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随着二胎政策的全面放开,越来越多人开始考虑二胎这个问题,部分网友对于生二胎需要哪些手续以及休产假的时间长短等问题频频出现在“网上民声”的平台根据相关部门回复,生育二胎后的产假延长六十天可享受158天假期小编根据网友的回复特意进行了整理,以下为网友的意见汇总,大家可以从中看出市民普遍关心的问题及相关部门的回复,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二胎要面对的问题太多了?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二胎要面对的问题太多了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随着二胎政策的全面放开,越来越多人开始考虑二胎这个问题,部分网友对于生二胎需要哪些手续以及休产假的时间长短等问题频频出现在“网上民声”的平台。根据相关部门回复,生育二胎后的产假延长六十天可享受158天假期。小编根据网友的回复特意进行了整理,以下为网友的意见汇总,大家可以从中看出市民普遍关心的问题及相关部门的回复。
一、卫生计生委
编号:701272
问题:我省二胎延长产假60天规定从1月22日实施,可是各单位都没有接到通知,仍执行98天老规定,说是省里的实施细则还没有出,没有得到通知,不能执行新政策,社保也按照老规定执行,增加的产假没有工资,请问到底什么时间能通知各单位落实啊,现在申请的产假还是98天。我们的国情就是法律法规的实施要靠红头文件落实啊,请问到底什么时间能通知各单位落实啊,没落实的这段期间申请的产假能变更为158天吗?
回复:您好,新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从2016年1月22日起公布,即公布之日起施行。不需要再下发文件。社保问题请咨询市社保中心。
编号:699325
问题:本人是独生子女,2012年又生育二胎,后来单独政策出来,咨询过下面的计生人员,答复是对于单独二胎政策前超生的夫妻,如果政策出来前没征收罚款的,均不予罚款,请问现在还实施这一条例吗?
回复:您好,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已经依法处理完成的应当维持处理决定;尚未处理或处理不到位的,将继续依法依规执行。
若还有疑问,请咨询市卫计委政宣科,电话:6228936。
编号:697549
问题:2016年生育二胎,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回复:您好,《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夫妻可以自行选择生育子女的时间,依法享受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编号:695190
问题:我是芝罘区户口,已经有一个宝宝,当时办理独生子女证,每年领出独生子女费,但是我现在想要二胎,如果我现在办理二胎证还需要把之前的独生子女费给退回大队居委会吗?谢谢
回复:您好,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3条规定:第三十三条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又生育的,由发证机关收回光荣证,停止凭证享受的各种优待,并追回领取的各种奖励。
编号: 694661
问题:在15年7月生育的二胎,还未申报户口,请问申报户口后会被罚款么?
回复:您好,按照现行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按照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分别计征社会抚养费。
编号:694361
问题:经不住便宜的劝说,打算生育二胎,由于生育头胎的时候,计生办强制带节育环,不带就不给落户口,我老婆带着节育环,这次去取环,计生办这边倒是非常热情,顺利给开出了免费取环的证明,可是,拿着证明到了医院,医院说没有这个证明要收费50,有这个证明要收费30,请问这个收费合理吗?不是免费取吗?
回复:您好,户籍所在的村(居)委会开具《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免费证明》后,可持《免费证明》到指定的可承担避孕节育手术医疗机构接受免费服务。若还有疑问,请咨询你户籍所在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
编号:693850
问题:新婚登记时凭什么交二胎保证金?怎么还交5000元?你这卫计委也太势力了,就知道看钱,国家不让生二胎的时候,谁生二胎,你罚钱,你发财!国家让生二胎了,你又让交二胎保证金,还是你发财,你是财迷呢?生育一胎,二胎,是公民基本权利,只要合法就行,你这个卫计委怎么就钻到钱眼里去了呢?
回复:您好,卫计委从未收取过任何费用,也没有二胎保证金这一说法,请将详细情况向当地卫生计生部门反映。
编号:693789
问题:请问,我2005年生的孩子,有(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因为从来没有人来问我办没办(独生子女光荣证),所以一直不知道要办这证,直到最近,才知道自己没有这证,我都46岁了,也不会生二胎了,请问,2016年,能补办吗?谢谢
回复:您好,根据你反映的情况你可到现计划生育管理地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二、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编号:702976
问题:请问山东莱山区生二胎女职工法定产假是158天么,准备向单位请假,可是所在的服务公司只给三个月,这符合政策么?静待回复
回复:您好!新修订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取消晚育假、增加产假六十日,为158日,增加的产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如还有疑问可在我们生育科,电话:6613989
编号:702782
问题:计生委政法科说:新的二胎政策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社保中心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产假天数158天!社保中心给产妇的工资待遇也按照158天发!按照98天发产妇工资待遇属于占国家法律的洞子!
社保中心一直拖延时间!拒绝回答问题!推辞给省级部门!请烟台市社保中心及时向省级部门主管反应问题!不要反应一次就不理不睬了!请给出具体问题落实的时间!请给我们省部门社保中心的电话!我们有些问题需要直接反应!
回复:您好!新修订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增加的产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但《条例》没有明确规定增加的产假工资由生育保险支付。就此条规定,我们已请示上级部门,目前,不仅仅烟台市在等待回复,省内其他地市也在等待上级精神。请您留下联系方式,我们会第一时间与您联系,切实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编号:701822
问题:因是个人原因与单位协商主动离职,离职后办理的失业,不能领取失业金,但一直个人交保险,期间生二胎能报销一部分么?
回复:您好!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依法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因此,你的情形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编号:701417
问题:相关负责人:您好!请问生育二胎的正常休假158天产假的话,社保中心给发放158天的生育津贴吗?如果是的话,那单位工资就完全停发吗?如果社保中心只给发放98天的生育津贴的话,多出的60天工资是不是就应该单位发?请详细告知,谢谢!
回复: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中心已请示上级部门,等待回复。新政策出台之前,生育津贴仍执行原政策规定,即:正常生育二胎的享受98天产假工资,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胎增加15天;新政策出台后,我中心会做好宣传工作并给你满意答复,请您耐心等待!
编号:700792
问题:二胎孩子出生后最晚多久要去报销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会过期吗?是在医院报销吧,报销后一般多久会发放下来,医疗费已经先付给医院了。
回复:您好!备齐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医院医保办办理医疗费结算业务(无最晚时间限定)。结算之日起两个月左右,生育津贴发放至个人社保卡银行账户内,需本人持身份证、社保卡到指定银行柜台领取生育津贴。
编号:699135
问题:尊敬的领导;现在新政策生育二胎免费登记,不用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了,那么请问,报销生育险的时候,是不是也不需要这个手册了?问过计生办,说是不用办理了,我想问一下报销生育险的时用不用这个手册?
回复:您好!全面二孩放开后,《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已进行了修改,并出台配套管理政策。据市卫计委计划指导科答复,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在生育前登记,并领取《生育服务手册》。因此,结算生育保险待遇时,需提交上述有效证件。
编号:698485
问题:现在国家放开二胎了,生二胎的话生育保险可以报吗,在烟台本地生的话,报销需要提交什么材料,有产假吗,有点话多久?
回复:您好!新修订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取消晚育假、增加产假六十日,为158日,增加的产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但《条例》没有明确规定增加的产假工资由生育保险支付。新政策出台之前,现阶段仍执行原政策规定,即: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享受98天产假工资,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胎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60天。在烟台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可在医院医保办直接结算医疗费.如还有疑问可咨询我们生育科,电话:6613989
编号:698473
问题:尊敬的领导:请问现在生二胎是否也要到当地计生部门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我在烟台交的五险,如果回栖霞人民医院生孩子的话,能否给报销?我15年8月份开始交的5险,16年8月份的预产期,这样刚好满一年,生育险和生育津贴能否报销?还有如果到时候社保卡还没有发下来,到时候住院费能报吗?生育津贴能领吗?谢谢领导!
回复:您好!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请咨询卫计委。回栖霞生育可以报销,生育前连续缴费满一年就可以报销,社保卡未发放到手您请联系当地社保部门,咨询生育费用发放方式。如还有疑问可咨询我们生育科,电话:6613989
编号:694527
问题:本人符合单独条件,意外怀二胎,三个月时孩子停育流产,因是意外所以还没来得及办理准生证,去社保办理报销,却因无准生证而无法报销,请问这是什么道理,难道不能用父母符合单独的证明来替代准生证吗,国家不是规定计划内怀孕无需审批吗,太不够人性化
回复:您好!由于您未办理二孩《生育证》,属于计划外流产,按照规定只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编号:694488
问题:本人二胎怀孕三个月后胎儿发育不好,药物流产,医生建议休息半个月,想问一下工资工资如何报销,需什么资料,有没有日期限制
回复:您好!请您持《生育证》、病历、发票、单位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到医院医保办办理医疗费结算,自结算医疗费之日起两个月内,生育津贴发放至个人社保卡银行账户内,需本人持身份证、社保卡到所属银行柜台领取生育津贴。如还有疑问可咨询我们生育科,电话:6613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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