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肤之痛”的意思是指亲身经受的痛苦或者是与自身关系密切的人。

成语典故语文(成语典故切肤之痛)(1)

《聊斋志异》中有这么一个小故事,说是:朱生丧偶,看见邻居的妻子长的很漂亮,就跟媒人开玩笑说要去求婚,媒人也开玩笑说,那就杀了她的老公。朱生说,好吧。虽说是笑话,可是巧的是第2天,邻居的老公真的被杀了。

县令命人抓住了朱生,严刑拷打,但是朱生却不承认。县令认为朱生和邻居有染,于是又严刑拷打邻居,朱生也是个怜香惜玉之人,他不忍心看到美女邻居被严刑拷打,就承认了人是自己杀的。还说有件血衣藏在了家里,当县令带人去他家里搜血衣时,他的母亲看见儿子那么着急要血衣,便真的从屋里拿出一件血衣。有了物证,那朱生的死罪便是板上钉钉了。

朱生也是幸运的,不久,真正的凶手便出现了,还承认了,原来是因财生了杀心。县令问朱生,人不是你杀的,血衣是哪儿来的?朱生说,我也不知道,要问我母亲。他母亲说,我儿子着急要血衣,我是割破了自己的胳膊染的血衣,县令一看,朱生母亲的胳膊上果真还有伤口,于是便免了朱生的死刑。而那美丽的邻居,觉得朱生是个可靠的人,于是就嫁给了他。

小故事的末尾,蒲松龄写到:由此知地狱中有无数冤魂,其中无辜受牵连者往往奸民少、良民多。他们受万罪于公门,皆属切肤之痛。愿为官者每审案时略一追问,该放走的放走,不该放走的除去,只需一挥笔一动腕之间,就可保全多少身家性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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