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民出行工具,电动车为大家的出行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不过随着电动车保有量的增加,电动车火灾、电动车交通事故也时有发生。为此,各地对电动车的监管也越来越严。
2023年2月起,多地又对电动车充电、上路等提出新的要求,快来一起了解下,避免被罚!
【广东清远】2月1日起,《清远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2023年2月1日起,广东清远正式实施《清远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在条例中明确规定:住户不能私拉电线为电动车充电,对于违规的单位最高罚款5000元,对于个人最高罚款1000元。
【天津市】2月1日起,《天津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实施
规定明确:禁止在高层建筑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禁止携带电动车或者电动车电池进入电梯轿厢。
携带电动车或者电动车电池进入电梯轿厢的,由消防救援机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警告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石家庄】严查骑乘电动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
石家庄交警集结警力再出重拳,严查严纠驾驶拼装、非法改装三轮、四轮电动车上路,骑乘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再掀治理热潮。
【福建惠安】2月起,开展为期三个月无牌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综合整治
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惠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开展为期三个月无牌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综合整治,推进合标电动车及时上牌,整治无牌电动车上道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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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对电动车的管理越来越严格,
作为电动车车主,
日常也要做到规范停放、充电,
并且上路遵守交规(^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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