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开讲#
一、18世纪末以前新教主要宣教团体宗教改革以来,基督教的宜教活动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时期,分别为宗教改革时期(约从1500年至1750年)、启蒙运动时期(1750年至1850年)和殖民主义时期(1850年至1950年)无论从宜教的规模还是成效来看,天主教无疑是第一时期的主角。
以西班牙和葡萄牙为首的天主教国家占据海上霸权,开始向美洲、非洲和亚洲开拓殖民地,天主教的教庭也同时派出传教士到这些地区传教。
相比而言,基督新教在宗教改革时期的宣教工作远远比不上天主教,因为“直到18世纪末叶,新教对海外传教事业尚无多大兴趣”。不过,这并不是说,基督新教教会毫无作为。在宗教改革阶段,基督新教的宜教主要有两个路径。
第一个也是最常用的是通过基督新教国家的贸易公司将福音传至海外。荷兰人是主要的践行者,因为荷兰东印度公司所聘专职牧师也向当地人传福音,在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都建立了一些当地人的教会。
到了1800年,荷兰东印度公司在爪哇岛和安汶岛皈依信徒约有十四万新教信徒万,整个群岛则有二十四万。此外,荷兰人也是最早在锡兰开展宣教事工,且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到十八世纪中叶,约有三十万信徒。
在占据台湾的短暂期间,荷兰人也曾向原住民传过福音,但是却未有向汉人传福音的记载。后来由于荷兰人被郑成功逐出,不久台湾又被清朝政府所统治,所以前功尽弃,“未能结出福音的果实来”。
1750年后,随着荷兰东印度公司逐渐势微,牧师人数也逐渐减少。最后荷兰东印度公司于1798年解散。另一路径是随着欧洲移民将福音带至海外殖民地,北美洲新大陆是这一活动主要的目的地。
除了在移民群体中建立教会外,移民至此的英国清教徒、德国敬虔派和摩拉维亚弟兄会的传教士也向北美印第安人宣教。他们曾一度建立了十二个基督徒村落,使四千位印地安人皈依为基督徒田。但是,1675年欧洲拓荒者与印地安人之间的战争,使得他们多年宜教的心血付诸东流·。
总体而言,宗教改革后的两百年,新教教会的大量精力和力量主要消耗在宜教战争以及与天主教之间的斗争上,对于宣教工作的热情不太高。
关于其中原因,美国学者威利斯顿.沃尔克认为,宗教改革时期新教因地理位置关系与异教地区缺乏联系,加上一些内部问题和神学见解方面的问题。“不过,从十八世纪开始,“得益于工业革命带来的财富增长,海外殖民地的扩张以及包括库克船长的旅行日记,当然来自于卫斯理和怀特菲尔德的宗教复兴运动”,新教的传教士也开始积极宣教,甚至有后来居上之势。
就新教在亚洲宣教工作而言,其路径主要是随着欧洲新教国家的海外扩张和殖民活动展开的。与天主教早期传教士一样,这些新教宜教工作主要依附于荷兰殖民势力,带有强烈的为殖民主义服务的色彩。
荷兰人从最初就在荷兰东印度公司内部设立专职教牧的职位教牧人员不仅需要牧养荷兰商人这个本族群体,还要向当地人传福音。主要活动范围是东南亚地区,主要包括印尼、我国台湾地区和锡兰(斯里兰卡)等。
诸如犹斯丁.伊尔纽斯、干治士和尤罗伯等人通过个人的努力,在荷兰东印度公司的治下的东南亚和我国台湾地区等地都取得不错成绩,奠定了新教在亚洲传教的根基。相比而言,英国东印度公司对于宣教的态度一直是比较排斥的。其专职教牧人员只能服务英国商业和军事社群。
在成立之初,英国东印度公司也曾短暂鼓励过专职教牧人员参与印度社群的志愿服务,但是公司对于任何公开和直接的宣教活动,都是采取十分谨慎的态度。“其主要原因之一是因为英国在亚洲的殖民地位是逐渐形成的,他们最初害怕宜教活动会冒犯非基督教印度居民。
为了维持安定和秩序,公司有必要采取宗教容忍政策,即允许印度居民信仰原来的伊斯兰教或印度教等。关于全职的传教士(非专职教牧),由于他们不受公司的控制,公司要么冷漠,要么故意刁难,均予以反对或阻拦。
到了十八世纪末,英属东印度公司甚至公开实施反传教士的政策。不过,据悉当时一些基督徒官员以个人的名义宜讲福音”,但是并没有完整的记载。因为英国东印度公司设立之初采取了与荷兰人不一样的规则,英国东印度公司最初并没有土地拥有权(1640年以后才拥有),很多人并无意在印度久居,为此他们不太关心印度民众的信仰,亦在情理之中。
从1667年到1700年,公司所聘任的专职教牧最多也不过十八人口,显然这屈指可数的专职教牧是无法顾及普通的印度民众的。相比而言,在十八世纪末之前,新教独立教会虽然不能说它们没有任何宣教的活动,但总体而言它们最初的宜教工作大都是“散兵游勇式”的单兵作战,并没有大量的差传机构出现,大部分的宣教努力都是由个人发起的。
宗教改革初期,基督教没有像天主教那样组织严密、财力雄厚的修会作为其宜教的前锋及后盾。在退出修道院及修会之后,基督新教几乎可以说是“一盘散沙”,没有神学院作为训练中心,也没有差会作为宜教中心。直到德国的敬虔主义兴起,这种状况才有了一些改变。
所以,从独立教会的宜教工作看,最早有组织的新教宜教团(非专职教牧人员组成)与敬虔派运动和富朗开“有关。敬虔主义是在1648年“三十年战争”结束之后,于欧洲(特别是德国)兴起的灵性复兴运动,为的是纠正基督教国家教会死板的形式主义。
被称为“敬虔主义之父”的斯彭内尔”)是德国神学家,他强调信徒应有重生的经历、灵命的培养及宜教的热诚。1694年,他与富朗开共同创办了哈勒大学,这所学校不但成为敬虔主义的教育中心,也成为十八世纪基督教宣教的基地。
哈勒神学院成为德国最大的神学院,栽培了六千多名敬虔派的传道人,其中有些人成了传教士。冈萨雷斯认为,“敬虔主义对基督教史所做出的最大贡献,是新教宣教运动的诞生。”
国尽管敬虔派的初衷并不是宣教,起初也并不关心宣教事业,他们主要的工作只是为了动满足其他基督徒的需要,开始建立学校,为孤儿、穷人和其他有需要的人创建收容所。正如Gustav Warneck所言,“敬虔运动虽不是宜教运动,但是它所带来的全新的精神生活成为新宣教生活扎根的土壤。”
首先,敬虔主义对于丹麦殖民与传教产生了重要影响。1707年,作为一位敬虔主义崇拜者,丹麦国王费德里克四世决定向印度的殖民地差派传教士。有意思的是,他在丹麦境内居然没有找到合适的人选。当时,组织严密的路德宗正受到后宗教改革运动的新教反海外宜教的困扰。
因为受若干德国神学家的影响,从十七世纪开始,不少人认为耶稣所说的大使命(参见《新约圣经》马太福音28章18-20节)是颁布给耶稣时代的使徒的,他们还认为那几位屈指可数的使徒已经把福音传遍了所有民族的地区,全世界都曾经听过福音,只是他们拒绝了而已。
这一神学思想的影响一直持续到十八世纪末的欧洲诸多新教国家。当时的路德宗新教教会认为,眼前最为迫切的威胁是天主教的反宗教改革运动,为此他们的重心都是如何与天主教进行斗争。
无奈之下,费德里克四世便请富朗开为他差派传教士,富朗开派了哈雷大学的两位学生在印度建立了特兰奎巴宣教区,他们的信件和报告在德国流传,这引起了许多敬虔派的兴趣。
其次,敬虔主义影响到了斯彭内尔的教子一年轻的亲岑道夫伯爵。他在德莱斯顿第一次遇到了一群改变他生活轨迹的摩拉维亚弟兄会基督徒,他们在德莱斯顿建立了赫仁护特聚居点,而在他们的吸引下,亲岑道夫辞去了德莱斯顿的工作,加入赫仁护特社团。
1731年,亲岑道夫在丹麦遇到了一群被路德宗带领归信的爱,斯基摩人,点燃了亲岑道夫对宜教的热情和兴趣,就此开始了他毕生的主要活动。1732年,赫仁护特社团第一批传教士前往加勒比海地区,并在短短的几年时间内,摩拉维亚弟兄会就遍布非洲、南美洲和北美洲。“在短短二十年的时间里,这个有两百多位难民所发起的宣教运动在海外的传教士就超过了所有新教教会自宗教改革两百年间所差派的传教士的数量。”
最后,敬虔主义对摩拉维亚弟兄会的影响,使他们短暂的辉煌和榜样“为19世纪的宜教大觉醒做出了贡献”。他们的行为榜样不仅对约翰.卫斯理及卫理宗产生了影响,还对被誉为“现代宜教之父”的浸礼宗威廉凯瑞产生了积极作用。
祁伯尔认为,“从公元1732年起到今天(1964年),莫拉维(即摩拉维亚)传教士是最热心宜教工作的一批人。”“事实上,北美属灵大觉醒和英国循道宗运动几乎同时发生,两者都受到德国敬虔主义和摩拉维亚弟兄会的影响。
尽管北美的第一次大觉醒运动最初是由公理会和长老会领导的,但浸信会和循道宗从中受益匪浅:信徒大量增加、衰残的教会复兴、新的教会成立;本地与海外宣教工作、主日学工作、基督教文字工作及慈善工作都随之兴起。
就新教在印度的宜教工作而言,丹麦国玉、敬虔主义者及英国专职教牧人员基本拼接出十八世纪新教在印度的宣教活动的基本版图。早在1707年,丹麦国王就有意选派传教士赴印度传教,巴塞罗缪.契根巴格和普吕超两人成为在印传教的先驱。
1711年,契根巴格完成了新约圣经泰米尔翻译”,次年从丹麦运来一台印刷机,到1715年完成了全本新约圣经的印刷。1716年,传教士们开办了一所学校,培训本地的教师。但是,随着新来的传教士“自以为正统(路德宗)”,批评灵活变通的敬度主义者,灵契根巴格十分伤心。
1719年,契根巴格去世后,丹麦总部派了更多的传教士来到印度,他们带来了一道教令,指令传教士必须放弃敬虔派先驱的传教方法。他们不得不服从教令,并强行推行教会内禁止种姓歧视,但由于操之过急,以失败告终,并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即容许更深得的种姓隔离。“契根巴格及其同伴在发展信徒方面的成效不大,截止1778年,特兰奎巴约有1510人入教。
不过,他们开始启用印度牧师和传教员,无疑是十八世纪新教在印度的一次令人振奋的尝试。值得一提的是,“英国安立甘宗教会早期也资助过丹麦宜教活动,坎特伯雷大主教在1727年曾教促丹麦传教士,尽快发展印度本地的领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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