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美国人包装出了牛仔这个形象,而我们国家牧区那么大,牧民的形象却那么模糊?”
前一阵,一个朋友这样问我。
“是个好问题!但是我要想几天才能回答你。”当时我这么跟她说。
这一想,就是一个月的时间。或许,今天我能勉强解答了。
这得从很久很久以前说起。
人类最原始的生存方式,是采集、狩猎和捕捞,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缓慢地享用着地球资源。在这其中,担任猎人角色的人,地位很高(当然,还有地位更高的巫士),因为的他们的劳动成果,直接决定了整个部落的幸福感指数。
但是自从学会了用两只脚走路,大自然似乎对人类就没以前那么友好了。失去了在林间飞跃穿梭的技能后,不但采集难度增大,在面对猎物和天敌的时候,也失去了速度优势和制空权——之后的人类战争中,这两项优势也是参战方们拼命要占据的。
弥补猎人们劣势的,是越来越发达的大脑,以及手里越来越靠谱的武器。在与战斗力爆棚的猛兽、敏捷的动物和不怀好意的蛇虫毒物们相持了几万年后,人类踏入了农业社会。
种植和畜牧带来的好处不言而喻,猎人们不再需要外出亡命,大家只需要将可以吃的动物抓回来,圈养起来,让它们自行繁殖,就可以得到源源不断的肉食、蛋、奶和皮毛。打猎,已经不是必须的劳作了。
人类慢慢发现,在这些被圈养的动物中,有一种动物光是拿来吃,未免可惜了一些,那就是马。大约在6000年前,人类驯服了马,有了坐骑的人类,又向大自然夺回了速度优势,以及一点点制空权。
骑上了马的猎人,狩猎效率高了很多,猎捕不单单能带来食物,更能带来快感。于是,这些猎人的生活,进入了一个新纪元,追逐并杀戮动物,对他们来说已经不是生存的手段,而更带有娱乐的性质。同时,那些没有马的猎人,才是真正以狩猎谋生的。
人类进入封建社会,骑马打猎的行为,开始为上流社会接受。飞驰、弓箭、猎杀、满载而归,既能展示生命力、武力和财力,又不用伤及人的性命。
外出打猎,同时成了东西方统治阶级们的高级娱乐方式。借此机会,他们可以竖立阳刚、尚武的个人形象;向所到之处,炫耀自己的仪仗;在耳目较少的地方,密议大事。
我们极少看见统治阶级,会以一个农民的形象出现在百姓面前——即便这样会让自己更具亲和力。骑马的猎人,是高高在上的,是高速奔驰的,是把弓箭射向远方的,是收割生命的。而农民,是弯腰低头的,是一步一耕耘的,是拿着农具对付眼下的,是收割植物的。两相一比较,统治者们无疑会选择前者。
当然,也有少数例外的情况。中国明清两代的皇帝,会在先农坛祭祀神农,亲耕耤田。法皇路易十五,也在1756年仿照中国皇帝,举行亲自耕作的仪式,以鼓励发展农业。而更多的情况下,则是木兰围场的弓弦响和枫丹白露的马蹄声。
骑兵是骑猎的终极形态。在冷兵器时代的战场上,具有速度、机动、冲撞和负重优势的骑兵,面对步兵是全面碾压的。马匹的作用被人类发挥到了极致,也为历史增添了刺鼻的血腥气,此时,猎人还是猎人,但猎物,已经变成了人。
虽然面对印度和东非的象兵,骑兵曾经遇到些麻烦,但是马匹上的战士,终究是地位最高的。在西方,骑士成了一种高贵的身份,能被册封为骑士,意味着一只脚已经踏入了贵族的门槛。
在第二次十字军战争中,面对穆斯林领袖萨拉丁的大军,负责守卫圣城耶路撒冷的巴里安·伊柏兰召集城内所有16岁以上的男子,将他们全部册封为骑士。一时间,士气高涨,守城时奋勇无惧,给萨拉丁的大军造成了很大的麻烦。
在已经结束的《权力的游戏》最后一季里,最让我感动的,就是布蕾妮被詹姆·兰尼斯特册封为骑士的那个桥段。那一刻,布蕾妮的紧张、兰尼斯特的庄重,还有围观者们肃穆的表情,都能让人感受到,“骑士”这个头衔,是多么的神圣。
有意思的是,“knight”(骑士)这个词,词源是古英语里的“cniht”,原意是“男孩”、“仆从”,后来又借代为“奴隶”。而在古代欧洲,有些奴隶是需要骑在马上,跟随主人一起冲锋陷阵的。当主人的身份非常高贵(有时候甚至是国王)的时候,cniht就开始慢慢变成knight了。
就在古英语脱离德语语系,开始向中古英语转变的时候,东方的草原上,强大的蒙古骑兵已经初具规模。
他们纪律严明,性格凶悍,既有重甲利刃,又有快马轻弓,加上当时阿拉伯和东欧都普遍进入衰败期,蒙古骑兵以惊人的胜率,令整个欧亚大陆为之颤栗。
可惜的是,如此强悍的战斗民族,却没有一个像“骑士”那样的头衔,来封给自己最优秀的战士——加官进爵是一回事,精神册封则是另一回事。
历史的车轮继续往前滚。蒙古骑兵的噩梦结束,欧洲的中世纪开始收尾,迎来了文艺复兴和大航海时代,哥伦布发现了美洲大陆,一个强大的国家开始有了苗头。
美国这个国家,是欧洲人过去盘起来的,但是搞着搞着,路子就有点儿野了。
美国西部这地貌,欧洲没有啊!比利牛斯山脚下的牧场,哪能跟这边的壮美粗犷相比。于是,来自伊比利亚半岛的白人们率先骑上了马,唤回了野性,释放了自己,然后教会那些印第安人、黑人和墨西哥人,怎么用最装逼的方式养牛。
牛仔这个行当,其实并没有持续多长时间。一开始,是牛肉供大于求,价格一泻千里;接着,1886年的一场雪暴,干掉了几百万头牛;最后,牧场主们吸取教训,打造现代化牧场。加上那时候美国的运输业高速发展,这样一来,牛仔们就只能另谋生计了。
但是,牛仔的形象太鲜明了,就像骑士一样,有着高人几等的辨识度。
他们戴着墨西哥式的宽檐帽,脖子上围着大方巾,身穿皮衣皮裤,足登长筒皮靴,脚后跟装着马刺,腰里别着匕首,手边挂着套索,马鞍后面固定着长途行进的装备。
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过这样的人设。很快,牛仔的形象就出现在了许多文学作品中,被歌颂成了英雄,被赋予了勇敢、坚忍、果断、沉稳等一系列品质。
从上世纪开始,西部牛仔一直是美国电影里一个长盛不衰的题材。
在西部电影里,牛仔们的手里又多了左轮手枪和温彻斯特双筒猎枪。虽然现实中的牛仔极少有这些昂贵的配枪,但是人们似乎更愿意接受牛仔们有这样的装备,毕竟,牛仔在美国的地位,相当于当初骑士在欧洲的地位,都是带有英雄光环的。
西部电影里的,大量的牛仔形象,其实跟牧牛都没有关系。他们是游侠,是赏金猎人,是杀手,是警察,甚至是普通的车夫和农夫,但是他们一律把自己打扮成牛仔的样子,因为他们都认可了这个形象,认为出来混的,就应该是这身打扮。
从《关山飞渡》、《荒野大镖客》、《与狼共舞》到《断背山》、《被解放的姜戈》、《豪勇七蛟龙》,西部电影在每个时代,都用不同的手法包装着牛仔们。
而牛仔的形象真正被全世界认识,则要归功于李奥·贝纳为万宝路香烟打造的品牌形象。当李奥·贝纳接手万宝路的时候,这只不过是一款滞销的女士烟,他为万宝路注入了阳刚之气,大红的色调、尖角的字体,加上用牛仔来为品牌代言,一瞬间征服了全美国的男人。
特别是当年万宝路的电视广告片,牛仔们驰骋在草原上,背景音乐则是著名西部电影《七侠荡寇志》的主题曲,雄壮豪迈的场景,令全世界荷尔蒙爆炸。牛仔的形象,在此刻被推上了巅峰。
再回到遥远的东方,蒙古铁骑早已成了传说,满清八旗的时代也一去不返,骑马的人退出到了关外,多数人告别了马鞍,只有少数人还在靠着畜牧业为生。很少有文学作品和影视作品会涉及中国的牧民,对大多数中国人来说,他们的形象是很模糊的。
因为喜欢徒步,我去过很多次牧区。新疆的牧民以哈萨克族和蒙古族为主,也有一些维吾尔族人;西藏、青海、云南、四川的牧民,基本上都是藏族的。
以前的牧民,马是标准配置。但是现在在牧区,已经很少能看见马了。需要牲口干活的时候,绝大多数用的都是骡子,力气大、耐力好、听话,最关键的是成本低。但是牧民们骨子里对马还是有感情的,他们说“马队”,而从不说“骡队”。
在牧民中,牧马人的地位是最高的。相比牧牛、牧羊,驾驭马群的难度大了许多,牧马人一职,通常由骑术最高超的成年男子来担任。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骑兵渐渐退出历史舞台,现在牧马人已经越来越少了。
几年前,我在新疆遇到过一群牧马人。那年夏天,我在喀纳斯一带徒步,有一段路要在牧区走两天时间,晚上投宿在一户牧民家里。女人们在准备晚饭,家里的男人全走出去,跟我说,天要黑了,出去圈马。
牛群和羊群不用操这个心,听话,天黑前赶回来就可以。特别是羊,就算天完全黑了,也会跟着大部队乖乖地走回来。马性子野,满山跑,不会自己回来,需要牧马人去逮。
我站在毡包前,看着几个男人相隔十几米一字排开,冲上对面的山坡,一边大声吆喝,一边追赶马匹。不愿意回来的马撒开蹄子跑,牧民们就围追堵截,那些看上去要爬半小时的山坡,他们几分钟就能冲到顶。
折腾了没一会儿,马全部被控制住了。山坡的坡度有点大,下来的时候其实挺难,但是那些牧民却如履平地,两只手还各牵着一匹马,唰唰几下就到了山脚下,接着翻身上马,踏过一片水草地,飞奔回来。
这样的场景,那么多年来我是头一回遇到。惊叹之余,也反思了一回:中国有那么辽阔的牧区,为什么这样的景象我却唯独见过一回?新疆的牧民告诉我,蒙古草原上会有更多的马群,因为旅游业需要,但是那里的牧马人没那么野,不需要每天满山跑着圈马,生活条件也相对好一些。
在中国的牧区,除去旅游业的需要外,对马的需求已经越来越少了,牧民们大多从事更省力、更有经济意义的牛羊畜牧。马背上求生,已经不是中国牧民的形象。牧区有很多牛棚、羊棚,都是牧民们游牧时的暂时性落脚点,却唯独没有听说过“马棚”。
我对牧民们的印象,都是牛羊、骡子、毡包、木棚、火塘、青稞酒、看门狗、厚厚的脏袍子、多数时候不能用的手机,以及需要采购物资和打电话时才会动用的摩托车——我一直感觉,马匹正是被摩托车取代的。
这样的牧民形象,已经很难再被包装了。
虽然牛仔只在这个世界上短短地存在了几十年,但在牧民几千年的历史中,牛仔的形象过于耀眼,过于洒脱,过于非比寻常,因而成了一个存活期极长的素材。但是牧民——特别是中国的牧民——在策马奔腾的岁月过后,便泯然众生,成了一群普通的工作者,默默生产着肉食、奶制品和皮毛。
在西方,从猎人,到骑士,再到牛仔,一路高昂,身负名誉,极度个性,如掠过黑夜的流星,化为传奇。
在东方,从猎人,到骑兵,再到牧民,一路务实,身负责任,终归低调,如万古静默的磐石,与世无争。
有一年,我从云南徒步到川南,出山前一天,投宿在一户牧民家里。离开前,用随身携带的一些装备和牧民交换了一些东西。
我有一把伞兵刀,牧民很喜欢。我看见墙上挂着一副马镫和马刺,已经生锈了,提出拿这个换。我说,你们家没有马,这个总可以换给我吧。
牧民摇摇头说,这个不能换,这个是祖上传下来的东西,以前,我们家是骑马的。
——这就是他们最后的坚持吧。
希望哪一天,我再走进牧区,可以看见一队牧民,骑着马,吆喝着从山坡上冲下来,如一阵疾风,掠过我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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