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险一金对私人企业有多大压力(五险一金对劳动者的影响)(1)

一、什么是五险一金

“五险”指的是五种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

其中“五险”中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保险是由企业和劳动者按照一定比例共同缴纳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且完全是由企业承担,劳动者个人不需缴费。“一金”由企业和劳动者按照相同比例共同缴费,全部计入劳动者个人账户,归劳动者个人所有。

1995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二)患病、负伤;(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一百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1999年4月3日国务院公布实施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 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二十条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因此,根据以上法律规定,“五险一金”是法定强制性购买。只是缴费比例各统筹地区以当地经济发展情况确定。其中“五险一金”的缴费基数以劳动者工资总额(包含加班费)为标准,而非劳动者基本工资或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因此,企业只购买“四险一金”、“三险一金”或按劳动者最低工资为基数购买“五险一金”都是未依法足额购买,属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企业依法足额补缴。

二、五险一金对劳动者的影响

1、养老保险:

按照规定养老保险需要累积缴满15年,到退休时才能按月领取养老金。那退休后的养老金是如何算的呢,要具体计算准确有点难。因为国家每年会调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以及领取的养老金,在这里只能做大概计算。如劳动者30岁开始缴社保,缴费基数是3000元,缴到50岁(女职工)累积缴费是20年。根据工资增长率,到退休时缴费基数可能已从 3000元提高约8000元(平均每年5%的增长),那劳动者退休后首先每个月可以拿到8000×20%=1600元的基本养老金,这是社保基金支付的基本养老金。此外劳动者个人帐户上的养老金累积额约为110880元【(3000元 8000元)÷2×8%×20年×12个月】,以个人账户的累积额110880元÷120月=924元,这样两项相加每月可以领取2524元(1600元+924元)养老金。

以现在国民平均寿命73岁以及2524元每月领取养老金计算,可领取养老金总额696624元以上(2524元×12个月×23年)。另加死亡后承担的丧葬费等,总金额将超过70万元。男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会稍微低于女职工的待遇标准。

当然每年国家还会上调社保支付的基数,到时领取到的养老金实际会远远高于以上金额。

从以上计算方式来看,养老金高低跟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是成正比的。在职时缴费越多年限越长,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也越高。

从领取养老金的总金额看,我们总共缴纳的个人养老保险金远不到领取养老金总金额的六分之一。就算少数人提前离世,其个人缴纳部分未领取完的金额可以继承给子女。如果我们劳动者不参加养老保险,那么年老后就只能自己养自己,或将养老的重担加负在子孙后代身上。因此,缴纳养老保险是以小博大,保赚不赔的“买卖”。

2、医疗保险

人吃五谷杂粮,那有不生病。加至现在有毒有害食品可是泛滥成灾。所以,医疗保险可是跟我们劳动者息息相关,不象养老保险,一直缴纳而只有到退休后才能够享受和看到实惠。医疗保险是最常用最关键的保险,一般分综合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有的地区还有劳务工合作医疗保险等。主要是缴费基数和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不同。如果自身条件允许,企业同意,最好能够选择购买综合医疗保险。不管大病小病都有较高的报销额,能够有效减轻经济负担。见图,以深圳为例,各地不尽相同。

【补充说明】:

(1)使用特殊医用材料或使用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一次性医用材料,以及进行人工器官的安装和置换,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国产普及型价格支付90%;

(2)慢性肾功能衰竭在门诊做透析,器官移植后在门诊用抗排斥药,恶性肿瘤在门诊化疗、放疗、介入治疗或核素治疗的基本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90%。

(3)门诊特殊检查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

(4)连续缴费与报销比例挂钩,参保人连续参保2年后,报销比例增加到71%,连续参保4年后,报销比例增加到72%,以此类推。

3、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遭受伤害或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8)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9)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包括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护理费、工伤津贴、伤残或死亡赔偿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开支。

工伤保险缴费率是按照企业性质以不同比例缴费,劳动者不缴费工伤保险费。职工受伤后应及时进行工伤认定,然后医疗痊愈后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评定。有伤残等级的,由社保部门和企业按照法律规定共同支付一次性伤残赔偿金。

4、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职工,包括男职工,都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费由企业缴纳,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2)符合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生育医疗费: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

生育津贴: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另,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会有一些地方规定,可向当地社保部门具体了解。

5、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保险制度。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

以下情况,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2)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3)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三个条件后,方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其中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最长可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4个月。

6、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

住房公积金的特点: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全部返还职工个人。

(5)应急性,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最高不得超过20%。因此,单位及个人的缴存比例可在5%至20%之间自行选择。

因此,劳动者如月缴公积金300元,那企业就必须每月也往劳动者帐户上缴存300元。这样,我们劳动者账上就有了600元。这种劳动者缴多少钱,企业就送多少钱的好事,我们劳动者一定把握好了。公积金可以用来买房子、租房、装修房子、重大疾病使用等。如果劳动者有自己的地皮盖房子,那盖房子的钱也可以从公积金里付,如钱不够还可以从公积金基金里面贷款。如果一直不用这钱,最后离开工作单位或退休的时候可以一次性把钱全部取出来(包括企业缴存的那部分),当然,还有这些公积金的利息。

最后,我们来计算一下“五险一金”占劳动者工资的比例,就知道这对我们有多重要。以深圳为例,“五险一金”各自比例如下:

1、养老保险:劳动者缴纳个人工资总额的8%,企业缴纳员工工资总额的14%,合计:22%;

2、医疗保险:劳动者缴纳个人工资总额的0.2%,企业缴纳员工工资总额的0.6%,合计:0.8%;

3、失业保险:劳动者缴纳个人工资总额的1%,企业缴纳员工工资总额的2%,合计:3%;

4、工伤保险:劳动者个人不缴费,企业缴纳员工工资总额的0.5%-1.5%,平均:1%;

5、生育保险:劳动者个人不缴费,企业缴纳员工工资总额的0.2%,合计:0.2%;

6、住房公积金:劳动者缴存个人工资总额的5%-20%,企业缴存员工工资总额的5%-20%,平均以12%计算即合计24%。

以上“五险一金”总和达到劳动者工资总额的51%。其中“五险一金”劳动者缴费占本人工资总额的21.2%,企业缴费占工人工资总额的29.8%。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如果企业依法为劳动者办理“五险一金”的话,劳动者可以多得到工资总额29.8%的“隐性收入”。只是在这里面以福利的形式表现出来,而非我们平常看到的实实在在的拿到手的现金收入。而这些资金会在社保基金中日积月累并发挥倍增作用。等到我们劳动者退休或出现享受保险待遇的时候就能够看到其价值和功效。因此,如果我们劳动者在工作中,不要求或不争取“五险一金”福利待遇,不仅使我们的收入减少三分之一,并且在我们劳动者面临生老病死时,还要从之前原本不多的工资收入里面拿钱出来承担这些本应该由社保来承担大部分生老病死的开支。这样一去一返,我们劳动者的损失将是无法估算的。因此,当我们抱怨工资太低,福利不好,生老病死面临困境的时候,我们当初是否注意到这“五险一金”并为之争取过。

因此,工友们,千万别忽略“五险一金”这实际不止于三分之一的“隐性收入”及其将要发挥的作用。

注:因社保法规和政策全国各地尽不相同,故,该文一些数据不具有广泛性。请读者注意。

--张治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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