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在沈阳市“兴沈英才计划”新闻发布会上,沈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杨志宏表示,去年以来,按照沈阳人才工作总体要求,沈阳市人社局围绕人才新政3.0,多措并举培育人才,全年新增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5名,对24名中青年科技英才和14家单位给予奖励资助,评选出10名“大工匠”、10名“优秀技术能手”,全市高层次人才池达到10051人;累计为4319名高校毕业生发放生活补贴1254.45万元,为7413名高校毕业生和高新技术企业人才发放首次购房补贴资金1.98亿元。

人才引进项目有哪些(实施四大工程)(1)

今年,沈阳市人社部门将围绕落实市委、市政府“兴沈英才计划”部署,全力抓好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和高校毕业生等人才队伍建设,具体将实施以下“四大工程”。

海内外高精尖科技优才集聚工程

聚焦沈阳市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对符合沈阳市产业发展需要的新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加大支持力度。一是对新当选的“两院”院士等A类高层次人才,给予每人500万元奖励、100万元科研经费、“一人一议”解决首套购房问题;二是每年支持5名左右为沈阳作出突出贡献的B类高层次人才,给予250万元奖励、110万元项目经费、150万元首套购房补贴;三是每年支持50名左右来沈在沈的C类高层次人才,给予50万元奖励、70万元科研经费、100万元首套购房补贴。同时,我们将实施人才贡献专项奖励。根据人才作出的实际贡献,对在沈阳市工作、上一自然年度依法纳税且年度工资薪金达到30万元及以上的高层次人才( A、B、C类)、科技型企业中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科技创新骨干人才,依据贡献程度分类分档给予奖励,原则上资助3年。

产业人才支撑工程

按照沈阳市重点产业发展的技术需求,精准寻找技术和人才,持续编制《沈阳市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做到“按图索骥”。一是根据沈阳市“老、原、新”20个重点产业链“龙头”企业发展对人才的实际需求,采取“多方式”“点对点”“一企一策”方式,精准编制“龙头”企业人才需求目录;二是综合考量沈阳市区域产业重点发展方向,编制具有区域特点的区域产业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三是根据沈阳市事业单位对各类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综合考量重点行业特点,编制具有行业特色的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四是对按照目录引进企业实际需求的人才,根据能力素质、紧缺指数、薪酬水平、贡献程度等条件择优分三年给予总计6至30万元奖励。同时,每年支持50名左右的优秀工程师,每人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

青年后备人才储备工程

着眼吸引储备优秀的青年后备人才,围绕购房、生活、创业、求职等实际问题,提供“一揽子”资助政策。一是按照博士毕业生7万元、硕士毕业生4万元、本科毕业生和技师2万元的标准,实施高校毕业生和高新技术企业人才首次购房补贴。二是针对毕业后在沈首次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按照本科每月600元、硕士每月1200元、博士每月2500元的标准享受36个月的生活补贴。三是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沈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给予每年1万元的创业场地补贴,期限为2年。四是为来沈求职、应聘的外地高校毕业生提供最长10天免费入住人才驿站的服务。五是开发800个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用于招录毕业三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每人每月工作和生活补贴2800元,并为其缴纳五险一金。

人才引进项目有哪些(实施四大工程)(2)

技能人才培养工程

着眼建设国家先进制造中心、落实“中国制造2025”,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吸引一大批高技能人才留沈来沈。一是对新引进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每月分别给予600元、800元和1000元生活补贴,最长发放36个月。二是对新引进非沈阳户籍且在沈阳市首次购房的高级技师、“全国技术能手”和“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30万元、50万元购房补贴。对经全国评选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和30万元奖励。三是对评审出的市级高技能人才基地和“双元制”校企合作项目,给予50-100万元补贴。四是给予新获得技师、高级技师的企业职工分别给予3500元、5000元培训经费。对完成新型学徒制培训,获得中级工、高级工等级证书的分别按照每人5000、6000元标准补贴企业。五是对获得市级一类竞赛各职业(工种)前3名的选手,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5000元奖励;获得二类竞赛各职业(工种)前3名的选手分别给予1万元、6000元、3000元奖励。六是对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当年度输送100名以上毕业生进入沈阳市纳税企业,并与企业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企业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照每名毕业生1000元的标准奖励职业院校(技工学校)。

沈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杨志宏表示,在“四大工程”基础上,我们还将进一步扩大三种权限:一是用人主体自主权。对市属事业单位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突破本单位岗位职数限制,根据其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等,直接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二是企业人才认定权。在原有10家“链主”企业自主认定人才基础上,继续支持70家企业开展自主认定科技创新人才。三是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权。事业单位聘用的急需紧缺、业内认可、业绩突出的高层次人才,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高华庚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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