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6月2日讯(记者 黄小英 通讯员 郑晓珊 陈子滨)2022年6月1日下午,闽ESR***“非法营运”车辆驾驶员林某(化名)到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芗城大队接受1.6万元的行政处罚。

原来,5月20日下午16时20分许,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芗城大队联合客运大队,在大学城查处开展创城非法营运车辆整治时,发现闽ESR***大众车存在非法营运嫌疑。执法人员上前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该车司机见状紧锁车门车窗,强行驾驶车辆逼退、挤压执法人员并逃离现场,过程中一名执法人员躲闪不急,被车辆剐蹭受伤。现场执法人员立即报警,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立案侦查,通过技术手段与该司机取得联系。

非法营运车辆怎么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妨碍执法)(1)

经执法人员调查,驾驶该车辆的驾驶员林某(化名)通过嘀嗒出行、哈喽顺风车平台接单,当日载客三人,从漳州前往厦门,在漳州市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门口准备接剩余一人时被执法人员发现并逃离现场调查。该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林某(化名)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该车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在警方与支队执法人员的教育下,该司机认识到自身错误,对违法事实予以承认。执法人员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参照《福建省交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较重情节规定,予以处罚1.6万元。处罚完毕后将由公安机关对该司机妨碍执法的行为进行处理。

非法营运车辆怎么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妨碍执法)(2)

今年以来,交通执法支队已查处非法营运车辆156部,下一步,执法支队将继续对非法营运车辆保持高压打击态势,持续投入执法力量围绕医院,学校门口等人流密集场所进行定时定点巡查,努力创建文明城市。

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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