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上午,洮南市公安局万宝镇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电话称:在居民院内发现一只“鹿”,并且该鹿腿部有伤。

苏仙岭发现野猪(洮南万宝一居民院内发现一只)(1)

接到报警后,万宝镇派出所两名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到达后发现确有一只“鹿”在院内,为了更好地保护这只“鹿”,警民合力成功将“鹿”转移至万宝镇黑山羊养殖合作社寄养,并进行了腿伤处理。

苏仙岭发现野猪(洮南万宝一居民院内发现一只)(2)

将“鹿”安顿好后,民警又紧急联系白城市林业局,经林业局工作人员确认,该野生动物并非群众口中的“鹿”,而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獐鹿。獐鹿即麝,又名香獐、獐子、山驴子,属哺乳类偶蹄目鹿科与鹿目科。

苏仙岭发现野猪(洮南万宝一居民院内发现一只)(3)

林业局工作人员表示,獐鹿属于群居动物,已知栖息地主要有两处:一处是在内蒙古陈巴尔虎左旗附近林区,另一处是在我省洮南市胡力吐乡老道沟(为大兴安岭余脉)自然保护区附近,如果找不到种群随意放生很可能给该獐鹿带来生命危险。民警决定将该獐鹿暂时寄养在该养殖场,待伤好后,选择合适时机,将该獐鹿放生到其种群聚居地附近,回归自然。

目前,该獐鹿状态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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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姜忠孝

作者:王智广

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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