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雯/漫画
一再响起的声音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著作权协会副会长张抗抗连续第三年提交相关提案,建议“提高稿酬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1980年9月,国家颁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同时确定了稿酬个税起征点为800元。随着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工资、薪金的个税起征点在2006年、2008年、2011年三次上调,至3500元。但稿酬个税起征点始终维持在800元。
“大多数作者在收获微薄的稿酬的同时,却还要承担较高的个人所得税。”张抗抗在提案中写道,这种悬殊的差距和区别性对待并不合理。张抗抗认为,提高稿费的个税起征点,是维持广大作家基本生存条件的需要。
“对于作家来说,创作一部作品要经历查阅资料、收集素材、采访创作、修改润色、定稿交稿、出版印刷等多个过程,这期间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通常一本书的创作需要一年甚至几年时间,极少有人能在一个月或几个月内完成一本书,尤其是一些大型学术专著,还需要一个团队历时数年或十几年的辛勤劳动,而稿酬个税的起征点不仅未与月薪的起征点拉平,而且远远低于后者,这种稿费少反而纳税多的不合理状况,损害了作家的创作积极性。对很多人而言,稿酬本身甚至难以满足其最基本的生存需求,在此基础上,还要交纳比较高的个税,让很多以写作为生的作者生活更加捉襟见肘。”张抗抗说。
2014年9月,国家版权局和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提高了原创作品的稿酬标准。
张抗抗表示,在2013年国家版权局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对《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意见时,广大文字作者和公众对稿酬标准草案并没有多少意见,而对“提高稿酬个税起征点”极其关注,引起网络热议。
她认为,高税负“必然会严重损伤甚至制约作家的创作积极性和创造力的发挥,不利于保护和鼓励其创作热情,从而影响整个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
此次是张抗抗连续第三年向全国政协提交提案,建议“提高稿酬个人所得税起征点”。2014年10月,身兼国务院参事的她还曾就此向国务院提交了“参事建议”。
张抗抗表示,2014年10月14日,其“参事建议”得到了高层领导的批示,认为这个问题值得重视,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国务院法制办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然而两年过去,问题仍然没有进展。
除了张抗抗外,近两年还有其他全国政协委员提出过类似提案。例如,作家赵丽宏曾在2015年向政协提交提案,建议立法部门尽快修改个人所得税法,提高稿酬个税起征点,参照薪酬个税,将稿酬个税起征点由原来的800元,提高到3500元。
赵丽宏说,一篇文章一部书稿,也许是写作者几个月甚至几年的劳动的结果。稿酬个税起征点和薪酬个税起征点,不应有这么大的落差。35年来,国人的收入提高超过十倍,而货币的购买力不到当时的十分之一,稿酬的个税起征点仍是800元,实在不合情理,这是对写作者极大的不公,也是对文学创作和其他用文字表达思想成果的劳动者的不尊重。
现代出版社社长臧永清在2014年也曾提交《关于调整现行出版物稿酬税收政策》的提案。他表示:“虽然这几年国家对出版业给予了很多政策支持,如降低增值税先征后返门槛,对图书零售、批发环节5年内免征增值税等,但受益方都是出版社,对作者的支持并不多。作者的创作是文化产业尤其是出版业的根,应该积极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中国作协发声
随着广大作家对提高稿酬个税起征点的呼声越来越高,社会各界对提高稿酬个税起征点的期待亦十分强烈,中国作协已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以争取提高文学作品稿酬个税起征点。
2016年初,中国作协作家权益保障办公室委托全国律协知识产权委员会及财税法委员会开展“稿酬缴纳个税立法建议”的课题研究,希望从财税法的专业角度展开调研,形成关于稿酬所得个税缴纳改革的立法建议,提交财政部、全国人大等有关部门。
2016年3月18日,中国作协组织了专门的稿酬立法调研座谈会。全国政协委员、社科院文学研究所原所长包明德,中国电影文学学会副会长、编剧汪海林,中国作协创联部主任彭学明,《人民文学》杂志社副主编徐坤、李东华,中国青年出版社副编审庄庸,评论家牛玉秋、肖惊鸿,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施正文,华税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天永,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德成,中国作协创联部权保办主任吕洁等参加了座谈。
面对社会尤其是文学界的强烈呼声与热忱期盼,财政部数度对有关提案和建议进行书面答复,并解释了稿酬个税起征点为何没能与工薪个税起征点同步上调的理由,并提出“将继续抓紧研究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税制,积极创造条件,推进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在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下,稿酬所得减除费用标准问题,将会得到更好的解决”。但稿酬个税立法改革至今却一直没有实际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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