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内高于路外、鼓励短停快走”原则,结合双流区实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如下听证方案:

一、双流区临时占道停车收费现状

(一)基本情况

从2013年3月1日起,我区运用价格杠杆合理调整停车需求与改善交通的矛盾,实行了全域范围内的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根据不同区域、不同道路和交通条件设置不同的收费标准的差别化收费政策,并由成都双流交投城市停车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实施收费和管理。

(二)现行收费标准及区域

1.白天收费标准

一类区域:收费道路起价5元/2小时(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算,下同),第2小时后每半小时1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下同)。

二类区域:收费道路起价4元/2小时,第2小时后每小时1元。

三类区域:收费道路起价3元/2小时,第2小时后每2小时1元。

2.夜间收费标准

夜间占道停放不分区域,全区范围内一价。

临时停放:小型车2元/4小时(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下同)滚动计费,大型车3元/4小时,滚动计费。

包月停放:小型车100元/月,大型车200元/月。

二、调整政策依据和理由

(一)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八条:下列商品和服务价格,成都市一二三四类停车收费标准(双流停车收费标准将调整)(1)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成都市一二三四类停车收费标准(双流停车收费标准将调整)(2)政府指导价或者成都市一二三四类停车收费标准(双流停车收费标准将调整)(3)政府定价:(一)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二)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三)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四)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五)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

2.《成都市一二三四类停车收费标准(双流停车收费标准将调整)(4)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第三条: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等成都市一二三四类停车收费标准(双流停车收费标准将调整)(5)政府指导价、成都市一二三四类停车收费标准(双流停车收费标准将调整)(6)政府定价的价格水平,应当实行定价听证。

3.《成都市一二三四类停车收费标准(双流停车收费标准将调整)(7)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第三条:成都市一二三四类停车收费标准(双流停车收费标准将调整)(8)政府制定价格的范围主要为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和服务等,具体以中央定价目录和地方定价目录为准。

4.《成都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市成都市一二三四类停车收费标准(双流停车收费标准将调整)(9)政府第131号令)第十一条(定价原则):城区各类机动车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分区域、分时段定价原则。市成都市一二三四类停车收费标准(双流停车收费标准将调整)(10)政府价格、城市管理、公安、交通、规划等部门根据交通流量及管理需要,划分不同的区域和时段,制定不同的机动车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5.《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城区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差别化收费标准的通知》(成发改收费〔2011〕成都市一二三四类停车收费标准(双流停车收费标准将调整)(11)1334号):五城区和高新区以外其他区(市)县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收费,由当地成都市一二三四类停车收费标准(双流停车收费标准将调整)(12)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成都市人民成都市一二三四类停车收费标准(双流停车收费标准将调整)(13)政府第131号令的规定进行管理。

6.《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第三条第六款:加快推行差别化收费。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推行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停车服务差别收费,抑制不合理停车需求,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有效促进公共交通优先发展与公共道路资源利用。

7.《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第三十三条:城市人民成都市一二三四类停车收费标准(双流停车收费标准将调整)(14)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在城市道路上施划停车泊位,并规定停车泊位的使用时间。

8.《成都市人民成都市一二三四类停车收费标准(双流停车收费标准将调整)(15)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盘活存量停车资源缓解停车难工作方案的通知》(成办函〔2018〕39号)第三条第四款第9点:启动占道停车差别化收费政策的调整工作,按照“路内高于路外、鼓励短停快走”原则,在开展全面调研的基础上,对收费区域、收费时段、收费标准进行优化和调整。

9.《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成都市一二三四类停车收费标准(双流停车收费标准将调整)(16)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2018年12月城市安全工作联席会会议纪要》第二条第五款:加快停车场点规划建设,适当降低固定停车费,提高占道停车费,企事业单位提供非工作时间停车服务,增加停车资源,缓解“停车难”局面。

(二)调整理由

1.我区机动车截止2018年底持有量约为54万辆,比2013年(29.7万辆)净增机动车约24.3万辆。由于机动车数量急剧增加,机动车泊位严重不足(截止2019年全区设置临时占道停车泊位数9720个),导致了交通拥堵。

2.中心城区长时间占用车位停放的车辆与日俱增(截止2019年平均周转率2.7计算,单次车辆停放时长接近4小时),道路中寻找和等待停车泊位的车辆加剧了交通拥堵。

3.现行差别化收费区域划分不合理,部分停车泊位需求大、停车成都市一二三四类停车收费标准(双流停车收费标准将调整)(17)紧张的区域但收费价格低于泊位需求小、停车能够满足供给的区域,未能充分合理利用价格杠杆引导市民选择停放。

三、调价原则

(一)提高阶梯价格,促进道路资源利用。结合“路内高于路外、鼓励短停快走”原则,充分考虑市民承受能力,起价标准不调整,适度缩短起价时间,提高差别化收费加价阶梯价格,有效促进公共道路资源利用。

(二)注重以人为本,延长停车免费时间。充分考虑市民临时停车的便利性,适度延长至20分钟停车免费时间。

(三)规范停车秩序,保障大型活动临时停车。结合我区大型赛事、商业活动等临时停车情况,制定临时划定区域车辆停放收费标准,规范停车秩序,确保停车安全,树好城市形象。

四、调整方案

依据有关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市场供求状况以及双流区经济社会文明发展要求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参照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和周边区(天府新区、温江区、郫都区等)收费标准,结合双流区实际情况,形成了双流区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差别化管理收费初步调整方案。

(一)收费主体

双流区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经营管理主体是成都双流交投城市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二)差别化收费区域划分

根据双流区各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停车场地资源供求情况、地理位置、公交系统发展程度等因素,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差别化管理区域分为三类。其中,东升街道、西航港街道、协和街道最高区域类别为一类,最低为三类,其它各镇(街)最高区域类别为二类,最低为三类具体如下。

一类区域:东升街道、西航港街道、协和街道所在地的占道停车泊位周转率在2.0(含)以上的道路。

二类区域:东升街道、西航港街道、协和街道所在地的占道停车泊位周转率在1.0至2.0区间的道路,以及其它各镇(街)所在地的占道停车泊位周转率在2.0(含)以上的道路。

三类区域:东升街道、西航港街道、协和街道所在地的占道停车泊位周转率在1.0(含)以下的道路,以及其它各镇(街)所在地的占道停车泊位周转率在2.0以下的道路。

此次调整方案实施后,新增的临时占道停车场(点)、泊位周转率发生较大变化的临时占道停车场(点)和所有镇(街)最高区域类别的确定分别按照周转率和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实行动态调整,调整时不再举行听证,具体如下。

新增的临时占道停车场(点):在所属街道的最高收费类别降低一级试行,待满3个月后根据泊位平均周转率进行调整;

泊位周转率发生较大变化的临时占道停车场(点):按照近3个月的泊位平均周转率进行调整;

所有镇(街)的最高收费类别: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当调整某镇(街)最高类别为一类区域时,按东升街道、西航港街道、协和街道的停车泊位周转率划分方式调整一类区域、二类区域、三类区域。

(三)差别化收费停车泊位确定

区交警大队根据交通组织管理、交通流量变化及周边停车场的使用情况,在差别化管理区域划分基础上,科学规划具体的临时占道停车泊位点和泊位数,并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调整。

(四)差别化收费时段划分和收费标准

1.差别化收费时段

白天8:00-19:00,夜间19:00-次日8:00

2.差别化收费标准

方案一:

成都市一二三四类停车收费标准(双流停车收费标准将调整)(18)

成都市一二三四类停车收费标准(双流停车收费标准将调整)(19)

上述收费标准与现行收费标准比较:起价基价没有变动,一至三类区域分别是5元、4元、3元;

起价时间由2小时调整为1小时,缩短一半时间,与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天府新区、温江区、郫都区一致;

起价后计价方式由单一标准累计加收调整为阶梯加价收费,白天段单日停放最高收费一至三类区域分别提高到37元、26元、17元。

其中,一类区域37元比五城区及高新区一类区域70元低了33元,二类区域26元比五城区及高新区二类区域48元低了22元,三类区域17元比五城区及高新区三类区域26元低了9元。

夜间占道停车收费标准不作调整。

方案二:

成都市一二三四类停车收费标准(双流停车收费标准将调整)(20)

上述收费标准与现行收费标准比较:起价基价没有变动,一至三类区域分别是5元、4元、3元;

起价时间由2小时调整为1小时,缩短一半时间,与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天府新区、温江区、郫都区一致;

起价后计价方式由单一标准累计加收调整为阶梯加价收费,白天段单日停放最高收费一至三类区域分别提高到49元、34元、25元。

其中,一类区域49元比五城区及高新区一类区域70元低了21元,二类区域34元比五城区及高新区二类区域48元低了14元,三类区域25元比五城区及高新区三类区域26元低了1元。

夜间占道停车收费标准不作调整。

3.大型商业活动临时停车收费标准

为规范大型赛事、商业等机动车临时停放停车秩序,确保停车安全,树好城市形象,对区交警大队划定区域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标准统一为:10元/辆·次。

(五)免费规定

1.停放时间不足20分钟的车辆、军用车辆、执行公务的警用车辆、正在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

2.残疾人本人驾驶机动车在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停放,出示机动车行驶证、本人合法机动车驾驶证、本人残疾人证(第二代);

3.新能源汽车每天0:00--24:00在临时占道停车场(点)首次停车,免首2小时停车费(若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执法力度

区交警大队加强乱停乱放的执法力度,促进缓堵保畅。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加强对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收费的检查力度,对不明码标价、超标准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二)实行核准制

成都双流交投城市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对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泊位点实施智能化管理后,按照成熟一条实施一条的方式,凭区交警大队核准的《双流区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场(点)审批表》(载明停车区域、泊位数)向区发改局提出书面收费申请,经现场核准后领取《成都市一二三四类停车收费标准(双流停车收费标准将调整)(21)政府定价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核准书》,按核准书载明的收费标准收取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服务费。

(三)做好明码标价

每个临时占道停车点位,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包括停车场类别、收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文件依据等)设置收费公示牌,或通过电子诱导屏显示。若有成都市一二三四类停车收费标准(双流停车收费标准将调整)(22)微信公众号或其它手机软件,应在其中公示收费标准及相关优惠政策。

(四)采用信息化管理技术实施收费管理

成都双流交投城市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加大投入,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实现智能化管理,建设路内路外智慧停车管理一体化平台,并逐步将社会停车场信息接入平台,实现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区域类别、收费时段及收费标准集中监管,利用价格杠杆合理调节动态交通流量,减少交通拥堵。另外,通过电子诱导屏、成都市一二三四类停车收费标准(双流停车收费标准将调整)(23)微信公众号或其它手机软件等途径,提供动态停车泊位信息服务如泊位导航、泊位预约、泊位共享等便捷功能,方便广大驾驶人,提升城市形象。

六、管理措施

(一)停车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着装,统一佩戴工作牌,应配备有记录仪或其它记录设备。

(二)车辆停放必须按照泊位设置停放,严禁车头不一致停放,严禁冒头。

(三)对道路取消的停车泊位和取缔的非法停车标线必须清除彻底。

成都市一二三四类停车收费标准(双流停车收费标准将调整)(24)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0年1月13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

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安福街21号成都市双流区发展和改革局价格服务科(邮政编码:

6102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机动车临时占道收费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54959成都市一二三四类停车收费标准(双流停车收费标准将调整)(25)6491@qq成都市一二三四类停车收费标准(双流停车收费标准将调整)(26).com

成都市一二三四类停车收费标准(双流停车收费标准将调整)(27)

主 编:鹏 哥

编 辑:佳 佳

新闻来源:双流区人民成都市一二三四类停车收费标准(双流停车收费标准将调整)(28)政府网站

主办单位:中共成都市双流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双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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