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6月1日讯 (通讯员 叶玮 陆锐 记者 王国柱)屡教不改,多次无证驾驶营运车辆被处罚过,近日,一男子再次被泰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处以拘留15日,罚款2000元的处罚。

2022年3月,驾驶人潘某堂(男,51岁,江苏省灌云县人)驾驶牌号为苏GU**89重型半挂牵引车,沿泰兴市襟江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国庆西路交叉路口时,被卡口中队执勤民警周忠拦下例行检查,检查的过程中民警发现潘某堂无驾驶证。

无证驾驶一年四次被罚(无证驾驶也会上瘾)(1)

民警进一步查询发现其不是第一次无证驾驶了。2014年,潘某堂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被无锡市公安机关处以罚款5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同年,其又因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营运汽车被昆山市公安机关处以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2019年,其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被徐州市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3000元的处罚;2020年,其因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和驾驶证驾驶营运汽车被靖江市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5000元处罚。

2022年5月27日,潘某堂被泰兴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 2000元的处罚。

有前车之鉴却屡教不改,让人哭笑不得。据潘某堂称,因其年纪渐长,驾驶证考核难度又日益增加,担心无法考取才铤而走险数次违法。无证驾驶,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想着走捷径钻空子,等待他的只能是法律的严惩。

来源: 紫牛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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