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吉林网从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获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安排为:10月1日(星期四)至10月8日(星期四)放假调休,共8天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中秋节及国庆假期?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中秋节及国庆假期(重要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后作息时间有调整)

中秋节及国庆假期

中国吉林网从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获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安排为:10月1日(星期四)至10月8日(星期四)放假调休,共8天。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平安祥和度过节日假期。

从10月9日(星期五)起,

省直机关单位作息时间为:

上午 08:30至12:00

午休 12:00至13:00

下午 1:00至5:00

市直机关作息时间为:

上午 08:00至12:00

午休 12:00至13:00

下午 1:00至4:30

区机关作息时间为:

上午 09:00至12:00

午休 12:00至13:00

下午 1:00至5:30

各企事业单位可自行安排作息时间。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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