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史上最离谱的舔狗,为了接近女明星,竟去刺杀美国总统,一枪命中总统胸部,子弹距离心脏仅差3公分而他最后却被无罪释放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又为何被判无罪?,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美头号狙击手被击毙?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美头号狙击手被击毙(离谱舔狗为了搏女神一笑)

美头号狙击手被击毙

他是史上最离谱的舔狗,为了接近女明星,竟去刺杀美国总统,一枪命中总统胸部,子弹距离心脏仅差3公分!而他最后却被无罪释放!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又为何被判无罪?

这不由得让人想起另一件奇事,日本某安姓男子遭遇枪击,现场15名保镖外加7名特警,结果愣是没护住,前后两枪间隔3秒,但既没人掩护VIP,也没人去制服男枪,一切都尘埃落定了,愣是连防弹公文包都还没展开,这保镖真是一点都不敬业。

相比之下,咱们今天要讲的奇葩刺杀案,枪手1.7秒打出6枪,开枪瞬间众保镖立刻扑向总统,将其护在身下,一人被打伤脊椎,一人被打穿肝肺,那真是在用命给VIP挡枪。

如果不是第6枪被防弹装甲反弹命中,这次掩护将被列入教科书,在不到2秒时间里,刺客便被制服在地,同时被制服的还有2名疑似同伙的热心市民,看看人家这效率,简直没法比。

言归正传:整件事情最奇葩的是刺客的行刺动机,通过事后从刺客身上搜出的一封情书,以及审问结果,警方赫然发现,男子之所以要行刺总统,是因为他千方百计向女明星“朱迪·福斯特”示爱,却得不到任何回复,所以才模仿电影情节,只为引起朱迪的注意,舔狗做到这份上,简直都不能用离谱来形容。

这位舔哥名叫“约翰·沃诺克·辛克利”,1955年生人,一般提到舔狗,可能很多人会想到一个矮穷矬的形象,直到近些年人们才发现原来有些富二代也很油腻,而咱们今天要说的约翰同志,战斗力完全不输王校长。

约翰的父亲是二战老兵,退伍后白手起家做起了石油生意,可以说是家资巨万,但他们家最牛的还是人脉,布什家族听说过吧?人家就是布什家背后的大金主之一,都说好的家境能让孩子赢在起跑线上,而约翰显然是那种一出生已经到了终点线的孩子。

但约翰却丝毫没有继承他父亲的拼搏精神,作为一名富二代,约翰将纨绔子弟这四个字演绎得淋漓尽致,不爱念书,却总觉得自己是个文艺青年,偶像是披头士,摇滚被他视为生命!

他喜欢写诗作曲,但仅限于自娱自乐,就这么自我感动到了高中毕业,说啥都不接着上了,非要去当摇滚歌手,他爹好说歹说,才把他送进大学,约翰在大学也算是接受了正经的文学与音乐教育。

但他练习时长还不到两年半,就因为挂科过度而离开学校,他决定去往洛杉矶追寻摇滚梦,大部分初入社会的年轻人都很天真,从小当少爷的约翰更是如此,在他的计划中,只需要随随便便作两首曲子,就会瞬间红遍大江南北,从此过上枯燥乏味的明星生活。

但现实不会惯着任何人,毫不客气的说,约翰的作品就是在浪费纸,没多久他的兜就比脸还干净了,此时他还并没有告诉家人自己辍学的消息,便谎称自己找了个小明星谈对象,想多要一些生活费。

就这样,他在洛杉矶又耗了一年多,最终实在装不下去,被父亲揪回了家。结果这一回家,彻底改变了他的命运,与其他富二代不同,约翰不喜欢跟人打交道,也就不像其他少爷小姐那样,三五成群的玩乐积累人脉。

约翰整日宅在家里,70年代可不像现在,家里可没啥娱乐活动,他只能通过看电影来消磨时间,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他通过电影认识了女明星“朱迪·福斯特”。

朱迪

那是1976年上映的《出租车司机》,主角是一位有战争创伤的退伍老兵,他开着出租车看过太多丑恶和冷漠,逐渐变得愤世嫉俗,后来遇到被迫成为失足少女的朱迪,他怒火中烧杀进罪恶窝点,不仅解救了朱迪,也找回了自我,还成了人人称赞大英雄,算是个中规中矩的Happy end。

这部电影约翰看了不下十五遍,但让他沉醉的不是电影想表达的道理,而是感觉自己就是那个被现实麻木,却又不甘堕落的老兵,只有解救失足妇女才能让他解救自我。

而最好的对象便是“朱迪·福斯特”,她所扮演的失足少女,深深地印在了约翰的脑海里,让他疯狂迷恋不已。就跟现在男生看漫女生看剧一样,约翰对荧幕中的朱迪一口一个“老婆”地叫着,一般人哪有把这事儿当真的。

但千万别忘了,约翰可是石油大亨的儿子,人家有那个本事去接近并追求女神,于是一场十分油腻的舔狗戏码,即将上演。

约翰自从在电影里看到年仅14岁的“朱迪·福斯特”,那叫一个魂牵梦萦,从此一天不看她的电影就难受,几年下来整个人的精神状态越来越萎靡。

他爹感觉实在不是事,家资巨万倒也不怕养一个废物,但是当父母的谁能看着自家孩子堕落?于是就问约翰,你到底想干哈?你不是想当摇滚明星吗?我砸钱也要让你出道!只求你别S在家里。

谁知约翰一开口,愣是把爹妈吓一跳,他说他要去耶鲁大学攻读文学!

亲爹回过神来那叫一个欣喜若狂,咱家孩子总算是开窍了,于是立即动用“钞能力”,将约翰送进耶鲁大学。但他不知道的是,约翰并不是浪子回头,而是约翰的女神朱迪暂停演员生涯,去耶鲁大学深造了,约翰之所以想去耶鲁大学,为的就是追求朱迪!

1980年,25岁的约翰重返校园和18岁的朱迪成为校友,在课堂上你根本找不到约翰的身影,想找他你就往朱迪的后面看,保准能找到一位“尾行痴翰”。

正如我们之前所说,约翰虽然是富二代,但他不爱跟人打交道,换句话说他十分内向,并不知道怎么跟他人相处,更别说是表达自己的爱意了,接下来给大家展示一下追求爱情的反面教材:

每天跟在人家后面,注视人家的一举一动,等到人家回家后,还要把自己写的土味情诗从门缝里塞进去,或是从二楼窗户丢进人家家里:宝~我今天做核酸了,核的什么酸?得不到你的心酸~

约翰没事还会给朱迪送个花,打个录音电话,是的,堂堂纨绔子弟不敢女神正面接触,只敢在没人的时候,打录音电话。这多少都算恶意骚扰了,但人家女神也没报警,不是她对约翰有意思,而是压根就没往心里去,毕竟人家可是未来的影后,这种事太稀松平常了。

约翰眼看女神对他爱答不理,不仅没有气馁,反而开始反思自己究竟差在哪里,为什么没有吸引到朱迪的注意。都说高富帅,约翰自觉三条标准自己都符合,再三思考,他觉得是自己的不够出名,所以朱迪才没有注意到他的才华,于是他便决定想办法让自己出名。

于是整个故事的高潮部分就要来了,约翰重温了陪伴他无数个日夜的经典电影,希望能从中获取灵感,经过一系列的筛选,约翰决定模仿《出租车司机》中的情节,刺杀总统!以此来向朱迪表达自己的决心,主要是这事不需要门槛,可行性比较高,闹出的动静还大,只要到时候喊一句“一切为了朱迪”,朱迪肯定想躲都躲不开。

约翰说干就干,他先是盯上了“美仁宗”卡特,兜里揣着一把手枪,卡特去哪他就跟到哪,但怎奈人家保卫工作做得太严密,约翰根本找不到下手的机会,反而因为违法携带枪械,让机场安保给抓起来了。

最后还是被亲爹用“钞能力”给保释了出来,虽然他爹还不知道他到底想干什么,但还是被他的作死行为给吓得不轻,于是又把约翰揪回了家,不许他再到处惹事。

约翰回到家后便又变成半死不活的单相思状态,时间来到1981年3月,他爹实在是拿这个儿子没办法了,就给了他一笔资金,将他赶出家门,希望他能闯荡一番,能成就一番事业最好,不行体验一下生活不易也行,当爹的做到这份上,已经没话说了,但约翰依旧满脑子只有女神朱迪。

为了得到朱迪的芳心,他必须出名,那个节骨眼刚好卡特下课,取而代之的是“美伶宗”里根,也只能算他倒霉。

1981年3月29日,约翰在哥伦比亚特区给朱迪挑选礼物时,通过报纸得知:里根将于30日在希尔顿酒店发表讲话。约翰顿时感觉这是老天赐给他的机会,他怎能白白错过?于是一场极其荒诞的刺杀即将开始。

1981年3月30日上午,约翰揣着一把RG14左轮手枪,来到了哥伦比亚特区希尔顿酒店等待里根的到来,为了保证刺杀的成功,他特意使用了威力更大的开花弹。

下午一点半,车队抵达酒店,但约翰并未动手,不是他怂了,而是该酒店经常接待总统,甚至专门为此修建了一条全封闭的安全通道,总统下车的地方距离通道只有两三步的距离,可以说是机会稍纵即逝。

约翰对自己的枪法并不自信,无奈错过了这次机会,但他并没有就此放弃,而是继续等待里根出现,按理说里根离开时,无非也就是一闪身的功夫,只要进入防弹的座驾内就安全了,但这次却出现了意外。

由于等着围观里根的记者和路人实在太多,车队竟然停在了九米开外,比安全距离整整多出一倍,这就给了约翰动手的机会。当里根微笑着走向座驾时,突然有一位记者大喊“总统先生”,里根听闻一顿,并转身向他挥手。

约翰看准时机掏枪就射,在短短1.7秒的时间里,连开6枪,第一枪打中了发言人“詹姆斯”的头部,导致他终生瘫痪;第二枪打中警员“托马斯”的脊椎,导致他左手落下残疾;第三枪打空,第四枪打中扑在里根身上的保镖“蒂姆”,打穿了他的肺部和肝脏;第五枪打空;第六枪打中汽车的防弹装甲,弹进里根的胸膛,打伤肺部,距离心脏还不到3公分!

里根本应身着防弹衣以防遇袭,但他觉得只是一晃身的距离,没必要穿,结果在一系列的巧合下,遭受了这无妄之灾。

好在他们那边总统遇刺比较常见,保镖们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车门从始至终都是开启状态,枪响的第一时间,贴身保镖已经将里根护在身下,并推进车中;而另一组人在两秒之内,便已将约翰制服在地。

为了防止杀人灭口,保镖还顺便制服了两名帮忙的热心市民,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而里根也因为伤势并不致命,很快便康复了,事实证明,在近距离情况下还是霰弹枪容错率高,约翰1.7秒6发,还不如人家3秒的2发。

换个角度来说,如果日本那位安姓男子,能有里根同款保镖的话,也不至于敞开心扉抢救无效了。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说回舔哥约翰,他被制服之后,警员在他身上搜出一张“朱迪·福斯特”的照片,还有一封没有寄出的信件,打开一看顿时头皮发麻。

这是一封准备寄给朱迪的信,约翰在信中中明确地表示: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引起朱迪的注意,如果朱迪愿意接纳他的话,他愿意就此放弃刺杀计划。

警员审问约翰作案动机,结果得到的回答也是如此,从某种角度来说,约翰确实让朱迪永远记住他了,无数的记者跑去采访朱迪,问她是否知情?怎么看待约翰?两人之间有什么关系?

给朱迪气的,一听到约翰的名字,直接甩脸就走,甚至多年之后,朱迪还公然表示曾有个男粉丝把她吓到了,我怀疑就是约翰把人家吓怕了,以至于人家不喜欢男孩子。

约翰行刺的奇葩动机瞬间传遍了大江南北,除了朱迪之外,最震惊的莫过于他的父亲老约翰,什么叫做光着屁股推磨?这儿子给他转着圈的丢人。

但毕竟这是自家孩子,说啥也得救啊,老约翰再次发动“钞能力”,耗费半生积蓄,请来全美最牛的讼棍组成律师团,又动用人脉关系,求情求到了副ZT(总统)那里。

按理说,约翰犯这事结果可想而知,他的前辈没打中都被判了30多年,他可是实打实地打中了4个,怎么说这辈子都算完了。但怎奈他爹请来的讼棍实在太牛,堪比南山必胜…咳。

人家一出手,要的不是减刑,而是直奔无罪而去!律师团队准备了一份1000多页的材料,用了整整一个星期的时间来举证,愣是发明了一种“精神病”。

说约翰行刺时刚好发病,所以不具备行为责任能力,应当判处无罪,又说他平时就跟正常人一样,没有危害,所以不用严加看管。

法官背地里收到指示,不肯让约翰就此脱罪,就让精神病专家来诊断,结果连精神病专家也统一口径。再加上约翰在法庭上依然坚持声称,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朱迪,这就更让人觉得他是神经病了。

于是法庭无奈只能宣判约翰无罪释放,要是真让他就这么跑了,里根团队颜面何在?不是说他有精神病吗?那就送去治疗,治不好就别想走。

这下律师团也蒙圈了,他们用尽手段才证明约翰有毫无征兆的精神病,结果这下妥了,自己也没办法反驳,于是越变便已强制治疗和医学研究为由,被五花大绑送进了“阿卡姆疯人院”,不,是圣伊丽莎白精神病院。

一个被两片坟地夹在中间的精神病院,坟地里埋的谁?当然是之前的病患了。据说约翰当时就吓尿了,在之后的三年里,约翰四次试图自我了结,但怎奈FBI对他24小时全天候无死角监视,这待遇还不如蹲大牢呢。

1987年的时候,他申请跟家人见面,结果一群FBI冲进他的病房,掘地三尺找到一张朱迪的照片,立刻下结论说他的病还没好,很危险,不允许探视。

就这样,约翰一直被关到2016年才被精神病院放出来,但FBI依然限制他的人身自由,甚至监督他的网络言论,直到2022年6月15日,才彻底解除对他的限制。

约翰这边算是解脱了,然而就在他自由23天之后,日本那边又响了两声,这都是什么事吧。最后祝愿这个差点改变历史的男人,早点开窍,过会正常的生活吧,人家朱迪不喜欢男的,你可以放弃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爱情不可强求,追求需理智,强扭的瓜就算再解渴,他也不甜。

《离谱舔狗为了搏女神一笑,一枪打中美国总统,最后却被无罪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