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2020年5月18日讯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意见》围绕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资金跨境融通渠道多元化等方面,推出11条深化外汇管理改革的措施记者从深圳人行获悉,其中8条已在深圳落地,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香港保险法新规?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香港保险法新规
南方网2020年5月18日讯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意见》围绕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资金跨境融通渠道多元化等方面,推出11条深化外汇管理改革的措施。记者从深圳人行获悉,其中8条已在深圳落地。
其中,《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提出,将进一步便利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为已购买港澳地区保险产品的内地居民提供理赔、续保、退保等跨境资金汇兑服务。
深圳人行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符合银行保险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和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保险业务,深圳居民个人可以到境外购买消费类保险,凭相关交易单证在银行办理理赔、续保、退保等跨境资金结算业务。
【记者】谭冰梅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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