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上午9时许,武汉市洪山交通大队一中队辅警胡帆沿辖区杨园南路巡逻时,发现一辆红色小轿车违规停放在人行道上,正准备对该车辆违法行为进行记录时,发现车辆前号牌的最后一位尾数被纸片遮住,有故意遮挡号牌的嫌疑,于是立即通知附近民警周涛到场处置。

司机违停还故意遮挡车牌被扣12分(为躲电子眼故意遮挡号牌)(1)

民警刚到现场,路边一家洗车店的老板张某便急忙跑出来,手里拿着车钥匙,表示该车辆是店里客人的,马上就挪走。“这车牌是怎么回事?”“那边有个电子眼,我担心……”面对民警的质问,张某支支吾吾地说道。经了解,原来张某将客人车辆清洗完毕后,为腾车位将车辆停放在人行道上,因害怕被附近电子监控设备抓拍到违停,便自作聪明用纸片将前面的号牌遮住,以此逃避处罚。张某以为自己只要及时把车辆挪走就没事,却不曾想自己的行为已触犯法律。

随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五条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张某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

洪山交警提醒: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使用其他车辆号牌或者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驾驶人切莫为了自己一时的便利,心存侥幸在号牌上动歪心思。任何投机取巧、以身试法的行为,只会换来法律的严惩。

记者:荔枝

通讯员:崔彦伟 黄一燕 赵先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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