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森林草原防火知识来袭)(1)

每年的10月1日至次年的5月31日为夏河县的草原防火期;每年的11月1日至次年的5月31日为我县的森林防火期。防火期内,全县人民要提高警惕,加强防范,严禁野外用火,防止火灾发生,确保森林草原资源安全。

秋季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森林草原防火知识来袭)(2)

秋季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森林草原防火知识来袭)(3)

火灾是森林草原最危险的敌人,它会给森林草原带来最有害、最具毁灭性的后果。森林草原火灾不但烧毁成片的森林草原,伤害林内的动物,而且还降低森林草原的繁殖能力,引起土壤的贫瘠并破坏森林草原涵养水源,甚至会导致生态环境失去平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起火,应立即拨打12119火警电话报警或报告给当地政府,报告的内容应包括:起火的时间、地点、火势以及报警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秋季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森林草原防火知识来袭)(4)

森林火灾避险方法:

1、 快速转移。

2、开设避险区域。

3、点顺风火。

4、穿越火线。

5、卧倒避火。

森林火灾的起因主要有两大类:

1、人为火。

2、自然火。

人为火包含生产性火源,非生产性火源,故意纵火;自然火包括雷电火和自燃火等。

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基本原则:

“打早、打小、打了”,打早就是指及时扑火,打小就是指打刚刚发生的火,打了是指扑火的彻底性,既要扑打明火,又要清理暗火,消灭一切余火。

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四个阶段:

1、控制火势阶段;

2、稳定火势阶段;

3、清理余火阶段;

4、看守火场阶段。

在森林防火期内违规野外用火的,一律拘留并罚款;过失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故意纵火的,一律依法重判。

森林草原防火“六不烧”

1、 未经县人民政府或者县人民政府授权的单位批准不烧;

2、 未开设足够(50米宽度以上)的防火线不烧;

3、 未组织足够人力看守和准备好工具不烧;

4、 没有用火负责人和安全监督员不烧;

5、 刮风、高温、干旱天气不烧;

6、 没有通知毗邻单位不烧;

森林草原防火“十不准”

1、不准烧林驱赶鼠、兔野兽等。

2、不准在森林草原内乱丢烟头或燃烧火把照明。

3、不准烧荒开垦。

4、不准在森林草原内烧灰积肥和烧木炭。

5、不准在森林草原周围烧田梗、秸秆、杂草和地膜等。

6、不准在森林草原内玩火或烧火取暖。

7、不准在森林草原内狩猎、烧火驱兽和爆破等活动。

8、不准在森林草原内烧烤食物和野炊活动。

9、不准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草原。

10、 不准在森林草原内上坟烧香纸,燃放鞭炮、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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