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22点许,淄博淄川交警大队二中队在淄城东路与般阳路路口开展酒醉驾夜查行动,发现一辆黑色小型汽车驾驶人孙某有酒驾嫌疑。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18mg/100ml,涉嫌醉驾。
随后,执勤民警将孙某带往医院进行抽血检测,当孙某妻子赶到现场后,对此又生气又心痛,当场痛斥孙某:“知道喝酒不能开车,还送朋友回家,不知道自己上有老下有小,心里没点数吗?”
经血检,孙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25.73mg/100ml,已达到醉驾标准。醉酒驾驶机动车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在酒精的作祟下
人的意识和身体都可能不受控
等到清醒过来时
才会意识到自己的举动有多荒唐
可感到后悔也为时已晚
山东交警告诫大家
心存侥幸
不把法律当回事的人
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来源: 山东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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