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今早看到一则新闻《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结果的公告》,心里一亮,大学可以转学?
2018-07-20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经北京市教育委员会2018年第19次主任办公会研究,确认以下学生转学,现将结果予以公告。
那么有的同学可能就会说,要是能转学,高考没有考到理想分数,先上一个学校,等到时候转学不就行了。小编想说这种想法太不成熟了,这点小把戏是玩不出什么好结果滴。搜索转学相关公告,北京教委曾发布过一则通知:其中第二条明确提出“申请转入学校不高于转出学校的层次、学科专业水平”。
一、转学条件
(一)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本专科学生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者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研究生除上述条件外因为导师工作调动或健康原因不能继续指导,可以转学。
(二)申请转学的本专科学生高考分数应达到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在生源地相应年份的高考录取分数;申请转入学校不高于转出学校的层次、学科专业水平;申请转学的研究生需通过拟转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的专业考核或学业水平评估。
(三)转学工作要服务首都功能,严格审查转学条件,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2.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在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3.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4.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
5.研究生拟转入学校、专业的录取控制标准高于其所在学校、专业的;
6.无正当转学理由的。
早在15年教育部发布的《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中就有相关规定:
1.学生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申请转学。其中患病学生需提供经转出学校、拟转入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特殊困难一般指因家庭有特殊情况,确需学生本人就近照顾的;研究生因导师工作调动或健康原因不能继续指导的,以及符合学校规定的其他情形。
2.申请转学的本专科学生高考分数应达到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在生源地相应年份的高考录取分数。申请转学的研究生拟转入学校与转出学校层次、类型、学科专业水平相当,并需通过拟转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的专业考核或学业水平评估。
3.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高考分数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相应年份录取分数的;
(3)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4)通过定向就业、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
(5)未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未使用高考成绩录取入学的(含保送生、单独考试招生、政法干警、第二学士学位、专升本、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等);
(6)拟转入学校与转出学校在同一城市的;
(7)研究生二区招生单位录取的转入一区招生单位的;
(8)跨学科门类的;
(9)应予退学的;
(10)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4.转学由学生提出申请,说明理由,转出学校同意;拟转入学校要严格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符合本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教学能力的,经招生委员会或招生监督部门同意,院、校两级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将转入学生名单,表决情况如实记入会议纪要,由校长签署接收函。其中,研究生转学应经拟转入专业导师或导师组讨论同意。转学学生的相关手续和证明材料应一式四份,除学校留存外,同时报拟转入和转出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就此看来,转学的条件还是非常严苛的,说到这里有很多小伙伴会问,那“插班生”又是什么呢?
本科插班生并不是平常人们所说的"专升本",而应该称为"普通专升本" 。 本科插班生是通过本省(例如广东省)普通高校的本科插班生统一考试(或者说是本省普通高校本科自主招生考试,非成人高考,一般在3月举行,其性质属于普通本科性质),进行录取的本科招生类别,其考试内容为:省出三门统考科目,高校自己出两门统考科目。本科插班生的录取对于普通高校的自主性比较强,可以说本科插班生考试是高等本科院校对专科应届(或往届)毕业生的自主招生考试。
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规定者,授予相应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本科插班生与普通本科生并轨教育,都同属于普通本科。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并轨后的本科毕业生相同。
本科插班生考试报名对象
普通高校(含高职高专班和各类成人高校从普通高考招生的普通班)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含外省生源在内),普通高校就读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以及其它取得国民教育专科毕业文凭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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