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岗位管理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建立与高等学校发展相适应的岗位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双一流”等高校岗位设置激励机制等创新、激励模式首提以生员比确定岗位总量创新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设置办法,可自主评聘二级教授,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山东省高校正教授评审条件 山东出台高校岗位改革意见?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山东省高校正教授评审条件 山东出台高校岗位改革意见

山东省高校正教授评审条件 山东出台高校岗位改革意见

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岗位管理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建立与高等学校发展相适应的岗位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双一流”等高校岗位设置激励机制等创新、激励模式。首提以生员比确定岗位总量。创新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设置办法,可自主评聘二级教授。

据悉,此次《意见》提出了不少具有新意的举措,如首次提出建立与高等学校发展相适应的岗位动态调整机制,对高等学校岗位总量实行动态调整,不与人员控制总量硬性挂钩,以高校近三个学年度全日制在校标准学生数的平均数为基数,按照有利于高等学校发展的生员比(标准学生数与教职工总量之比)计算岗位总量。

《意见》首次在人事管理政策层面提出“加强以岗位为基础的团队建设”,将高等学校的发展任务目标逐级分解到院系、团队、岗位,形成教学科研团队的岗位架构,强化团队作用,明确、细化岗位职责任务,为引进培养人才,形成强有力的教学科研团队打好基础。要加强对团队绩效和成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考核,注重聘期考核和目标考核,简化考核程序。统筹安排好各类考核工作,避免多头考核、重复考核。

另外,《意见》在激发高校岗位管理的生机和活力等方面,也提出不少改革举措。

比如《意见》提出,建立“双一流”等高校岗位设置激励机制。对入选国家“一流大学”建设名单的高等学校,根据学科专业建设和教学科研对高层次人才需要,结合人才队伍结构情况,自主制定岗位设置方案、自主设置岗位结构比例、自主设置岗位标准、自主决定聘用人员。

对入选国家“一流学科”建设名单的高校高级岗位设置比例可统筹使用,教师高级岗位设置比例在《山东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对入选省“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立项建设名单的学校,教师高级岗位设置比例在标准中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基础上再提高2个百分点。对入选国家高水平高职院校、高水平专业建设名单的学校和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教师高级岗位设置比例在标准基础上提高2个百分点。上述所增加的高级岗位应主要用于重点建设学科专业。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放在高校里一般是二级教授岗,原来评定权限一直在省里。此次《意见》提出,创新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设置办法,高校可按照不超过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0%的比例标准设置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用于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创建国家、省“一流学校和一流学科”,根据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需要,可申请增设二级岗位。引进符合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直接申报认定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随时申报,经核准后予以聘用,不占核定的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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