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文章来源于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作者王健
来源 | 北大法宝法学期刊库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22年第3期
03
“五院”风貌之校园
尽管“院”“系”之间的差异若隐若现,似有似无,但就“五院”而言,彼此在办学任务、招生规模、教学内容、就业领域、管理模式等方面,确有着诸多的相似之处或者共同特性,或可称之为具有同构性。反映高校特性的观测点或很多,举凡校训、教学制度、校长秉性、师生气质、毕业生业绩等等皆是。这里选取两个视角,一是校园建筑与环境,二是教师风貌。因为这二者一个有形,一个无形;一个有声,一个默默发声,两相交融,是塑造其他校园文化的根本所在。换言之,“五院”的整体风貌,皆源于校园特定的空间场景和教师背景。
言及“五院”的校园,北京、西南、中南、西北皆1950年代辟地新建,唯独华东政法,幸运地、完整地承继了地处上海梵皇渡(后改名万航渡路)的圣约翰大学校园,可谓天赐美景。华东政法因而成为“五院”当中最优美的一个校园。事实上在高校云集的上海,她也是独一无二的。圣约翰大学系教会大学,注册美国华盛顿州,1947年向中国政府立案。华政挂牌成立时,这里兴学已历80多个春秋,沉淀了丰富的办学资源。校园三面环水,苏州河自西迤北又果断南下掉头向东,有似黄河几字,又仿佛泮水环绕学宫,实在是绝佳的办学之地,不得不佩服当初施神父的慧眼。校园建筑多为两三层独幢楼体,钢筋水泥和砖混结构,清灰色外表,中西合璧样式。著名的怀施堂(1895年建成,1951年改名韬奋楼)、格致室(1899年建成,又名科学馆)、思颜堂(1904年建成,又宿舍一楼、40号楼)、思孟堂(1909年建成,又和平堂,宿舍二楼)、红楼(1916建成,老图书馆)、体育室(1919年建成)、西门堂(1924年建成,东风楼)、交谊室(1929年新建)、校长楼(4号楼)、树人堂(1935年建,曾改名鲁迅楼,后发现周树人与圣约翰毫无关系,遂用原名)、纪念坊(1929年)、斐蔚堂(六三楼,1939年)、小白楼(今研究生院),宛若镶嵌在苏州河半岛上一颗颗璀璨的珍珠,映衬在茂盛的古树名木和大块草坪之间,丽质典雅,错落有致。整个校园的布局、样式和色调浑然一体,早已整体纳入上海市建筑文物保护体系。
在“五院”的办学历史上,大都经历过“收复失地”的艰难岁月。华政自不例外。华政历史上曾两度被废,备受折腾。第三次复校时,校园仍有上海卫生学校、普陀卫校、复旦大学分校、社科院、上海图书馆、市果品公司和蔬菜公司等单位共同使用,有“八国联军”之称。学务筹办事宜概在临时搭建的帐篷里完成,因此得名“帐篷大学”,成为学校不惧艰辛勇敢创业的精神象征。当办学空间不足以支撑急剧增加的招生规模时,学校遂发展为长宁、松江两个校区。松江校区于2005年建成,建筑风格崇尚欧式,外表宛若泰晤士河畔的西敏寺,长宁校区则专办研究生教育,自成一体。
北京政法发祥于沙滩红楼,所在系北大民国时的故址,1954年2月整体迁入西直门外蓟门附近的新辟之地,为最早落户学院路的大学之一。当时,经院系调整后新建的专门学院相继入驻蓟门桥迤北至六道口沿线,有航空航天、医学、钢铁、地质、石油、矿业、农机械化、林业所谓“八大学院”。蓟门校区主体建筑有教学楼、一至五号学生宿舍楼、联合楼。1959年首届全国运动会在京举行,昆明部队运动员入驻学校,为表感谢,部队决定利用训练之余为学校挖一个人工湖。是年3月23日誓师大会一声令下,全校师生和解放军轮流上阵,挖土拉砖,热火朝天,在教学楼西、联合楼南的一小片空地上修建出一个池塘。因部队来自昆明,于是命名为“小滇池”。1965年操场南又添一处游泳池,这是学生课余义务劳动的成果。苏式教学主楼气势恢宏,小滇池和游泳池波光粼粼,楼宇之间散落者核桃树、枣树、桃树,葡萄园、桃园,林木环绕,鸟语花香,整洁美丽。“文革”期间,偌大校园被北京市文化局所属戏校、曲艺团、歌舞团等单位占用,号称“五马分尸”,复校时为收回被占校舍,亦历尽交涉之苦。笔者1990年代初读研究生时,犹有歌舞团练功者出没踪迹。复校后,基于国外著名大学多在城市远郊的认识,校方最终决定在京城北郊昌平军都山下另辟新址。1987年9月首批新生进驻,于是在“五院”中最早进入“两地办学”状态,但不久就陷入空间蹙迫之境地,教育规模的急遽扩张,严重制约着中国政法的办学大计。前校长徐显明执掌时决意突破,无奈事不随愿。2009年2月19日卸任辞别之际,感言“筹划建设法大新校园”的愿望没能实现,留下了“个人终身的遗憾”。
西南政法发轫于重庆渝中区化龙桥西南人民革命大学政法系所在地,经时任司法部部长史良提议,将歌乐山下沙坪坝区原西南公安局所属劳改农场约四百亩荒坡无偿划拨,定为校址,免去民户拆迁之累以便修建,并取“红岩”革命精神教育之意义。紧张施工一年之后,1954年暑假结束时师生陆续迁入。“文革”停办,经四川省革委会决定,于1970年将四川外国语学院由北碚文星湾迁入,自此校园被占。1977年5月中央批准复校时,主管部门曾考虑在成都郊区龙泉山、平泉农场一带觅建新址未果,又考虑在原址扩建方案,在核定两院招生规模后,决定就现有470亩土地,以小操场和办公楼为基线,一分为二并存办学。1978年1月30日经省委批准后形成“两院并存格局”,又称“楚汉相争”格局。残败不堪、形如工地的校园,立即得到七八级新生的特别命名——按照汉语拼音在川音里面“n”“l”不分的读法,直呼“稀烂政法大学”。校园稍好处多由川外占用,仅有东山大楼成为作息之地,运动场在川外地界。两校主管各异,产权校界不明,校园归属纠纷不断,心实不满,关系紧张。尽管校方一再强调对校址归属,要正视历史和现实,要注意与川外搞好团结,毕竟两院师生混用,时相纷扰,最终升级酿成两次颇有影响的冲突事件。1978年10月19日,两院学生因生活用水发生首次互殴,经上级及时调处解决。1980年5月3日至5日,上体育课的政法学生踢球击中川外教室,两院烽烟再起,美国之音播报:四川两高校发生大规模械斗,惊动中央领导,最后做出“交叉居住的房屋限期调整的硬性规定”,总算消除了因混住发生纠纷的情况,西南政法校园因此减少一半。2003年地处长江北岸的渝北区新址投入使用。目前办学各事,均转入宝圣大道这个新的概念下,沙坪坝校区日渐淡出人们视野,连同往日各种辉煌的西政神话,遂化为历史陈迹和“古老”传说。
中南政法由发源于河南宝丰县的中原大学辗转而来。1949年5月17日武昌解放的第二天,中原大学的先遣队即由黄陂抵达蛇山脚下,以忠烈祠对面的千家街汽修厂为校址,之后中原大学由开封陆续迁入。院系调整后,中原大学分化出中南财经和中南政法两个学院,两院共处于千家街校址东西两处,西为财经,大门为中原大学正门,也称前门,临武珞路;东为政法,大门也称后门,临近紫阳路。千家街校区面积很小,仅有367亩,中南政法仅居其中约三分之一。1984年复建中南政法时,即在南湖新建校区。东北与中南民族学院隔湖相望,南界南环铁路,西与华中农业大学隔山相望,占地29.6公顷,校园呈小丘陵状,绝大多地势在控制水位之上,不受洪水淹没。综合武汉地区冬季严寒夏季炎热等实际,以经济、适用、“在可能条件下照顾美观的原则”,筹备处精心规划设计,1984年6月正式破土兴建,司法部副部长朱剑明和湖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俊等500多人参加开工典礼,为建校工程剪彩。2000年财经与政法两校合并后,始有首义校区、南湖校区的分别指称。
西北政法的校舍,承继了1954年在西安南郊兴建的西北人民革命大学校址,位于唐明德门和天坛遗址附近。明代西安府城中线东移,学校恰处于西安城中轴线南正南的八里村与杨家村之间,方圆四百五十余亩。“文革”学校停办时被部队占用。复校后仍保留着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修建的苏式办公楼、南北配楼、礼堂、操场西边的中楼,以及环绕中楼北西南三面的学生宿舍楼等设施。1980年占驻部队全部退出,校园恢复尚算彻底。彼时校园周围皆农田菜地,向南远眺,是秦岭西安段的终南山。古人云“终南捷径”,指的正是此山。骑自行车南行,数小时可抵终南脚下,一路汉唐遗韵,一派田园风光,美不胜收。2002年在长安区兴建新校区,一年后遂进入两校区往返状态。新校区建设出土的多座墓葬中,最著名的就是张汤墓和五铢钱。经过校内对于“酷吏”与“循吏”的一番概念考辨争论后,最终校方修建了“张汤墓遗址纪念馆”。张汤,长安杜陵人,史载汉武帝时代主管政法工作的最高长官。其墓恰在校园西侧边缘一带,墓主身份与办学旨趣相合,冥冥之中,仿佛天意。史书将张汤归入酷吏之列,实汉儒史观与汉代特定时代背景所致。“酷”非残酷之意,执法不讲情面、耿直刚正之谓也。此外,张汤以为官清廉著称。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前院长王胜俊题写“廉亭”,铭记于亭台之上,成为弘扬中国古代廉政文化和了解汉代法律文化的一处景点。有人评价:警示、纪念、教学与立法、执法、守法,组成一种别具意味的文化结构;社会、历史大课题,既在这里沉思,又在这里延展。
“五院”的校园,无论校园面积还是设施条件,都不能算是目前中国高校群体中最好的一类。这固然有相当的历史原因,特别是“文革”造成的损失,但也跟长期的投入不足有关。人们常常津津乐道梅贻琦的大学“非谓有大楼之谓也,有大师之谓也”之说。这话固然不错,但这只是半面之辞,而决不能脱离语境。梅贻琦1930年代初期职任校长时的清华,办学经费有“庚款”的充裕保障,四大建筑(大礼堂、科学馆、图书馆、体育馆)相继落成,校园的建筑设计和设施配置均属世界一流。正是在此背景下,梅贻琦对著名教授和优秀人才之于清华的必要和重要,特为强调。古往今来,大学不仅意味着美誉天下的大师、名师,其实也同样意味着优美的环境和良好的设施,大楼只不过是个形象的说法而已。可以设想,如果缺少了那些作为国家级文物和20世纪建筑遗产的清华园会是个什么样子。所以,正如中国政法大学前校长徐显明历经切身体会指出的那样,大学之大,意味着大师、大楼、大爱、大树;要想获得大师,首先要建“大楼”;这里所谓的“大楼”,主要指办学条件,包括教师待遇。笔者以为,这才是对大学的精神与物质、有形与无形关系的完整诠释。
当代中国崇尚法治,法学教育被赋予基础性、先导性的地位和作用。在努力养成一流法学师资的同时,是不是也应该把法学院校的校舍建筑和设施设备建成中国最一流的呢!我相信,法学院校气势恢宏、磅礴大气的建筑样式,先进完善的教学设施和优美的学习环境,一定会更加激发人们对法治的信仰、崇敬、自豪之情,一定会更加吸引举国才俊投身法学专业和法治事业!
04
“五院”风貌之师资
相对于校园设施提供研究学问、培养人才的环境条件,师资则赋予或塑造大学的灵魂。一个具有某种经历背景、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教职群体,对一所法学院校办学传统,特别是对学生性格、素质和能力的锻造和影响至关重要。上世纪五十年代的院系调整,或说“五院”的组建,其实质就是对人员(包括教师和学生)、图书资料和相关设施设备的重新组合。重组的内涵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通过合并各大学同类系科或停招的办法解决过去大学内部系科设置杂乱、重复的问题;二是以系为单位组成单科学院(如政法学院),教师、行政人员和职工原则上均随系科的调整而流动,如有变化,须经组织批准;三是按全国每个“大行政区”设立一所单科性(政法)学院的思路,以解决过去(政法)系科过于集中沿海少数大城市的问题。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后,先后将全国划分为华北、东北、西北、中南、华东、西南六大行政区。当时大学的分布主要集中在胡焕庸线以东,相比这条分界线另一边的西北地区,这些地方高校数量众多,自然成为院系调整的重点,特别是华北和华东地区。正是基于这一特殊的历史和人文地理条件,形成了各大区成立的政法学院接纳原有大学政法系科的数量有多有少的局面。换句话说,五院当中每个学院的师资条件,从一开始就存在很大的差异。这个差异不仅表现在教授数量的多少、也表现在来自原大学的单一或多元以及其学历背景的丰富多样性。总的来看,就是将过去遗留下来可用的资源与具有革命传统的资源这两方面予以结合;按政治标准严格甄选留用一小部分、解放区政法干部调来一部分、紧急进修培训补充一部分,是构建政法院系办学队伍的三个基本途径。
北京政法汇聚了北京一地4所大学的教师,他们来自北大法律系、政治系,清华大学政治系、燕京大学政治系和辅仁大学社会学系4所大学,仅教授就有20位,包括北大的钱端升、费青、芮沐、楼邦彦、龚祥瑞、吴恩裕、吴之椿、黄觉非,燕京的严景耀、雷洁琼、张锡彤、徐敦璋、张雁深、陈芳芝,清华的于振鹏、赵德洁、曾炳钧、邵循恪,辅仁的戴克光、洪鼎钟。此外还有北大的程筱鹤、潘汉典、朱奇武,清华的杜汝辑等讲师,北大的李由义、余叔通、张鑫、宁汉林、张国华、欧阳本先、罗典荣、张文镇、周仁,燕京大学的夏吉生等助教。以上只是一个保守的统计。据学者考证,建院之初人事变动频繁,不确定因素多,究竟哪些学者来校报到,并无十分完整和准确的答案。但这里基本囊括了当时仍在北京的最优秀的政法学者是毫无疑义的。北政法的师资“放眼全国,能出其右者,真实凤毛麟角”,“正是因为这样一支耀眼的师资队伍,使得北京政法学院一出生便不同凡响”。但个人命运在不断的政治运动中起伏飘摇,只是因为“个人性格不同、应对策略不同,结局也就稍有差异、大同小异了”。
华东政法成立时,筹备处即对华东地区政法系科的教师进行了全面的排查摸底,按计划接收师资的范围,至少辐射到了上海、江苏、安徽、福建4省市的9所大学,即复旦大学、南京大学、安徽大学、震旦大学、东吴大学法学院、上海学院、厦门大学、沪江大学、圣约翰大学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会学系教师126人,包括69位教授、8位副教授和28位助教。这其中无疑有许多早已是专业领域和学术上蜚声海内外的法学名家。不过这并不意味着这些教师都能够顺利地转入新中国政法学院的教师行列。由于华东地区深受西方列强的渗透和影响,又是国民党统治的重地,在天翻地覆、政权更迭、除旧布新的历史背景下,政治甄别而非专业水平、学术造诣必然成为当时取去的首要考虑。调整方案对所有政法系科的这些教师,按照政治面貌、历史背景和业务水平是否清白和好坏程度分别为五个等次,对应作出相应地安排或处理。甄别的结果是大部分不能继续从事法学教学,需要改行教外语、逻辑等公共课,或者从事图书资料等教辅工作,抑或彻底脱离大学及其从事的专业。还有一些教师,如厦门大学的漆竹生、南京大学的高一涵、吴学义,东吴法学院的杨兆龙、孙晓楼、胡曲园、陈文彬等,调整之前就已经离开了教师岗位。总之,整合的结果最终只有19人留在华东任教,他们大多是原所在大学刚毕业的青年教师。值得注意的是,那些被认为不能进入华政任教的法学专家,有一部分在改革开放后,以著述、咨询、私相传授等方式为法学的接续发展做出了宝贵贡献。
西南政法的师资是以西南人民革命大学政法系为基础,接收重庆大学(10人)、四川大学(17人)、重庆财经学院(2人)、贵州大学(8人)和云南大学(12)政法系科教师共49人构成的,这些系科的学生也随之调入,共699名。朱驭欧(云南大学政治系主任)、杨兰荪(川大)、王锡三(贵州大学法律系主任)、张警(云南大学教授)、余群京、赵崇汉、罗石均、汤钟琰、赵念非、彭望雍(云南大学)、唐世芳、金义莲、徐靖、郭先彦等当时已是知名教授。至1954年8月,学院已拥有教师69名,其中正副教授25人,讲师13人,助教31人,雄厚的师资力量为学校后来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中南政法成立之初的教师,除原中原大学法学院已有教师外,还接纳了中山大学、广西大学、湖南大学三校政法系科的18名教师,根据1953年的教师统计,有4位教授、3位副教授、1名讲师、21名教员和27名助教,共计56人。这些调入的教师,大多水平高,外文条件好,7人有留学背景。曾昭琼教授调入中南政法前,曾是中山大学法律系主任,早已成名,著述颇丰。
西北政法最初的师资构成,与其他四院稍有不同。学院的成立,是在1958年政法学院由中央下放地方并压缩调整这个特殊历史背景下进行的,严格讲已不属于1950年代初全国院系调整的范畴。这时,全国进行大规模院系调整的高潮已经过去,西北地区仅有的新疆民族学院(1960年改为新疆大学)法律系和兰州大学法律系也早已被撤销,人员四散,局面大定。这一背景,决定了学院成立时已经失去了合并更多政法系科师资的机会。当司法部领导的中央政法干校西北分校要下放地方时,整合省内同类系科成为陕西省接收和安排西北分校的一个简便选择。司法部、教育部和陕西省委三方研究的结果,是将西北大学法律系与与中央政法干校西北分校合并成立西安政法学院,具体方式是将西北大学法律系整建制调入西北分校。所谓整建制“调入”,就是将西北大学法律系全部教师、教辅50多人和在校三个年级300名本科生全部,并刑侦实验室全部设备和图书资料转移和搬运至西北分校的所在,学院因此得到了较为齐全和珍贵的民国时期法学书刊。在这个过程中,西北大学法律系部分教师去了别处,并未实际到校。据记载,只有刘明莹、刘海(宪法学)、王鼎勋(财政法)、文钦明(法理学)、杨琪(法理学)、钟郎清、穆镇汉(劳动法)、张慕萦(民诉)、周柏森(刑法学)、赵金科(刑侦)、方克勤(法制史)等教师来到了新建学院,与西北分校原有教师汇合,构成了学院师资队伍的班底。西北分校已有的教师,以新中国成立后派往中国人民大学、北京政法学院、中央政法干校进修学习的年青教师为主,包括董炜、杜辛可、马朱炎、王家祯、韩毅等教师,他们是1953年赴京进修的。到学院成立前,西北分校已形成了作为授课骨干的“八大教员”(王涛、杜辛可、赵光勇、陈万杰、贾普云、马健、陈方、李公伟)。西北政法的师资构成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学院成立时,除法律专业外,即设有哲学系、政治经济学系、中共党史系和新闻系,因而有一支多学科专业的师资队伍。其中新闻系主任何微是我国社会主义新闻学的一位重要奠基人。
在组建院系的过程中,对于旧法人员,改行淘汰一批,少数吸收一批,少数吸收进来的,又分为能讲课和不能讲课的两种。能讲课的少部分教师,又只有很少的继续从事专业教学,有的改教外语和其他非专业课。不管怎样,保留在政法院系的这些教师,日益淡出专业领域。这样,五院成立之初的师资,主要有各种不同经历背景的人组成:一是民国时期著名教授或知名专家,这部分法学家尽管经历了思想改造运动的反复学习,但在使用中还是比较谨慎的。1965年,因为强调政法学院的党校性质,北京政法学院党委考虑到党外9名教授不宜担任政法教师(民进中央常委雷洁琼,民进中央常委严景耀,无党派人士曾炳钧,民盟中央委员钱端升,民进成员戴克光,无党派人士吴恩裕,无党派人士汪瑄,九三学社社员黄觉非,朱奇武,不详),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学院专门成立了研究室,名义归中国社会科学院领导而实际由北京政法学院代管,由雷洁琼任主任,专门从事资产阶级政治、法律资料的编译工作。二是新中国成立前后毕业的老牌大学法律系学生,改革开放后这部分人成为恢复法学教育的重要力量;三是来自革命根据地的政法教育工作者,这部分人是政法学院的主要领导力量和骨干,担任学院领导或教研室主任;四是在中国人民大学、中央政法干校、北京政法学院、北京大学等以师资研究生或短期进修等方式培养了大批教员。最后,留学苏联也是新中国培养法学师资的一个重要途径,1950年代中后期经过严格甄选被派往莫斯科、列宁格勒等大学法律系学习法律的留学生,完成学业回国后即被派往全国各地政法院系任教,北大肖蔚云、王哲,北京政法江平、曹子丹,西南政法常怡,华东政法彭万林,西北政法刘振江等等,都成为各单位法学学科的骨干力量。
有人分析,“人民革命大学作为建国初期培养国家建设所需人才的学校,以及对旧中国公务员、知识分子、前国民党政府高官进行思想改造的基地,对教师、干部和学生的政治要求十分严格,革命性很强。而综合性大学大都是民国时期留下来的旧大学,其法学院系底子深厚,留下了一批民国时期的法学名家。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气质,被拼接到五大政法学院的身上。在其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五大政法学院不得不对这种固执而自成一格的两种传统进行艰难的消化、融合,以形成自己的新传统。”这一评价可以说反映了大多数亲历者的真实感受。
一方面,应该看到一场天翻地覆的大变革,破旧立新是必然的,另一方面也应当看到,旧法人员正是通过组建政法院系这个途径从旧时代过渡到新时代的,少数人幸运地经由这个途径走上了新中国的法学讲台。固然有些改行了,有的改做图书馆、外语教师等非专业教学工作,少数通过政治审查的继续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建国初,成立过短暂存在的中国新法学研究院,组织旧法人员集中学习,脱胎换骨。不过这是一时举措,并非常态。
从当事人的回忆和有关文献的记录,我们可以感受到当时在新人和旧人之间彼此关系状态的复杂和艰难。北京政法副教务长雷洁琼和刘昂之间,在教学设计、管理方式、教育标准等方面的一系列冲突;北大法律系主任费青和何思敬之间关于法学教学课程改革的矛盾分歧,都反映了院系调整前后新旧之间在价值、感情、行为方式上的客观差异和主观分歧。这种分歧并不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失,直到这一代人随着年龄增大退出历史舞台、新一代教师成长起来之后才会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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