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毅:协调发展理念彰显出党在治国理政中取得的新成就】,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去年全国30个省份经济实现正增长?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去年全国30个省份经济实现正增长(稳住潜在经济增速)

去年全国30个省份经济实现正增长

【林毅:协调发展理念彰显出党在治国理政中取得的新成就】

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林毅表示,协调发展理念彰显出中国共产党在治国理政的实践探索与理论创新中取得的新成就。作为应时而生的理念,协调发展首先体现出中国共产党应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觉悟与能力。面对百年变局,补足短板、突破瓶颈,以协调发展维系稳定、凝聚共识的要求便更显迫切。因此,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缩小城乡间、区域间发展差距,在实现协调发展方面持续发力,取得了历史性的成就。其次,由协调发展所带来的认同支持,也成为党和国家从容把握变局中机遇的发力之基,转化为我们抵御变局中风险的底气之源。无论是协调效率与公平、发展与环境等关系,还是提供国家间非零和博弈的愿景,中国的成功都启示与激励着广大后发国家去摆脱依附,从而独立自主把握自己的命运。再次,作为彰显执政党品质的理念,协调发展也体现出中国共产党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品格与态度。进入新时代,我们党适时提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并基于这一判断作出一系列重大举措。以长时段的眼光来看待发展,便不难发现,既有的发展经验并非灵光一现的结果,而是一代代共产党人认真回应时代议题、适应时代变化的产物。最后,作为引领改革的理念,协调发展还体现出我们党在掌握改革规律、领悟改革精髓方面的精进成熟。不断深化改革,是中国保持发展活力的关键秘诀。当下,协调发展理念最直接的目标在于实现共同富裕,要让更多人更公平地从改革中获益。

摘编自《光明日报》

【李自国:弘扬“上海精神”,打造更加紧密的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

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欧亚所所长李自国表示,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以上合组织宪章和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为思想基石和行动指南,秉持“上海精神”一路前行,成功探索出一条新型国际组织成长壮大之路,树立了地区和国际合作的典范。其中,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体现了不同国家交往、不同文明相处的正确之道,彰显了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在国际风云变幻中,“上海精神”为上合组织蓬勃发展指明正确方向、提供不竭动力,也为维护亚欧大陆以及世界持久和平和共同繁荣注入正能量、创造新活力。而同时,安全是地区发展的基石。上合组织从成立之初,就致力于维护和加强地区和平、安全和稳定。在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安全观的指引下,上合组织成员国通过团结协作,在有效应对地区非传统安全威胁上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作为上合组织重要创始成员国,中国一直重视、支持和推动上合组织发展。展望未来,中国将继续同上合组织各成员国携手努力,推动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和全球安全倡议,推动构建更加紧密的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为推动建设新型国际关系、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更大贡献。

摘编自《人民日报》

【李晓超:稳住潜在经济增速,夯实稳增长基础】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杰出管理实践教授李晓超认为,稳增长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既十分重要又相当艰巨。我国当务之急是要把经济恢复的势头和基础巩固好,把经济增长回归到潜在经济增速的水平上来,切切实实地把稳增长各项工作做扎实做牢固,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潜在经济增速是指生产要素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优化组合所能实现的经济增长速度。事实上,经济增长围绕潜在经济增速波动是一种常态。但潜在经济增速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经济增长的趋势,我们要充分认识到稳好潜在经济增速对稳增长的重要作用,着力稳住宏观经济大盘,确保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当下,可以从提升劳动力供给质量、提高资本存量质量、提升全要素生产率等方面入手,采取切实有效的可行措施稳住潜在经济增速,为实现稳增长打下良好的基础。一是提升劳动力供给质量,完善以素质提高为核心的人才培养措施。二是提高资本存量质量,完善以质量为核心的投资措施。三是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完善以科技进步为核心的体制机制。

摘编自《经济日报》

【何立胜: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激发创新潜力】

何立胜指出,知识产权是实现创新发展的基础,是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基本要求,也是实现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的保障。可以说,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能够有效发挥创新的激励功能,推动知识产权成果转化,促使创新产生合理预期,充分激发市场主体的创新动力、活力,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一方面,要加强制度保障,包括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安排、严格落实知识产权侵权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健全知识产权保护的服务体系。尤其是,加快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立法,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为知识产权保驾护航,促使技术要素更加活跃有力。另一方面,要完善知识产权的激励机制。包括完善以提高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完善知识产权有效激励方式、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的分配机制。除此之外,要充分激发各类主体的创新活力。尤其是要坚持自主创新与开放创新共同驱动,有效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作用,优化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营造更加良好的创新生态环境。

摘编自《学习时报》

【印波:用好法治方式治理科研失信行为】

北京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顾问、博士生导师印波表示,科研诚信是科技创新的基石。需要严肃查处科研失信行为,整饬和扭转学术风气,实现科技界一直主张的立德树人、培根铸魂的美好夙愿。为惩戒科研失信行为,此前我国已出台多个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予以规制,但实践中,由于科研失信行为涉及多个部门,多头治理导致相互推诿、扯皮现象丛生,相关案件的查处仍然问题重重。在这样的情况下,亟须完善科研失信行为的调查惩戒制度。科技部等二十二部门联合发布的《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完善细化了科研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无疑给科研诚信领域带来了诸多新气象:如将调查处理的指向由“科研诚信案件”改为“科研失信行为”,提升了用语的严谨性,更具概括性。同时,增加了多项科研失信行为,有助于堵住调查处理科研失信行为的漏洞。再如,在职责分工上,进一步明确了科研失信行为查处单位的优先顺序,规定了期刊或出版单位等披露线索的情况,相关单位必须依职权主动查处。这就进一步明确了由谁来查处、查处中的职责分配问题。在程序上,《规则》删繁就简,使查处程序更具可操作性和紧凑性。此外,《规则》还根据科研活动规律对查处程序进行了一定调整。总的来说,《规则》让科研失信行为的调查处理更加于规有据。可以期待,我国的科研诚信规范将日趋自主、科学、精细,并沿着法治化的道路不断发展、完善。

摘编自《法治日报》

(光明网记者 刘梦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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