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写:董牧孜
原创: 董牧孜 新京报书评周刊 今天
我还是个不谙世事的女大学生时,看周云蓬演出,看他觉得有一座山那么壮大,头发像翻滚的海浪,面皮粗糙到不羁的程度,唱阔大又文气的歌,还偷偷在签售时递了仰慕的小纸条。多年以后录节目时再见,发觉人缩了一圈,清瘦,短发,皮肤看起来也不错,像个极稳妥的普通男中年,直至开口讲话才能泄露他有趣的那种。
周云蓬赶紧大呼“放荡不羁的民谣歌手,您说谁呢?民谣歌手都挺老实很养生,熬夜喝大酒的很少了,都那样也活不到今天”,他又补充,“嗨,递纸条有啥用呀,你当年要是递张钱,我还能往包里塞呢”。
01
盲眼人
周云蓬做梦的时候,梦到唱曲儿的同行阿炳。他想写个《阿炳传》,就去了无锡。两个盲眼人见面气氛微妙,胡琴与吉他,讨生活与发财,有过几个女人,什么时候死,聊到最后恶语相向,收割对方,仇深似海。“盲眼人都挺狠的,能活下来,全靠着一股狠劲。”
“你叫周云蓬,号称是你那时候的阿炳。你的歌,还可以凑合着听,不过没太大的根器。你出了点小名,就整日躲在房子里,缺少与人纠缠的因缘,没见过啥世面,也就做做白日梦,所以才梦到我。”
——《遇见阿炳》
著名盲眼音乐人阿炳,是个命运里的狠角色,道士与寡妇的私生子,纵情声色花天酒地过,换来一双盲眼睛。《二泉映月》拉了半辈子,“曲子里装着所有过去未来盲眼人的故事”。
更古早些的著名盲眼音乐人高渐离,也是挺刚。好基友荆轲刺秦失败后,他隐姓埋名,能忍受平庸的日子,但不能忍受平庸的音乐。高渐离的音乐特别好,太好了,始皇帝熏坏他的双眼,冒着被打击报复的危险
(最后还是被报复了
),也要听他击筑。
高渐离和阿炳,被今天既搞音乐也搞写作的盲眼人周云蓬写进了小说里,相抗相防又惺惺相惜。
他有个理论,“失明本身是一种血缘关系,可能是灾难造成了这样一种血缘关系。”盲眼人也像某一类种族,跟蒙古族、汉族类似的文化圈,“我跟高渐离、阿炳、荷马,虽然时代不一样,或者国籍不一样,但就是能隔着遥远的时空理解他们”。
周云蓬其实没有阿炳浪,没有老高硬,根据他的描述,在大理定居的生活甚至有点寡淡,大病之后尤其佛系。他的一天,从早上跟导盲犬熊熊散步开始,读书,练琴,偶尔才去古城见个朋友。“在北京扎堆都扎够了,如今要各自为战,搞自己的东西。”
02
讲故事
周云蓬混诗歌圈的时候,以“穿越大半个中国来睡你”闻名的诗人余秀华说,“周哥哥……你的故事比你的诗歌写得好多了。”周云蓬觉得这还是在夸他,“不过就是夸得有点让人觉得心酸。”
人生路上被迫经历了很多,怕浪费了,就有了讲故事的冲动。这也是一个文青的自我修养之路。小时候没什么娱乐生活,就读书上瘾了,跟喝酒上瘾差不多。票友看多了,也想写,于是从资深读者变成了写作者。
民谣圈里比较擅长讲故事的人,除了周云蓬,还有唱《米店》和《白银饭店》的张玮玮,用周云蓬的话说是“比我还能讲故事”,“张玮玮讲故事,慢悠悠有嚼头,像他家乡的拉面,抻起来,甩开去。”他还发现了一个秘密,那些会讲故事的朋友,似乎普通话都有口音。
莫扎特、卡夫卡、伯格曼,可以心向往之,高山仰止,景行行止。不过自个儿,还是“各安天命,讲讲故事,收敛野心,埋头做个匠人、艺人、说书人。甘于做个二流艺术家挺好的”,周云蓬自己这么写。
“我要求自己在天命之年,老老实实讲点故事。”
讲故事的人已经很少了。那甚至是一种传统手艺,跟吹糖人儿、扎纸船一样,快失传了。
小孩子不再缠着你央求:讲个故事吧。他们更渴望的是,快点拿到你的手机。老人们急着跳广场舞去了,他们再也没故事可讲。搞传销的、传教的、卖心灵鸡汤的,会讲个老鼠尾巴一般短的故事,后面拖拉着一大坨人生哲理。
——《讲故事》
总之,这几年周云蓬歌出得少了,书越出越多。2019年过去四分之三,书就出了两本,旅行散文集《行走的耳朵》和小说文集《笨故事集》。“可能这是时代的病,人们做不同职业,交很多男朋友、女朋友,歌手要写作,写完诗要写小说,从一而终的现代人很少了”。而写的东西也不一样了:
“现在一拿起笔,就想写段子。九十年代,爱写终极思考。八十年代,爱山呀海呀地抒情。总是被人牵着鼻子走,时代喜好什么口味,我就端上什么吃食。我这回不写段子了,写个笨拙的故事,要足够的笨,看得你昏昏欲睡。”
这是《笨故事集》的名字来源。这书里很多篇看着挺像看豆瓣日记,跟周云蓬本人一样松弛,有些跟朋友聊天似的话,又像是在微博里发出来的那种:
“这世界,有人或者狗需要你,有人或者狗想着你,那就是爱,是你跟大地绑在一起的纽带。”
“我只希望上天留下一个姑娘,在远方的某处也向这边走来,但是她要是脾气很坏呢,头发生满虱子呢,最可怕的是她根本不爱我,那就继续向更远处走呗。”
这样的故事讲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很轻,是随时中断而不会疼的关系,但是感觉留了下来”,是“一个人留在人间的随时断裂的蛛丝马迹”——这是余秀华的诠释,非常现代人的淡薄了,周云蓬觉得余秀华懂他。
03
过日子
盲眼人在古希腊的确有游吟诗人的传统。搞出了永流传的《荷马史诗》的荷马,传说是个盲乐师,兼擅散文与短诗。
可能是失明的灵魂更加自由,盲眼人在讲故事方面是有优势的,“因为眼睛看不见,听觉就灵敏,而故事都是在讲和听之间。当我们闭上眼睛,黑暗里涌动的只有声音和感觉,世界在单一的色调上呈现出另外的可能。”说法还是来自余秀华。
周云蓬身上,同时贴着民谣歌手、游吟诗人、作家的标签。不过他最看重的身份还是歌手:“民谣歌手挣钱比较多啊!收入基本全靠演出,出书写诗都只是打打牙祭。”这是个玩笑话,道理却跟古希腊游吟诗人的差不多:巡回演唱是生计所需。
自从有了语音输入之后,搞写作的盲眼人有福了。不用拿笔在纸上戳窟窿,写下来盲文念给别人翻译成汉语。或者像博尔赫斯那样,一个词一个词地吟诵,请别人记录,反复朗诵,推敲修改,如此往复。
周云蓬的《笨故事集》里,能嗅到八卦、情欲和民谣圈轶事,真假参半、欢迎误读的那种——毕竟名人出书,讲的故事往往不能脱离作者的人设。而有大量和性有关的故事,其实是更想发掘身体有障碍的人怎么跟这个世界接触,性的隐秘性怎么体现他们的世界里。
比如《笨故事》,讲盲眼歌手“我”和女大学生建立在崇拜之上的婚姻,如何被小保姆的年轻肉体与丰富体位所终结。“我们最初对这个世界的温柔都会结束在自己的粗暴里,你不知道这个世界和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
(又是余秀华评)
。生活常常就是没道理。小说是在讲一个故事,而不是在讲一个道理。
再比如《敬亭山》,把唐传奇和清小说吃进去,吐出来盲眼人的现代聊斋。盲眼卖唱歌手与山间茶室女主人,日日喝茶,互道身世,夜里就做起连续剧一样的桃色梦。这个虚构故事的动机,来自有个朋友在半山腰呼唤“周云蓬”的经历。山里有回响,一下子“把你从生活里拉到另一个境界里去了,你就弄不清生活给了你什么启示。”
周云蓬的写作,其实特别忠于自己的现实生活。从辽宁铁西区来北漂,在北京卖唱时写生活跌打损伤,《黄金粥》这种带着困惑的批判现实;后来一路向南,去绍兴,去大理,南方好像更温暖更阳光,男人更有礼貌,女人性格更温顺,水果更好吃,日子变成在家里坐着读读李白,读读杜甫,还有那种中产文青的旅行,这一切都成了真实生活时,故事也就跟着变了,从北漂伤痕文学到了诗词唐传奇的世界。
不过,“故事本身不是决定性的,讲故事的方式才是。”
短发、瘦削的老周。摄/王大方
小说家不见得要经历过大风大浪和历史转折,还是要善于观察,要热爱自己的生活,还得热爱别人的生活。厌世的人讲不了故事,也没有兴趣观察别人。
——周云蓬@反向流行
海明威写过一个叫《乞力马扎罗的雪》的小说,讲一个小说家临死了,想起来还有好多故事留在心里没写出来。这些故事本来都可以写成好小说的,因为寻欢作乐泡妞喝酒,死神就索命不等人了,从前以为来得及写的故事变得来不及写了。讲述这种遗憾本身,就成了一篇好故事。
无聊的卡夫卡,天天坐在办公室里也成了伟大的小说家。因为这就是他的真实的生活。能不能写一种关于乏味生活的小说——一如我们的生活?比如,关于在家上网的小说,天天做梦的小说,还能伟大吗?周云蓬觉得能行,只是我们很多人没有兴趣和能力把它写成好的小说罢了。
“你只要抓个芝麻,就能把芝麻发展成一个动机,这就是能力。”周云蓬所说的把生活转化成故事的能力,并不容易。那些受过很多苦的人,把这些苦化解成一种自嘲,就能产生幽默——跟逗人发笑的滑稽不一样;而在困境里,其实最重要的不是说有钱健康,而是良性的思维能力。想象力也是第一位的,没有想象力,就算让你去趟月球,回来也写不出什么好东西。同样,不见得中国的现实很丰富,就必然产生伟大的作家。
讲故事的人,要热爱自己的生活,还得热爱别人的生活。
本文作者:董牧孜;
编辑:张婷;
校对:薛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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