她帮别人一个小忙,

替对方节省3000块,

自己丢掉了公务员饭碗

借职务之便干小活(她帮别人一个小忙)(1)

文 | 雾满拦江

(01)

一个孩子被人欺负了,需要多少人解决?

答案是一个人。

孩子被欺负了,只要一个成年人出面,爸爸或妈妈,跟对方说道理,就OK。

但如果,一个成年人被欺负了,需要多少人解决?

答案是——许多人抛家舍业毁弃前程,才能帮到他。

正如一个孩子躺平,一个成年人就能拉起来。但如果一个成年人还“被人欺负”,这实际是他的人生算法,躺平让几个成年人抬着走,这多舒坦?

(02)

有位网友,名叫果补君。

善良而富正义感。

果补君在镇子的扶贫办。所谓扶贫办只有两个人,一个是副镇长,一个就是果补君。而果补君还在试用期,还没有成为正式公务员。

当地有个媳妇,患了白血病。

婆婆家不给她治疗,把她赶出了门。

不仅赶出门,还骗她说:你的户口不要迁,等拆迁后分你10万安置费。OK?

患病媳妇,果断信之。

来年拆迁,婆家除了得到儿媳妇的安置面积,还拿到6万块钱。

然后婆家逼媳妇净身出户,一分钱也不给。

为什么婆家这么狠呢?

因为媳妇正病重,一旦离婚回娘家,就是贫困户了,就有医疗保障。所以婆家故意拖着不离婚,反正你的病情很严重,拖几天就拖死你了——如果你想拿贫困户的医疗保障,那就净身出户。

这叫趁人之危。

可怜媳妇陷入困境。

不签字净身出户,她就会被活活拖死。

如果签字,又太不公平。

如果起诉,最快也要一年才能见结果。而一年以后,这可怜的媳妇还在不在人世,这都说不准。

借职务之便干小活(她帮别人一个小忙)(2)

得知这个情况,果补君决定出手。

(03)

愤怒的果补君,叫了村子里的民兵,全都换上破破烂烂的衣服,称患病媳妇的娘家人——原来患病媳妇,是有娘家人的,只是她的娘家人,全都装死不吭气,所以果补君才愤然出手。

于是众家“哥哥姐姐”,来到患病媳妇的婆婆家里,据理力争。

也不排除当时有动手的情况。

总之婆家人惊呆,才知道这个媳妇不好惹。

于是当天办理离婚,在法院公证处,分割了财产。

该补偿患病媳妇的房产和安置费,折合11万,现场交割。

借职务之便干小活(她帮别人一个小忙)(3)

果补君,义行善举,堪称当世女侠。

可以说大快人心了。

(04)

——然而婆家人,得到“高人指点”,随即反扑。

先是报了警。

然后向纪委举报。

处理结果下来,副镇长给了个严重警告。

而果补君,则是直接取消录用。

她没机会再做公务员了。

但由于工作离不开她,镇里又聘她做了临时工。

果补君说她不后悔。

真是个善良、仁义的好姑娘。

然而问题来了,果补君之举,堪称侠义,可却付出了她无法成为公务员的代价,这是为什么呢?

(05)

第一个问题:

如果果补君不采取这种让自己付出代价的做法,而是合理合法,那么她有没有办法帮到那可怜的患病媳妇呢?

答案是——没有办法!

果补君只是镇扶贫办的工作人员,扶贫办的工作,就是统计贫困人口,如实上报,然后按照规定条文,该补钱就补钱,该让贫困户享受医疗保障,就享受医疗保障。患病媳妇如果离了婚,那么她符合贫困户标准,果补君就把她的名字报上去。如果患病媳妇离不了婚,那么她就不符合贫困户标准,果补君就不需要上报她的名字。

填表上报,才是果补君的工作。

她没有责任,也没有义务,去替一个人离婚——扶贫办也没这职能!

所以患病媳妇离婚的事儿,完全是她的私人事务。任何一个职能部门,都不可能越俎代庖,替一个成年人去处理她的私人事务。

第二个问题:

你说患病媳妇离婚,是私人事务,可是她自己处理不来,眼看要被狠心的婆家拖死,难道国家就袖手旁观吗?

假设——假设国家看这个患病媳妇被人欺负太可怜,果断成立一个“扶弱办”,专门帮扶弱者,那么这个部门就厉害了,他们今天冲进老李家,把老李爆打一顿,抢走老李媳妇。明天,他们又会闯入老刘家,把老刘媳妇打惨,然后让老刘愉快的迎娶小三——古希腊神话中,正义女神一手执剑,双眼却被蒙住,意思是说,正义这事不靠谱,女神一剑砍下去,砍谁头上是没准的事儿。

当我们受委屈时,总盼望青天大老爷,盼望强制力量介入。然而强制性力量是没准不靠谱的,它那边工作出现一点“小失误”,你这边已经妻离子散了。

所以国家治理,只是个填表行政管理,公民私域是不掺合的。

所以这个事儿,还得患病媳妇自己解决。

第三个问题:说过了患病媳妇没有能力,她自己怎么解决?

患病媳妇自己解决,太简单了——只要她的娘家人,找几个亲戚朋友,到婆家说理就OK。

患病媳妇,如果没有娘家人咋整?

世上没有孤绝的人,人是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再惨的人,也没惨到三亲六故都没有,就连秦桧都有三个好朋友,何况普通人类?

就算找不到亲朋好友,临时花钱,上街雇几个闲散人员,承诺事情解决,每人付报酬300块。你找10个人,也只不过3000元!

3000元就能解决的问题,却让果补君付出失去公职的代价!

借职务之便干小活(她帮别人一个小忙)(4)

世上确有一种“弱者”,明明他们抬一下手指,就能维权保护自己。

但他们偏不。

因为他们太清楚了,抬一下手指维权,是要花力气的。

比如说要花3000元。

他们舍不得。

有些人的选择是,让那些满腔正义的年轻人,付出一生的代价,省下他的3000块!

(06)

人生在世,总有些事情是需要别人帮助的。

但这些需要别人帮助的事情,有三个特点:

第一个,需要别人帮助的是事情,而不是人生。

比如你有事要出远门一趟,临行之前托邻居照顾一下你养的狗。这就是件事情,邻居不好推辞。

但如果,你说自己被老板996了,要求邻居去爆打你老板,然后你老板进医院你邻居进法院——这你就太缺德了!

患病媳妇被逐出门,涉及到患病媳妇与婆家人的互动,也涉及到娘家人的资源与态度,这是当事人的人生,外人是托举不动的。

第二个,你做成本极高,对方举手之劳。

果补君的义举,恰恰违背了这个原则。

如果患病媳妇找几个亲朋好友,齐到坏婆婆家理论,一样能够迅速解决问题。而且亲朋好友登门讨说法,警察不会管,纪委也不会查。

但患病媳妇之所以不选择这个方案,就是因为你找来的那些亲朋好友,至少也要管人家一顿饭的。要解决问题,但连顿饭都不想管,就只能等果补君这种,没有多少社会经验却满腔正义的年轻人了。

第三个,不会给对方带来后患。

找朋友帮忙的事情,一定是简单的私务,不能有后果影响。

就是事情不能与对方的公职关联。

你找一个警察朋友,让他帮忙给你搬沙发,这个他不会有意见。但如果你想请他放走一位犯罪人士,你这个警察朋友,多半会把你一块拷走。

借职务之便干小活(她帮别人一个小忙)(5)

同样的道理,在患病媳妇事情处理上。越是没有公职,就越是拥有最大自由权。如果患病媳妇娘家自己从大街上雇几个无业人士,恰恰是最小成本解决方案。唯独果补君这些有公职身份的人不能这样做,因为你根本不知道患病媳妇跟婆家的冲突,究竟是怎么回事。娘家人在此事件上避之唯恐不及,这就很说明问题了,你还非要往前凑,就一定会承担你意想不到的后果。

所以今天的问题是:

有句话叫人艰不拆,意思是我知道问题是我自己造成的,但我不想自己解决,你如果是个善良的人,那就赶紧抬我走路吧——如果遇到这种不明情况的怪忙,你会帮吗?

(*本文图片来自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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