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殷国安

儿童免票身高变成1-4(提高儿童免票身高线的)(1)

(▲儿童免票要水涨船高。)

儿童免票身高变成1-4(提高儿童免票身高线的)(2)

(▲这是暖心之举)

国庆假期前,部分地方调整了景区儿童免票线的高度。在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景区,“蹲守”多年的1.2米免票线终于“长高”到了1.4米。这项符合百姓期待的惠民举措,自然赢得不少掌声。(10月5日新华网)

新华社的这篇文章并没有向我们具体介绍全国有哪些地方调整了儿童身高线,不过我们也知道一些典型,例如山东省,早在今年8月就发布文件,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景区,儿童免票标准将从“6周岁(含)以下或身高1.2米以下”改为“6周岁(含)以下或身高1.4米(含)以下”。当国庆节来临的时候,提高儿童身高线也算是给老百姓的“微福利”,这样的福利虽小,但确实关系到儿童的幸福感。

对一定年龄的孩子使用社会资源、享受公共服务实行优惠,属于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政策范围,是国家赋予未成年人的法定福利,也是世界通行的做法。但在具体执行时,却由于种种原因,出现了许多不同的标准,导致儿童福利不能落实,或者出现实际的不公平,让好政策打了折扣,其中有的甚至因此提起诉讼。

儿童免票身高变成1-4(提高儿童免票身高线的)(3)

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两个:第一是标准偏低。由于营养状况和成长环境的改善,我国儿童的平均身高早已“超标”。中国疾控中心的最新数据显示,从1992年到2002年,全国六岁的城市男性儿童平均身高增加了4.9厘米,而到2012年又增加了3.7厘米,达到了1.2米。如果还是死抱住十几年前1.2米的标准,实际上是给儿童福利打折。所以,全面统一提高儿童身高线已经迫在眉睫,不宜再拖。

第二个问题是,标准多而杂。不同的地方可以出台本地的身高线标准,不同的行业和部门也能出台自己的身高线,似乎身高线是可以由经营者自主决定了。例如, 2014年1月,国家交通运输部《水路旅客运输规则》对儿童免票和半票的身高标准作出新规定。自1月16日起,儿童免票标准由身高“不超过1.1米”改为“不超过1.2米”,儿童半价票标准由身高“超过1.1米但不超过1.4米”改为“超过1.2米但不超过1.5米”。

而杭州早在2004年就将公交车儿童免票线升至1.3米。更奇怪的是, 浙江省物价局在2009年11月决定,旅游景点对身高1.2米以下的儿童实行免票,身高1.2米至1.5米的儿童享受半价优惠。浙江省的儿童身高线还比杭州市5年前的规定还少10厘米,岂不怪哉?而江苏省物价局2015年发布《江苏省景区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儿童免票线由之前的1.2米“长”到了1.4米。全国的儿童身高线的乱象可见一斑。

儿童免票身高变成1-4(提高儿童免票身高线的)(4)

至于实行身高和年龄的“双重标准”,更是实际情况的需要。本来,从理论上说,我们对儿童的优惠应该以年龄为标准,但是由于核对年龄比较麻烦,这才改为换算成身高。今后在具体执行上,应施行年龄与身高相结合的双轨制,以年龄为准。如果儿童超过规定的身高线,但并未超过年龄规定,则可出示证件能够证明其年龄后享受价格优惠。在儿童身份证逐步普及的情况下,也可以过渡到一律看年龄,查看儿童的身份证或学生证等。

那么,现在,部分地方出台了新的儿童身高线。对此,新华社的文章呼吁各地,“落实事关百姓生活的‘微福利’,更是宜早不宜迟。”我觉得,等待各省各市各个部门各个行业自觉调整儿童身高线,其实是很难的,效率也会很差。对于儿童身高线,应该有一个全国统一的标准,适用于所有的地方和部门、行业,让全国的未成年人享受相同的权利。

而这个责任,显然是国家发改委的职能。2012年,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青少年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就提出了青少年门票价格政策:对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的儿童实行免票。那么,在情况发生变化,身高线需要提高的今天,国家发改委就应该继续发文,统一提高儿童身高线,这才体现政策的连续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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