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铎 绘
出示学生证不但可以在旅游景区购票时便宜不少,还可以在一些餐厅、电影院享受学生价格。有些人因此动了歪心思,用“假学生证”享真优惠价……记者近日调查发现,虽然国家对制作、销售、使用假证件等问题开展重点治理,严肃追究失信责任,但还是有些人铤而走险,在网上购买“假学生证”,满足优惠需求。
使用假学生证来享受各种优惠的行为可谓由来已久,早已不足为奇了。令人感到奇怪的是,在防伪技术如此先进、信息联网共享高度发达的今天,对假学生证问题似乎并没有太多的办法,其依然犹如“打不死的小强”,时不时成为媒体暗访、调查的目标。
假学生证之所以深受某些人的青睐,是因为一旦蒙混过关便能享受到低价的福利,而即使被发现,景区、餐厅等最多也就是拒绝提供学生价格的优惠。正如报道中北京一职员所说,“出去玩一趟能省下近一半的钱,被发现了大不了补全票,他们也不能把我怎么样。”正是这样的零风险高收益,假学生证才拥有这么大的需求。有需求就会有市场,于是乎制作、倒卖假学生证便形成了一条成熟完整的产业链。
使用假学生证,看似“人畜无害”,但其实却是在破坏社会的诚信,那些本意为学生提供优惠的各类市场主体的善意与热情被辜负,对整个社会良性运转的危害也不容小觑。而且,制作、买卖假证件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情节较轻的将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还涉嫌犯罪。可见无论是从公序良俗层面考量,抑或从遵守法律规定的层面考虑,都要求我们对假学生证问题不能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有对假学生证以及参与其中的各方利益主体亮真手段,问题才能得以根治。
假学生证涉事方较多,既有贪图小便宜的游客、消费者,也有制作、贩卖假证的不法商人,还有利益因此受损的景区、商户等,当然监管部门也不能置身事外。只有从各个方面同时发力,治理才能取得最佳效果。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市场上没有假学生证的需求,制假售假者也就会因为无利可图而主动“从良”。而这就要改变一些贪图小利消费者“(使用假学生证)他们也不能把我怎么样”的心态,要通过广泛的普法宣传及引入征信系统、黑名单制度、罚款等惩罚机制,让他们意识到使用假学生证真不只是贪便宜的道德问题,更是涉嫌不当得利的法律问题。而作为假学生证的最大受害方,景区、餐厅等应加大对学生证的审核力度,提高辨别真伪的能力,别让李鬼们轻松得逞。
监管部门任务则相对较重,一方面要治标,即加大对制作、售卖假学生证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犯罪的成本,让即使已然“暗度陈仓”的不法分子也无处藏身,付出应有代价;另一方面则要治本,这就要求我们提高学生证的防伪能力,借助最新的信息技术,让制假者无法轻易伪造学生证,而各接收终端也能第一时间通过信息的共享辨别学生证的真伪。人防技防相结合,进一步压缩假学生证生存的空间。
莫因些许蝇头小利而玷污了学生证,也更不能容忍制售、买卖、使用假学生证的行为破坏社会诚信、挑战法律红线,是时候亮出真手段,对假学生证顽疾进行一次由表及里的深度整治了。
来源:中国教育报 ;作者系媒体评论员夏熊飞
责任编辑:贾文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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