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检验管理的程序是什么(质量检验科普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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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检验(Quality Test)

一、什么是质量检验?

质量检验是指借助于某种手段或方法来测定产品的--个或多个质量特性,然后把测得的结果同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进行比较,从而对产品作出合格或不合格判断的活动。通过观察和判断,适当时结合测量、试验所进行的符合性评价。

美国质量管理专家朱兰对质量检验所作的定义是:所谓检验,就是这样的业务活动,决定产品是否在下道工序使用时适合要求,或是在出厂检验,决定能否向消费者提供。现代工业生产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影响,特别是客观存在的随机波动,要绝对防止不合格品的产生是难以做到的。因此,质量检验是很有必要性的。在工业生产的早期,生产和检验是合二为一的,生产者也就是检验者。后来,由于生产的发展,劳动专业分工的细化,检验才从生产加工中分离出来,成为一个独立的工种,但检验仍然是加工制造的补充。生产和检验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检验是生产中不可缺少的环节。从质量管理发展过程来看,最早的阶段就是质量检验阶段,质量检验曾是保证产品质量的主要手段。后来的统计质量管理阶段和全面质量管理阶段都是在质量检验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在我们全面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和实施。IS09000系列国际标准时,决不能削弱质量检验工作和取消质量检验机构。

五、质量检验的方法

质量检验的方法一般有两种:

1.全数检验;

2.抽样检验。

根据产品的不同特点和要求,质量检验的方式也各不相同: 

1.按检验工作的顺序分,有预先检验,中间检验和最后检验。

2.按检验地点不同,分为固定检验和流动检验。

3.按检验的预防性可分为首件检验和统计检验。

六、质量检验的作用

 1.把关作用

把关是质量检验最基本的作用,也可称为质量保证职能。这种作用存在于质量管理发展的各个阶段。如前所述,企业的生产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人、机、料、法、环等诸要素,都可能对生产过程的变化产生影响,各个工序不可能处于绝对的稳定状态,质量特性的波动是客观存在的,要求每道工序都保证100% 的生产合格产品,是不太可能的。因此,通过质量检验把关,挑出不合格品以保证产品质量,是完全必要的。当然,随着生产技术和管理工作的完善化,可以减少检验的工作量,但检验工作是不可取消和替代的。只有通过质量检验,实行严格的把关,做到不合格的原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半成品不转序,不合格的零部件不组装,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才能真正保证产品质量。

2.预防作用

质量检验不仅起着把关作用,而且起着预防作用,这是现代质量检验区别于传统质量检验的所在。广义说,原材料和外购件的入厂检验、前工序的把关检验,对后面的生产过程和下工序生产,都起到了预防的作用。此外,这种预防作用还表现在:在生产过程中通过检验收集一批或一组数据,进行工序能力测定或绘制控制图,以了解工序能力状况。如发现工序能力不足或生产过程出现异常状态,则要及时采取技术组织措施,以提高工序能力、消除生产过程的异常状态,预防不合格品的发生。实践证明,这种检验的预防作用是非常有效的。再有,在一批产品投产前、一个轮班开始加工一批产品时,或当设备进行修理或调整后开始生产时,都要进行首件检验;在正式成批生产后,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生产出的产品进行巡回抽查(即巡检),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以预防不合格品的发生。

3.报告作用

报告作用也就是信息反馈作用。为了使各级管理者及时掌握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状态,评价和分析质量体系的有效性,做出正确的质量决策,质量检验部门必须把检验结果(特别是计算所得的指标),用报告的形式,反馈给领导及有关管理部门,以便做出正确的评价和决策。

4.改进作用

充分发挥质量检验的把关和预防作用的关键是质量检验参与质量改进工作,这也是质量检验部门参与提高产品质量活动的具体体现。质量检验人员一般都是由具有一定生产经验、业务熟练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担任。他们经常工作在生产第一线,他们比设计、工艺人员更了解影响生产的各种因素,质量信息也最灵通,能提出更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措施,这正是质量检验人员的优势所在。在管理中实行设计、工艺、检验和操作人员相结合搞质量改进,对加快质量改进步伐,取得良好的质量管理效果是十分必要的。

七、质量检验的步骤

1.根据产品技术标准明确检验项目和各个项目质量要求;

2.规定适当的方法和手段,借助一般量具或使用机械、电子仪器设备等测定产品;

3.把测试得到的数据同标准和规定的质量要求相比较;

4.根据比较的结果,判断单个产品或批量产品是否合格;

5.记录所得到的数据,并把判定结果反馈给有关部门,以便促使其改进质量。

八、质量检验的主要管理制度

 在质量管理中,加强质量检验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是十分必要的。我国在长期管理实践中已经积累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质量检验的管理原则和制度,主要有:

1.三检制

三检制就是实行操作者的自检、工人之间的互检和专职检验人员的专检相结合的一种检验制度。

(1)自检。自检就是生产者对自己所生产的产品,按照图纸、工艺和合同中规定的技术标准自行进行检验,并作出产品是否合格的判断。这种检验充分体现了生产工人必须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通过自我检验,使生产者充分了解自己生产的产品在质量上存在的问题,并开动脑筋寻找出现问题的原因,进而采取改进措施,这也是工人参与质量管理的重要形式。

(2)互检。互检就是生产工人相互之间进行检验。主要有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流转过来的半成品进行抽检;同一机床、同一工序轮班交接班时进行相互检验;小组质量员或班组长对本小组工人加工出来的产品进行抽检等。

(3)专检。专检就是由专业检验人员进行的检验。专业检验是现代化大生产劳动分工的客观要求,它是自检和专检不能取代的。而且三检制必须以专业检验为主导,这是由于现代生产中,检验已成为专门的工种和技术,专职检验人员对产品的技术要求、工艺知识和检验技能,都比生产工人熟练,所用检测仪器也比较精密,检验结果比较可靠,检验效率也比较高;其次,由于生产工人有严格的生产定额,定额又同奖金挂钩,所以容易产生错检和漏检。那种以相信群众为借口,主张完全依靠自检,取消专检,是既不科学,也不符合实际的。

2.重点工序双岗制

重点工序双岗制就是指操作者在进行重点工序加工时,还同时应有检验人员在场,必要时应有技术负责人或用户的验收代表在场,监视工序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这里所说的重点工序是指加工关键零部件或关键部位的工序,可以是作为下道工序加工基准的工序,也可以是工序过程的参数或结果无记录,不能保留客观证据,事后无法检验查证的工序。实行双岗制的工序,在工序完成后,操作者、检验员或技术负责人和用户验收代表,应立即在工艺文件上签名,并尽可能将情况记录存档,以示负责和以后查询。

3.留名制

留名制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从原材料进厂到成品人库出厂,每完成一道工序,改变产品的一种状态,包括进行检验和交接、存放和运输,责任者都应该在工艺文件上签名,以示负责。特别是在成品出厂检验单上,检验员必须签名或加盖印章。这是一种重要的技术责任制。操作者签名表示按规定要求完成了这道工序,检验者签名表示该工序达到了规定的质量标准。签名后的记录文件应妥为保存,以便以后参考。

4.质量复查制

质量复查制是指有些生产重要产品的企业,为了保证交付产品的质量或参加试验的产品稳妥可靠、不带隐患,在产品检验人库后的出厂前,要请与产品设计、生产、试验及技术部门的人员进行复查。

5.追溯制

追溯制也叫跟踪管理,就是在生产过程中,每完成一个工序或一项工作,都要记录其检验结果及存在问题,记录操作者及检验者的姓名、时间、地点及情况分析,在产品的适当部位做出相应的质量状态标志。这些记录与带标志的产品同步流转。需要时,很容易搞清责任者的姓名、时间和地点,职责分明,查处有据,这可以极大加强职工的责任感。

6.质量统计和分析制

质量统计和分析就是指企业的车间和质量检验部门,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质量状况,对生产中各种质量指标进行统计汇总、计算和分析,并按期向厂部和上级有关部门上报,以反映生产中产品质量的变动规律和发展趋势,为质量管理和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统计和分析的统计指标主要有:品种抽查合格率、成品抽查合格率、品种一等品率、成品一等品率、主要零件主要项目合格率、成品装配的一次合格率、机械加工废品率、返修率等。

7.不合格品管理制

合格品管理不仅是质量检验也是整个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不合格品的管理要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即:不查清不合格的原因不放过;不查清责任者不放过;不落实改进措施不放过。这一原则是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坚持这种思想,才能真正发挥检验工作的把关和预防的作用。对不合格品的现场管理主要做好两项工作,一是对不合格品的标记工作,即凡是检验为不合格的产品、半成品或零部件,应当根据不合格品的类别,分别涂以不同的颜色或作出特殊标记,以示区别;二是对各种不合格品在涂上标记后应立即分区进行隔离存放,避免在生产中发生混乱。对不合格品的处理有以下方法:(1)报废;(2)返工;(3)返修;(4)原样使用,也称为直接回用。

8.质量检验考核制

在质量检验中,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产生检验误差是很难避免的,甚至是经常发生的。据国外资料介绍,检验人员对缺陷的漏检率有时可高达15%一20%。检验误差可分为:

(1)技术性误差。它是指由于检验人员缺乏检验技能造成的误差。

(2)情绪性误差。它是指由于检验人员马虎大意、工作不细心造成的检验误差。

(3)程序性误差。它是指由于生产不均衡、加班突击及管理混乱所造成的误差。

(4)明知故犯误差。它是指由于检验人员动机不良造成的检验误差测定和评价检验误差的方法主要有:

(1)采用重复检查,是由检验人员对自己检查过的产品再检验一到两次,查明合格品中有多少不合格品及不合格品中有多少合格品。

(2)复核检查:由技术水平较高的检验人员或技术人员,复核检验已检查过的一批合格品和不合格品。

(3)改变检验条件:为了解检验是否正确,当检验人员检查一批产品后,可以用精度更高的检测手段进行重检,以发现检测工具造成检验误差的大小。建立标准品。用标准品进行比较,以便发现被检查过的产品所存在的缺陷或误差。由于各企业对检验人员工作质量的考核办法各不相同,还没有统一的计算公式;又由于考核是同奖惩挂钩,各企业的情况各不相同,所以很难采用统一的考核制度。但在考核中一些共性的问题必须注意,就是质量检验部门和人员不能承包企业或车间的产品质量指标;再就是要正确区分检验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责任界限。

九、质量检验的组织工作

1.质量检验的方式

质量检验的方式可以按不同的标志进行分类。

a.按检验的数量划分为全数检验;抽样检验。

b.按质量特性值划分为计数检验;计量检验。

c.按检验性质划分为理化检验;官能检验。

d.按检验后检验对象的完整性划分为破坏性检验;非破坏性检验。

e.按检验的地点划分为固定检验;流动检验。

2.基本检验类型

(1)进货检验

进货检验是指企业购进的原材料、外购配套件和外协件人厂时的检验。为了确保外购物料的质量,入厂时的验收检验应配备专门的质检人员,按照规定的检验内容、检验方法及检验数量进行严格认真的检验。凡是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进厂时必须有合格证或其他合法证明书,否则不予验收。

(2)工序检验

工序检验是指为防止不合格品流人下道工序,而对各道工序加工的产品及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工序要素所进行的检验。其作用是根据检测结果对产品做出判定,即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规格标准的要求;根据检测结果对工序做出判定,即工序要素是否处于正常的稳定状态,从而决定该工序是否能继续进行生产。工序检验通常有三种形式:

  • 首件检验

  • 巡回检验

  • 末件检验

(3)完工检验

完工检验又称最后检验,是指在某一加工或装配车间全部工序结束后,对其生产的半成品或成品的检验。


质量检验管理的程序是什么(质量检验科普之)(2)

质量检验员

一、什么是质量检验员

质量检验员是指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人员,对产品生产过程中进行把关控制、监督,并对生产制程进行监督、纠正制程中出现影响到产品性能或产品质量的 操作等。质量检验员一般有为:进料检验、制程检验、最终检验,出货检验等,产品测量员也算属于质量检验员。

二、质量检验员的岗位职责

1、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制定管理实施计划,负责ISO2000质量管理体系的推进,确定公司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的实现。

2、结合公司质量管理实际的产品质量标准,制定原材料、外协件、工序产品、成品检验规范,明确检验方式、检验程序及不良品处理的事项。

3、把握品质控制重点,制定关键、特殊工序操作标准并协助相关部门人员执行。

4、加强内外部协调沟通,负责顾客满意度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分析,采取措施改进和完善品质工作。

5、遵照公司指令,妥善处理顾客投诉,力求公正,客观

6、及时处理产品实现各过程中的品质工作

7、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置建议,防范类似事故的再度发生

8、确保公司的品质能够满总客户的需求

9、协助做好相关部门的配合工作

IQC方面

1、负责公司所有原材料的进厂检验。

2、负责公司外加工的外协件的进厂检验

3、妥善处理不良品及报废品

4、对原材料、外协件检验方法和标准提出改善意见和建议

5、储存原材料、外协件的品质盘点工作

6、填制相应记录,上报相关部门

PQC方面

1、负责公司所有工序产品的在线检验

2、对关键、特殊工序品质的控制、检验与监督

3、妥善处理工序产品的不良品

4、对工序产的品质检验方法和标准提出改善意见或建议

5、储存工序产品的品质盘点工作

6、填制相应记录,上报相应部门

OQC方面

1、负责公司产品的出厂检验

2、对成品品质检验方法和标准提出改善意见或建议

3、妥善处理成品品质异常

4、储存成品的品质盘点工作

5、填制相应记录,上报相应部门

QE方面

1、品质策划。

2、产品质量分析

3、纠正措施等

4、协助公司工作

5、处理质量事故

6、客户投诉的处理

三、质量检验员的检测方式

现有质量检验员证书

食品检验员证、纤维检验员证、锅炉检验员证、压力容器检验员证、压力管道检验员证、电梯检验员证、、塔吊检验员证、、水质检验员证、大型游乐设施检验员证等……

质量检验员检验方式

一质量控制的基本原理质量管理的一项主要工作是通过收集数据、整理数据,找出波动的规律,把正常波动控制在最低限度,消除系统性原因造成的异常波动。[2]

把实际测得的质量特性与相关标准进行比较,并对出现的差异或异常现象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纠正,从而使工序处于控制状态,这一过程就叫做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大致可以分为7个步骤:

(1)选择控制对象;

(2)选择需要监测的质量特性值;

(3)确定规格标准,详细说明质量特性;

(4)选定能准确测量该特性值得监测仪表,或自制测试手段;

(5)进行实际测试并做好数据记录;

(6)分析实际与规格之间存在差异的原因;

(7)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当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后,仍然要对过程进行监测,将过程保持在新的控制水准上。

一旦出现新的影响因子,还需要测量数据分析原因进行纠正,因此这7个步骤形成了一个封闭式流程,称为“反馈环”。这点和6Sigma质量突破模式的MAIC有共通之处。


产品质量检验制度

一、什么是产品质量检验制度

所谓产品质量检验制度,是指按照特定的标准、方法和程序,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测,以判明产品是否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法律制度。我国《产品质量法》明文规定: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产品质量检验的主体是企业;检验的标准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检验形式由企业自己检验和委托他人检验两种。

二、产品质量检验制度的特点

产品质量检验制度是产品质量的自我检验,具有自主性和合法性的特点。

1、所谓自主性,是指这种检验是企业为保障产品质量合格,适合并满足用户和消费者的要求,依法主动进行的,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企业可选择适合自己的检验标准和检验程序。

2、所谓合法性,是指企业的质量检验必须依法进行,遵循国家的有关规定。产品出厂时,可由企业自行设置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也可经过企业委托有关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验条件和能力,并须经过省级以上的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产品质量检验工作。

从事产品质量检验的社会中介机构必须依法设立,不得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依法按照有关标准、客观、公正地出具检验结果。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不得向社会推荐生产者的产品;不得以对产品进行监制,监销等方式参与产品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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