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时期伟大贡献(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伟大成就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基础)(1)

2022年3月5日,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回顾新时代党和人民奋进历程,首次用“五个必由之路”系统阐明新时代更加坚定的重要认识。“五个必由之路”其中之一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这一重要论断,再次深刻阐明了我们过去为什么能够成功、未来我们怎样才能继续成功,为我们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指明了奋斗方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面对国民党留下的一穷二白、千疮百孔的烂摊子,我们党以主人翁状态和前所未有的创造热情,积极投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伟大建设中,战胜了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一系列严峻挑战。翻身做主人的中国人民以前所未有的热情投身国家建设,创造了一个又一个人间奇迹。

在中国实现社会主义,是我们党自创立时就确定的奋斗目标。党在巩固人民政权、迅速医治战争创伤的同时,自觉地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为将来向社会主义转变准备条件。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也推动我国社会经济结构和内部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社会主义因素稳步增加。这表现在:我国社会经济结构中公私经济比重已经发生重大变化,社会主义国营经济迅速发展壮大,国营经济不仅控制了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产业部门,而且在与其他经济成分的比较中优势不断增强。至1952年,国营工业产值在全国现代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已增加到56%。1953年,中共中央明确提出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按照这条总路线指引的方向,党探索并稳妥解决了社会主义改造的具体途径问题,有步骤地开展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循序渐进地消灭私有制,保持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普遍拥护和支持。1953年开始的“一五”计划,使我国经济中的社会主义成分进一步发展壮大,社会主义经济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中具有主导性的强大因素。

1954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选举产生国家机构的领导成员,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提供了组织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我国的国体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制定和颁布,标志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正式确立,是中国政治制度的一次伟大变革。

1956年,我国基本上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上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建立起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公有制形式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至此,我国的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和其他基本制度逐步建立起来,中国这个占世界四分之一人口的东方大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这标志着我国消灭了延续几千年的封建压迫制度,完成了社会主义革命的历史任务,实现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实现了一穷二白、人口众多的东方大国大步迈进社会主义社会的伟大飞跃,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

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拉开了全面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的序幕。1956年,党的八大提出了团结国内外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中国而奋斗的总任务。1964年,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明确提出分两步走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在党的带领下,我国各族人民意气风发投身到社会主义建设中。在不长的时间里,我国社会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建立起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为中国以后的发展奠定了极为重要的基础。与此同时,人民的精神风貌也发生了极大改变,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水平得到逐步提高,全国居民平均预期寿命大大延长。

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取得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巨大成就,实现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使近代以来中华民族不断衰弱的命运得到根本扭转,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开辟了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康庄大道。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以英勇顽强的奋斗向世界庄严宣告,中国人民不但善于破坏一个旧世界、也善于建设一个新世界,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组织部党建研究所。更多党课见《党课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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