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正余弦
人体雕塑,动一刀也算新作?
单从媒体披露的图片来看,两件作品的确外观无二,理解为抄袭不无道理。
黄勇的回应中,并未否认自己是在原作品的基础上进行的修改。但这样的“创新”,在情理上无法令人信服。
从艺术角度理解,抄袭的认定的确较为复杂。
艺术作品有“形”亦有“神”,在近现代艺术巨作中,诸如杜尚的《泉》、达利的《达利的蒙娜丽莎自画像》,也曾因对既有造物的挪用饱受争议。
用黄勇的话说,“改动后体现出春意”,但要达到颠覆性的解构和对原作艺术风格的否定,似乎仍有距离。
从法律法规出发,将对原作品的加工简单理解为“二次创作”不甚合适。
有学者认为:“如果未获得原作者的许可而随意演绎其美术作品,不论相似性高低均视为侵权。”
是否侵权,仍需专业人士进行鉴定,现在妄下结论为时尚早。
宕开一笔,笔者认为,黄勇本人在回应中流露出的态度,是其在社交媒体上遭受抨击的重要原因。
黄勇在回应中公然指出陈亮作品中的不足,以映衬自己的“创新”,为何不能在陈亮求教之时和盘托出呢?
“动一刀就是新作”,“精益求精”的归宿是“换套别墅”……如此“创新”不值得鼓励。
这一刀更应“动”在人们心中——不断提醒我们增强版权意识,学懂法律知识,反思师风师德,厚植创新观念。
【作者】 张宇驰
南方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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