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今年春节期间,四川泸州的周先生来渝旅游,却遭遇了令人不快的事,自己刚买的新车被划伤了……

周先生告诉上游新闻记者,自己于2月4日傍晚5点52分进入渝中区联合国际停车场,入住了楼上的酒店。2月6日中午11点20分,他发现车辆左侧被划伤。

停车场车辆被人划(上游帮忙停在车库的新车被划)(1)

周先生的车被划了一道长长的痕迹

“我的车被划了长长的一道痕迹,从左前轮上方开始,左侧两扇车门到左后轮上方都有……”周先生将自己拍摄的视频展示给记者。视频中,记者看到,车身确实有一道很长白色划痕,像是被尖锐物品所伤。周先生表示,这辆车是自己去年12月刚买的,还是新车,被划后感觉非常心疼。

周先生分析,痕迹就在车把手的下方,从高度和长度来看,极有可能是有人故意为之。气愤之余,周先生第一时间找到了停车场的管理方,也报了警,想找到这个“凶手”。

同时,周先生自己也提供了一个有效信息:车被划应该发生在2月5日下午之后,因为当天下午他到过车库,没有发现异常。因所停车位比较靠角落,周先生将车挪到了005号车位,也就是后来被划的位置。“这么看来,我的车是从5日下午2点后到6日早上11点多这个时间段内被划的!”周先生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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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先生提供的视频,证明车辆入库时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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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哨兵模式”拍摄的视频,证明5号下午挪车时车辆还没有受损

于是,物管为周先生调出了5日下午到次日早上的监控,他们发现,期间只有一辆车靠近过周先生的车。

视频中记者看到,在周先生车的左侧,确实停过一辆车,曾有两个人从车上下来,打开了后备箱,感觉在搬运行李。但由于监控的位置太远,记者也无法看清这两个人是否有划车的行为或者不小心碰到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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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中确实有两个人曾靠近过周先生的车,但距离较远

“整个时间段只有这辆车靠近过我的车,因此嫌疑最大。”周先生表示,他尝试过联系对方,但对方表示没有触碰过周先生的车。随后,周先生将对方电话号码也提供给了警方。

周先生表示,节后复工,他只能在缴纳了停车费后,先赶回泸州上班,但这件事却一直没有处理好。“直到现在,物业从未和我联系过协商赔偿事宜,同时警方因无法确定具体情况,也没有开具事故证明,我只收到了报警的回执单,导致我的车现在也走不了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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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缴费信息

10日,上游新闻记者联系上了美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国际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事发后物管方全力配合当事人取证,第一时间将车库所有的监控录像都提供给了周先生。周先生报警后,民警也到现场进行了查看。监控显示确实有一辆可疑车辆,但物管认为,在没有确定划车具体地点和划车者之前,这件事责任并不清楚。该负责人还表示,如果通过警方或相关职能部门的调查后发现车库确实存在责任,那么物管方责无旁贷,如果责任还不清就要物管来承担赔偿责任,他觉得不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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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先生报警后的受案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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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士是否能给周先生提供一点建议呢?

上游新闻记者咨询了重庆妙珠律师事务所律师倪世钧,倪律师表示,车主将车辆停放在收费停车场所,双方形成有偿保管合同关系,停车场一方有义务妥善保管该车辆,现所停放的车辆外表被划,停车场方不能有效地提供具体的侵权行为人,属于没有尽到妥善保管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规定,“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倪律师表示,当事人可以与停车场一方协商处理,任何一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上游新闻记者 付迪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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