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县公安局
关于征集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
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积极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有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公安部关于在全国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的统一部署,结合兴业县辖区实际,本着“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哪里治安混乱就重点整治哪里”的原则,深入开展严打犯罪、缉捕逃犯、清理整治行动,现广泛征集各类违法犯罪线索,希望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积极检举揭发。现将检举内容和方式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中将依法对下列违法犯罪予以严厉打击:
(一)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伤害、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欺行霸市、强揽工程、强迫交易、强行阻工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组织容留卖淫、强奸、猥亵、侮辱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和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类违法犯罪案件;
(四)聚众赌博、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六)醉驾、酒驾、毒驾、飙车等危害公共安全及交通肇事等违法犯罪行为;
(七)利用互联网串联、煽动、非法聚会的违法犯罪;
(八)校内外勾结霸凌中小学生等违法犯罪行为;
(九)出售、出租、出借银行卡等电信网络诈骗、网络涉枪涉爆等涉网犯罪行为;
(十)吸毒、制毒和贩卖毒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十一)食品药品领域、环境安全领域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十二)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持有、盗窃、抢夺、抢劫、走私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弩等违法犯罪行为;
(十三)通过互联网等渠道违法违规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弩的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
(十四)使用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仿真枪、弩等从事非法娱乐游艺活动等违法行为;
(十五)对违法犯罪进行包庇纵容,失职失责的违纪违法行为;
(十六)其他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二、举报须知
(一)提倡实名举报,匿名举报者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对举报人、提供线索者,公安机关将依法对举报人真实姓名、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等保密。
(二)为便于调查核实,请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尽量详细,包含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活动范围和主要事实依据等内容。
(三)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实施或参与违法犯罪的嫌疑人主动投案,如实交代违法犯罪事实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五)鼓励个人和有关组织积极举报、控告各类违法犯罪,受理举报单位将依法对举报人予以保护和保密。
三、举报方式
举报地点:兴业县兴业大道南侧兴业县公安局
举报电话:110 0775-3765793
举报邮箱:xyza3765793@163.com
石南派出所:0775-3762546
葵阳派出所:0775-3712435
城隍派出所:0775-3728192
山心派出所:0775-3785124
龙安派出所:0775-6180153
大平山派出所:0775-3797171
小平山派出所:0775-6150155
卖酒派出所:0775-6160208
沙塘派出所:0775-3736219
蒲塘派出所:0775-3751120
洛阳派出所:0775-3740052
北市派出所:0775-6175150
高峰派出所:0775-3706366
森林公安局:0775-3771110
交警大队:0775-3763803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兴业县公安局
2022年8月17日
来源 | 兴业公安
责编 | 蒋西河审核 | 陈 瑜监制 | 邹焕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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