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本华真正的幸福来自自身拥有(人有什么值得沾沾自喜)(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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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学的真理在涉及事物外在方面可谓意味深长,但却缺乏事物内在的含意。透露事物内在的含意却是思想和道德的真理所享有的特权,因为思想和道德的真理是以意欲在最高级别的客体化作为其研究课题,而物理学的真理则只探究意欲在最低级别的客体化。

例如,如果我们核实了这一现在仍然只是猜测的说法,亦即太阳在赤道产生热电,而热电又产生了磁力,而磁力又产生了极光,那这些真理就包含了许多外在的含意;但涉及内在的东西却寥寥无几。

相比之下,不仅一切高级的和真正精神思想方面的哲学论题包含了不少内在的含意,而且,观看一出优秀的悲剧所展示的苦难,甚至观察人们那些充分显现其道德和非道德的行为,亦即人们卑劣或者善良的特性,也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许多内在的东西。

这是因为在所有这些具内在含意的例子中,存在的本质凸现出来了,而这一世界就是这些本质的现象;这些本质在客体化的最高级别把自身内在暴露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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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这一世界只有自然物理而非道德方面的含意,是一个根本性的、极大的和至为不幸的谬误,是人们反常的思想所致;并且,从根本上而言,这也是被基督教信仰拟人化为“反基督”的东西。

尽管所有宗教众口一词地强调与此谬误对立相反的思想,并且试图以神话的方式为这些思想奠定基础,但这一根本性的谬误却从来没有在这地球上彻底消失。

它不时就会死灰复燃,直至犯下众怒而被迫再一次潜藏起来为止。不过,尽管我们感觉到世事人生确实具有某种道德上的含意,但清楚认识这一含意并破解这一含意与世事发展的相互矛盾之谜却是相当困难;

这样,留给我的任务就是细致说明道德的惟一真正、纯粹的基础,以及道德所引向的目标;这一道德基础的学说因而是无论古今、放之四海而皆准。支持我的道德生成理论的现实道德例子实在是太多了,我并不担心我的理论会被其他学说取代或者超越。

但是,只要那些哲学教授仍然无视我的伦理学,那康德的道德原则就会继续占据大学的讲坛。康德的道德原则有着花样繁多的形式,现在最吃香、最流行的一种就是“人的尊严和价值”。

我在《论道德的基础》8第169页已经把这一说法的空洞本质说得很清楚了。所以,在此我只想补充下面这些。

如果有人泛泛问起这一所谓人的尊严建立在何种基础上面,那对此的回答不消说就是建立在道德的基础上面。也就是说,道德建立在尊严之上,而尊严又以道德为基础。

除了这一说法以外,把尊严的概念套用于像人这一在意欲上犯有罪恶、在思想智力上捉襟见肘、在身体上又弱不禁风的物种身上,那在我看来只能是极富讽刺意味:

人有什么值得沾沾自喜?

受孕已是罪过,出生就是惩罚;

生活就是劳作,死亡则为归宿!

所以,我想写下下面这条规则,以对应康德上述的道德原则:我们不应该对我们所接触的每一个人进行价值和尊严方面的客观评估;这样,我们也就既不应该考虑他意欲的卑劣性,也不应该留意他智力上的狭隘和局限,以及他头脑中扭曲、反常的观念。

因为假如我们这样做,那这个人意欲的卑劣性就很容易引起我们的憎恨,而他狭隘的思想和扭曲、反常的观念则招致我们对他的蔑视。相反,我们眼中看到的应该只是这一个人的痛苦、需求、恐惧和磨难。

只有这样,我们才会感同身受地同情他;这样,我们才会生发怜悯之情,而不是憎恨和鄙视;因为只有怜悯才是《圣经•福音书》惟一呼吁我们应该有的“兄弟般的爱”。由此可见,惟一适合抑制我们的憎恨或者鄙视情绪的是怜悯,而不是我们口口声声寻求的“尊严”和“价值”。

3

由于佛教具有更加深刻的伦理和形而上的观点,所以,佛教并没有从首善出发,因为首善首先是作为首恶的反面或者否定而出现。

根据施密特所写的《东蒙古历史》第6页所言,佛教中的首恶就是贪、嗔、痴、色欲和懒惰。但傲慢似乎应该取代懒惰的位置,因为在《教育和奇妙书信集》(1819年版,卷6,第372页)就是这样说的;并且,嫉妒或憎恨是增加进去、位列最后的首恶。

我更正了施密特——他作出了很多贡献——所作的陈述,而这一更正了的说法,由于与受到婆罗门教和佛教影响的泛神论者的学说不谋而合,而获得了支持。也就是说,这些泛神论者列出了同样的首恶并相当正确地把这些罪恶配对起来。

这样,色欲与贪婪、傲慢与嗔怒也就联袂出现(1)。甚至在《薄迦梵歌》(16章21),我们也发现色欲、嗔怒和贪婪被列为首恶——这一事实证明了这些教义产生于久远的时代。(1)参见图卢克《东方国家神秘主义者的思想精华》,第206页。

同样,在《巴拉波达•查德罗•达雅》——这是宣讲吠陀哲学的一部相当重要的哲学寓言剧——这三样首恶现形为与理智之王作战的激情之王手下的三位大将。与这三样首恶对立的首善则为纯洁、布施以及温柔、谦恭。

现在,如果我们把东方伦理学这些深刻的基本观点与柏拉图提出的、被人们成千上万次重复的著名首善,亦即正义、勇敢、节制和智慧作一比较,那我们就会发现柏拉图选出的首善缺少一个清晰、根本的指导思想,因此,柏拉图选出这些首善只是基于皮毛的认识,部分甚至明显选择有误。

美德只能是意欲的素质,而智慧则首先是与智力相关。希腊语的“节制”——西塞罗翻译成拉丁文的“temperantia”,而德文则为“massigkeit”——是一个相当不确定和具多种含义的词语,它因此当然包括许多不同的事物,例如,节俭、谨慎、明达或者镇定。

勇敢并不是美德,虽然有时候它可以为美德服务。但“勇敢”也可以随时助纣为虐,替至为卑劣的目的效劳。“勇敢”只是一种气质特性。

格林克斯(2)(《伦理学》)摈弃柏拉图的首善,提出了“勤劳”、“服从”、“正义”和“谦卑”——这显而易见是一个糟糕的选择。(2)阿诺德•格林克斯(1624—1699):尼德兰哲学家,著作是《伦理学》。

中国人认为“仁、义、礼、智、信”是五大美德。吉德在《中国》一书第197页对这各项美德作了细致的评述。基督教并没有首善之说,而只有神学方面的美德,亦即信仰、慈爱和希望。

一个人道德上的善或恶首先是从这个人对待他人的根本态度和心情反映出来,也就是说,这种态度、心情要么带有嫉妒,要么带有同情的特质。

每个人在其自身都带有嫉妒和同情这两种彼此对立相反的特质,因为这两种特质产生于一个人对自己的状况与他人状况所不可避免作出的比较。

这样,根据这种比较对他的个体性所产生的结果,上述两种特质之一就构成了他的根本态度,并成为他的行为的根源。嫉妒也就是在人、我之间筑起一堵厚墙;但对于怀有同情心的人来说,这堵墙壁则是脆弱和透明的。

事实上,这堵墙有时候会被同情心完全推倒;一旦出现这种情况,我和非我之间的差别就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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