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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的一天,邻居在湖北的一处住宅里发现隔壁总有一股难闻的气味传来。然后气味越来越浓。没办法,邻居报了警,但警察在隔壁房间发现了一具女人的尸体。

女子是谁?为什么会在这里?女子去世前发生了什么?

女学生疑遭55岁老师猥亵(怀孕女教师未穿胸衣家访)(1)

女教师回国出人意料

经过警方调查,原来女子就是教师,而女教师已经怀孕数周了,现在却死了两具尸体,而她腹中的孩子却无辜而悲惨地死去。经过DNA比对,最终确认犯罪嫌疑人就是本院房东班或女教师班同学程某的父亲。

警方随后开始逮捕程。几天后,程被捕并受审。警察问成为什么要袭击孕妇,而且那也是她的孩子班主任?

没想到程的回答却让人大吃一惊:“她不穿胸罩,不就是为了勾引我吗?如果她不来勾引我,什么样的男人会想到怀孕的女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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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事发当天,女教师来到程家探望,但由于她已经怀孕数周,所以穿着主要以舒适为主,而且由于是夏天,女教师的衣服看起来比较凉爽。但这不可能是成败坏女教师的原因吧?

程随后解释,事发当天,一名女老师到他家里来看望他,看到他穿着很酷,长得也比较帅,所以他就产生了不好的想法。

程被女教师的美貌所迷住,将她拖到一楼地下室并强奸了她。

但程声称,如果女教师没有诱惑他,他不会做出这样的事,那么程所说的女教师受到诱惑是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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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惑是真的还是假的?

据程介绍,当天衣着漂亮的女教师与程聊天时,程无意中发现女教师没有戴胸罩,因此觉得女教师此次家访的目的并不简单。

于是他找了个理由把儿子送走,然后又想去女教师那里商量孩子的教育问题。

程见女教师毫无准备,就把门关得严严实实,然后告诉女教师他是多么欣赏他,想和女教师一起前行,这让女教师大为恼火。

随后女教师想要离开,程却趁他不备,强行把他拖进了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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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师曾警告程,强奸是一种非法行为,不仅会毁掉他自己的未来,还会给他的孩子带来巨大伤害。

女教师还承诺,只要他肯放手,此事就会不了了之。但遗憾的是程并没有因此而醒来。相反,他开始上下攻击女教师,最后把他清除了。女教师也试图全力抵抗,甚至大声呼救,但随着体力逐渐耗尽,女教师的抵抗力越来越弱。而且,女教师已经怀孕了,非常担心程会伤害她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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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女教师放弃抵抗,程认为女教师只是在演戏,于是就变得更加宽容。程对女教师很满意,表示非常喜欢他。如果你能和他沟通,给他某种补偿,这件事就不了了之。

但当程回过神来时,却发现女教师并没有动。仔细一看,女教师已经没有知觉,脚下还有大量血迹。

程当时真的很惊慌,他从来没有想过要杀人。

慌乱中,她赶紧把女教师的尸体收起来,然后随便找了个理由帮孩子请了一天假,然后带着孩子制定了逃跑计划,结果还没来得及出去就突然被警察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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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过程中,程只是声称是女教师先勾引了她,所以她无意中伤害了人,并无意故意伤害任何人。

但当一个男人看到一个衣着暴露的女人时,他就觉得她在勾引,一个每天在路上不穿衬衫的男人是否也会勾引别人,是否也成为别人犯罪的诱因呢?显然,这种说法没有任何依据。

至于程某的道歉,警方根本不予接受,其行为已构成犯罪。

他无法控制自己的冲动,强奸了女教师并导致她死亡。涉嫌强奸。程不顾女教师的反抗,将他拖到地下室殴打。这种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程将不得不在监狱中度过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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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案

如果程某的行为仅对受害人造成伤害,则可以认定其故意伤害罪。然而,程的行为造成了受害人的死亡,因此他可能被指控犯有谋杀罪。

根据我国刑法对故意杀人罪的定义,情节较重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此情况下,程某暴力阻止女教师的反抗,并在此期间对其进行殴打。该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的要件。

程在阻止女教师反抗后,还对其进行了强奸,这也涉嫌触犯我国刑法规定的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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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有关规定,违背受害人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者其他手段,强迫受害人实施性行为的犯罪。

男性或女性的任何形式的性侵犯或暴力都是不可接受的。我们应该尊重他人的意愿和选择,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在这种情况下,女教师仍然怀孕了,但程仍然强迫她与他发生性关系。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依法从重处罚。程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

着装自由是所有人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应该因为衣着暴露或任何其他原因而受到性侵犯。

根据法律规定,任何人都不会因其着装或外表而自动失去受尊重、保护或豁免的权利。这是每个公民增强法制意识、提高道德教育应该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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