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水利厅下发《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三年强基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肥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肥城市水利局申报的“区域项目‘放管服’”成功入选省级试点。

肥城市水土保持区域化评估成果列入省级试点(肥城市水土保持区域化评估成果列入省级试点)(1)

近年来,肥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在泰安率先推行水土保持区域评估,简化审批流程,优化营商环境。

主动作为,牵头开展区域评估。肥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肥城实际,将水土保持区域化评估项目策划纳入2021年度民生实事,争取财政安排预算75万元,在肥城高新区、经开区、化工园区及东部新区4个园区开展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工作,四个区域均位于泰山西麓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总面积65平方公里,其中肥城高新区39.81平方公里、经开区9.09平方公里、石横化工园区8.84平方公里、东部新区7.2平方公里,为全省县级市最大项目。对有效防治人为水土流失、提升区域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积极协调,高质量编制水保报告。2021年8月,肥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水土保持报告编制单位,期间积极对接省水利厅、泰安市审批局等上级部门,充分借鉴先进地区成熟经验,根据园区定位、开发现状等不同情况,分别编制评估报告,包括区域概况内容、防治分区划分、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水土流失防治方案、水土保持监测、投资匡算等技术要点,对存在的水土保持限制性因素以及存在的水土流失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及要求,通过技术评审、专家质询、修改完善等程序,历经3个多月,于2021年12月1日获批通过,服务期5年,为下步开发过程中减轻水土流失危害、满足水土保持要求提供保障。

优化服务,全面提升审批效能。将评估结果提供给入区(园)企业投资项目共享使用,区域内负面清单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再单独编制和评审水土保持方案,大大节约前期成本;同时将原来一般项目“委托编制报告→专家评审→部门审批”流程,变为告知承诺审批,企业仅需填写“水土保持承诺书”,承诺履行相关义务即可完成水土保持审批手续,办理时限由从原来的60-90日减少为即收即办、当场办结。自2021年底实施以来,先后惠及34个项目,累计缩短办理时限2380个工作日,直接降低投资成本170余万元。

审管联动,全力保障结果应用。建立“批前沟通、批后推送”审管衔接机制,办理前与水利部门、园区管理机构充分沟通,确定建设项目位置、建设规模、挖填土方情况等,确保项目在区域评估范围内,并按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项目获批后,及时将审批结果推送园区管理机构,由管理机构监督建设单位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建设中的水土流失,同时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保证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备。

下一步,肥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契机,主动担当、创新作为、总体布局、统筹安排,开展整体性、区域化的评估,变“申请后审批”为“申请前服务”,变“单个项目评”为“区域整体评”,变“生地”为“熟地”,切实为项目落地减时限、降成本。(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曹儒峰 通讯员 纪宗玉 张旭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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