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
山东省委政法委发布
2021年山东省见义勇为模范(群体)
候选人名单、事迹公示
日照的贺成龙、刘津硕入列
2021年山东省见义勇为
模范(群体)推荐人员名单
山东省见义勇为模范日照市(2人)
贺成龙,男,汉族,群众,1992年5月23日出生,日照交通能源发展集团晟华管业科技公司员工。
刘津硕,男,汉族,中共党员,1989年11月30日出生,日照市岚山区市场监管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工作人员。
2021年山东省见义勇为
模范推荐人员事迹
(日照市)
贺成龙,男,汉族,群众,1992年5月23日出生,日照交通能源发展集团晟华管业科技公司员工。
2020年6月29日下午5点,贺成龙在锦华广场手机店修手机。这时,兰某因感情纠纷,携折叠刀尾随被害人王艳(化名)也到达锦华广场,并在锦华广场纠缠王艳,期间遭拒绝恼羞成怒,遂掏出折叠刀,连续朝王艳左背部、左胸等处捅刺十余刀。鲜血瞬间染红了地面,四周群众惊恐散开,无人敢上前制止。
听到呼救声的贺成龙第一时间挺身而出。“冲上去!哪怕我挨两刀也不怕!”看到女子倒在血泊中,贺成龙“急了眼”,满脑子只想按住行凶者,面对刺向自己的尖刀,丝毫没有畏惧,上前与其搏斗。贺成龙一个箭步顺势锁喉,将歹徒左臂锁至脑后动弹不得。
此时歹徒仍在挥舞着手中的利刃,一番搏斗后两人都已力竭,但贺成龙仍死死控制着歹徒,阻止其继续行凶。十几分钟后公安机关赶到,他协助公安人员将其抓获,而他则悄悄回店,隐于人群。回去后贺成龙才发现,当天下午不小心烫的脚伤,烫泡都磨破了,渗出血来——从奔跑到搏斗,他都忘了还有脚伤。世上哪有英雄,不过是在别人需要的时候,选择挺身而出——贺成龙再次印证了这句话。
自人群中冲出,空手夺白刃、锁歹徒,聚拢起社会的正气。侠隐于市,见义而勇,勇不只在无所畏惧,更在于善良大义。
2021年1月26日,贺成龙获“日照市见义勇为模范个人”荣誉称号。2021年2月上榜“日照好人榜”,3月上榜“山东好人榜”,5月上榜“中国好人榜”。
刘津硕,男,汉族,中共党员,1989年11月30日出生,日照岚山区市场监管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工作人员。
2014年9月7日下午,刘津硕在乘长途车从临沭到日照途中,上来了两名男子,两人没有找座位坐下,而是直接走到车的后排,对一名正在熟睡女孩的手提包下了手。一名男子把包划开了一道口子,往外掏着东西,并对后边的同伙说没有钱包。坐在后排的刘津硕发现了二人的异常,一把抓住了小偷的手,并喊到“你干什么呢!”他一边叫醒女孩,一边冲向前去按住小偷。
此时两名歹徒互相配合,将刘津硕踹开,并掏出尖刀,对着刘津硕乱舞,同时大声让司机师傅停车。面对歹徒的威胁,刘津硕没有害怕,他用上部队所学格斗技巧,将一名歹徒踢倒后,又将另一名歹徒绊倒,用歹徒的鞋带将其手反绑住,在车上乘客反应过来之前便以一己之力将2个歹徒全部制服,成功阻止了他们逃跑。
此时当事女孩也已报警,没多久当地公安民警赶到,将女孩和歹徒一起带回了派出所。车上的乘客见他满身大汗、浑身带着泥点,问他叫什么名字、怕不怕的时候,他只平静地回答到“我是一名退役的武警,不怕”,没留下名字,就又匆忙坐上了回家的客车。直到派出所来调查的时候,同事们才知道了他的事迹,大家都说,“小刘真是个好同志,退伍不褪色,跟他做同事有安全感!”
2021年1月26日,刘津硕获“日照市见义勇为模范个人”荣誉称号,在山东好人推荐评选活动第101期中,刘津硕上榜“山东好人——见义勇为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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