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表达了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余华

作者讲述的这个人,就是许三观。许三观是一个城市里的普通工人,过着和大多数人一样的日子,劳作,娶妻,生子,经历困难和坎坷,继续生活。

与其他人不一样的是,每次家里有灾祸,他要靠卖血换钱度过难关,甚至对于卖血这件事的流程他了然于胸,并有丰富的经验可以分享给其他人。

除了第一次卖血出于好奇和最后一次卖血出于习惯,许三观的人生中每次卖血都是生活所迫,从表面上来看,他卖血是生活苦难带给他的个人牺牲,其实许三观是出于骨子里的善良。

许三观卖的不是他血管中流淌着的鲜血,而是他的善良和对生活的希望。这是余华的作品《许三观卖血记》带给我的感受。

继《活着》之后,余华又一力作《许三观卖血记》同样用简洁、朴素的语言给我们讲了一个故事。

余华1995年创作的这部作品,2000年入选韩国《中央日报》100本必读书,入选中国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20世纪90年代最有影响的10部作品。由此可见,《许三观卖血记》至今仍影响着无数读者。

同样,余华在国际也是声名远扬,其作品被翻译成二十多种文字,在近三十个国家出版,并获得多个国际奖项。

那今天就让我们通过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中许三观,来看他所带给我们的关于平凡中的“英雄”,关于“善良”中的“平等”,关于“活着”的希望。

许三观卖血记的真实经历(许三观卖血记卖的是骨子里的善良)(1)

01 作者塑造的虚构人物许三观,坚持着人性中的善良,让我们看到一个平凡中的“英雄”

作品中的许三观曾不受作者的控制,任意驰骋在人生的道路上,这看起来令人不可思议。

其实是许三观的善良支撑着他整个人生,每逢遇到生活坎坷时,他都能够靠自己化险为夷,度过难关。

许三观是怎样的一个人?

许三观是一个平凡的普通人。他自幼父亲离世,母亲跟人跑了,他跑去乡下找亲人,走了很远的路,在迷路时幸好遇到他四叔,才得以见到爷爷,由爷爷和四叔把他抚养长大。

后来许三观回到城里自己讨生活,他看上两个女人,一个叫林芬芳,一个叫许玉兰。他选择许玉兰结婚,就因为许玉兰也姓“许”,这样两家人都不吃亏,生儿子都有后人。

他和许玉兰生了三个儿子,分别叫一乐、二乐和三乐。他们一家五口人像其他普通家庭一样生活。

许三观到了六十岁的时候,三个儿子都成家立业,有自己的生活,他和妻子许玉兰身体健朗,和其他老人一样过着晚年生活。

普通人的一生无非如此,长大、结婚、生子、养育孩子,然后老有所依。纵观许三观的一生,就是我们普通人的一生,许三观是再平凡不过的一个人。

可是,许三观的人生有些许不同。

许三观是一个平凡中的“英雄”。他听说爷爷村里身强力壮的人都去卖血,于是他出于好奇,也为了证明自己身体好,第一次卖血换了三十五元钱。于是,他便开启了“英雄”的一生。

“英雄”事迹之一:许三观面对纲常伦理,他选择从善而终。

一乐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面对这样一个生活难题,他埋怨、愤恨,但最终选择了谅解,甚至他对待一乐比自己的亲生儿子还要亲。

一乐砸破方铁匠儿子的头,许三观卖血换钱赔偿了医药费;一乐下乡知青时得了肝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到上海治好了一乐的病,中途还险些丢了性命。

“英雄”事迹之二:许三观的善良,促使他做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行为。

许三观去看望曾经看上的另一个女人林芬芳,自从结婚后肥胖起来的林芬芳不小心摔断了右腿,许三观与其发生了关系,为了报答林芬芳,许三观卖血换钱,给林芬芳买了十斤肉骨头,五斤黄豆,一斤绿豆,给林芬芳调养身体。

“英雄”事迹之三:许三观的善良,尤其表现在家里最艰难的时候。

文革时期,许玉兰因和何小勇生一乐的事情,被当作“妓女”挨批斗,每天要在大街上一站一天。

此时的许三观不顾他人的眼光和看法,每天中午坚持给许玉兰送饭。最令人感动的是,挨批斗的人只给吃米饭不能吃菜,许三观就将菜藏在米饭的底下,等到没人看见时,让许玉兰吃他特意为妻子做的红烧肉。

夫妻关系在患难之时见真情。他们的儿子一乐和二乐都不愿意给许玉兰送饭,而许三观本着内心的善良,在关键时期善待妻子,并时刻为家人着想。

许三观内心善良不止如此,作者在小说的叙述中还体现在更多的地方。

比如在何小勇生命垂危之时,他让一乐去喊魂;他在去上海路上卖血时,在河边喝冰冷的河水,周围人看到之后邀请他回屋里喝茶,他说他喝的水多就不麻烦大家;他买来喜的一碗血时,不让来喜喝水,卖血之后千叮咛万嘱咐来顺好好照顾来喜。

这些事情都体现许三观的善良。作者说,他发现虚构的人物有自己的声音,要自己说话,于是作者尊重人物的声音,其实这是许三观的善良在发声,不由作者去推动情节,许三观在人生的关键时刻,都靠着他的善良做出选择。

所以,我们看到的《许三观卖血记》,许三观是一个心地善良的普通人,看似平常的行为,在善良的作用下变得令人动容,令人敬佩,令人慨叹。

做一件善良的事情容易,难的是一生都做不违背良心,善良的事情。尤其是在人生的关键时刻,有时有辱尊严,有时要牺牲自我,甚至有时要失去性命,但他始终没有放弃善良的底线,这就是平凡中的“英雄”。

许三观卖血记的真实经历(许三观卖血记卖的是骨子里的善良)(2)

02 作者写了一本关于平等的书,许三观的善良根植于此,出发也于此,这只不过一个普通人要去追寻的朴实和尊严

一首来自十二世纪的非洲北部的诗里面这样写道:

可能吗,我,雅可布——阿尔曼苏尔的一个臣民,

会像玫瑰和亚里士多德一样死去?

作者认为这是一首关于平等的诗,作者塑造的人物也在追寻着平等。

“人人平等”的观念是人们追求的“亘古不变”的真理,在许三观这样一个小人物身上也处处以一己之力让自己与其他人平等。

许三观作为男人,要和其他人一样证明自己身体健壮。他看到根龙和阿方去卖血,于是他也加入他们的队伍一起去卖血。

所以,许三观第一次卖血不是被生活所迫,与其说是出于好奇和证明自己,不如说是他在追求和其他男人身体上的平等,他追求的是力气的平等,健康的平等,以及生命的平等。

许三观找女人和生儿子也要追求平等。他在林芬芳和许玉兰两个他看来漂亮和中意的女人之间对比了一下,最后他选择许玉兰,他们两人都姓“许”,生了儿子仍然姓“许”,不会跟了别的姓。

许三观有三个儿子,在一次偶然遇到根龙和阿方时,他们相互了解生活近况,当他听根龙说有两个儿子时,本来想说自己有三个儿子,可转念一想,一乐是许玉兰跟何小勇生的,不算他的亲生儿子,于是他也说,自己有两个儿子,这样跟根龙就平等了。

许三观在婚外情上也要追求平等。他知道许玉兰与何小勇有过一次关系生了一乐之后,他就觉得不平等了,他把家里所有的家务活都留给许玉兰,他每天躺着享受许玉兰的服务,等着叫他吃饭,叫他睡觉。

直到许三观与林芬芳发生关系,许三观找到了与妻子许玉兰之间的平等。他又重新开始干家务活,许玉兰也恢复之前的日常,打扮漂漂亮亮地出去串门。

文革时期,在许三观组织家庭批斗许玉兰时,他以两个人的婚外情作为说辞,让他们的儿子不要怪母亲许玉兰,实际上他们都一样,他们是平等的,谁也不要怪谁,谁也不要说谁。

在小说的结尾,一乐和二乐都抽调回城,三个儿子也都成家立业时,许三观为了吃一盘炒猪肝和喝二两黄酒,他又去卖血。

新来的血头看见许三观,这么老了还来卖血,就骂许三观的血是猪血,只能用来刷漆。

许三观最后一次卖血也许是出于习惯,他习惯卖血之后才能吃炒猪肝喝黄酒,其实他追求的是平等。

这个平等是青年、壮年、中年和老年,人生不同阶段上的平等,中年时期身体上的鲜血和老年时的献血应该是一样的呀。

这个平等是事物上的平等,对炒猪肝和黄酒这两个事物上,他追求只有卖血之后才能享受这样的待遇。

当许玉兰为了安慰许三观,在胜利饭店给他叫了三盘炒猪肝,两个二两黄酒和一瓶黄酒时,许三观再也找不到平等了。

他找不到年龄上的平等,找不到事物上的平等,最后他发现根本就没有所谓的平等。因为他发现长在自己身上的屌毛和眉毛都不平等,所以他满腹牢骚地说“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

许三观卖血记的真实经历(许三观卖血记卖的是骨子里的善良)(3)

余华

03 作者通过关键词“重复”,续写一个普通人的悲剧人生,在贫苦中不断挣扎,不断翻腾,找寻“活着”的希望

如果说余华《活着》讲述苦难是一个过程,活着才有希望的话,那么《许三观卖血记》也是在重复着这一小说主题,小说中的主人公“许三观”继续找寻“活着”的希望。

《活着》用不断“重复”的死亡、失去、怀念叙述“活着”所遇到的苦难,《许三观卖血记》用不断“重复”卖血来讲述“活着”的辛酸、艰难和苦痛。

许玉兰跟何小勇生的孩子一乐,为了保护弟弟闯了祸,把方铁匠儿子的头砸破了。方铁匠儿子的医药费到底该谁来赔偿。

按理说,一乐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应该由何小勇来出这个钱,可是何小勇死不认账,不认一乐是他的儿子。

方铁匠带人搬走了许三观家的家具,许三观陷入痛苦之中,辗转反侧,最终他决定卖血换钱偿还医药费。

这是许三观人生中第一次遇到生活上的困难,他靠卖血度过难关。然后接下来人生中的每一次苦难,他都靠重复“卖血”解决困难。

为了一乐的身体他卖血为他调养身体,为了给一乐治病他一路卖血到上海,为了能让二乐早日回城,他卖血款待生产队长。

在人生的每次紧要关头,许三观不断“卖血”度过生活中的每一次艰难,对他来说“卖血”就是他活下去的希望。

人“活着”就得有希望。重复“卖血”已经成为许三观“活着”的希望,所以后来当医院的新血头不让年过六十的许三观再次卖血来证明活着的希望时,他绝望了,他老泪纵横,他没有活着的希望了。

许三观对许玉兰说,我老了,我以后不能再卖血了,我的血没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灾祸怎么办?

人“活着”需要有希望。许三观活下去的勇气和方法就是重复“卖血”。

“重复”这个贯穿在小说中的关键词,不仅在主人公许三观的人生中,还在作者的叙事方法上。

作者用不断重复的语言一再强调小说情节。

比如,一乐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作品中多次提及,包括许三观和许玉兰吵架、许玉兰去找何小勇理论、许玉兰参加家庭批斗会等,作者在重复许三观遇到的这个人生难题:不断卖血养育别人的儿子,对于他“活着”的良心悲悯。

再比如,一乐去给因车祸昏迷不醒的何小勇喊魂时,作者重复一乐要求从房顶烟囱上下来,不替何小勇喊魂的对话,“爹,你快上来接我”,连续重复说三遍。

作者意在强调在此时关头,一乐是何小勇的亲生儿子,但一乐的心里确偏向着许三观,这亲情中温暖,给许三观的心理一再施加压力。于是,在一乐喊魂结束后,许三观在自己的脸上划了一刀,并声明从此以后一乐是他的亲生儿子。

由此奠定了后来许三观为给一乐治病,去上海的路上间隔二三天就卖一次血,甚至差一点搭上自己的命,也没有丝毫怨言。

这就是许三观的一生,他在不断重复的言语中,不断重复的苦难里,不断重复卖血中度过一生,他在其中不断挣扎,不断地找寻“活着”的希望。

实际上,人活着就是在不断地重复。只不过许三观的重复更为典型和鲜明。

大多数人活着,就是重复着成长、恋爱、结婚、生养孩子的人生程序,重复着一日三餐,重复着工作流程,日复一日的过日子,年复一年的生活。

重复就像既定秩序,都在不停地重复,可都在不停地找寻活着的希望。如果我们把“重复”二字看透,活好,那也是平凡中的“英雄”。

综上,许三观是一个普通人,但他又不那么普通。他用出自骨子里的善良在做着人生中每一次选择;他用追求平等的信念坚守着做人的底线;他用重复的自我牺牲度过生活中的每一次苦难。

或许现实中的我们也是一样的普通,但普通中又那么生来不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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