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奉永成9月1日,新修订的《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湖南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湖南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

湖南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奉永成

9月1日,新修订的《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

近日,记者采访省安委办副主任、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喻树长,请他就《条例》修订的背景和意义,以及如何加强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进行了全方位解读。

“现行《条例》于2004年制定,2010年修订,2012年和2014年进行过两次修正,这是第四次修改。”喻树长说,随着我省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过去长期积累的传统安全隐患还没有完全消除,许多新的安全风险又不断凸显,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事故调查扯皮打架等现实问题仍然突出。

“要清醒地认识到,安全生产仍然处在脆弱期、爬坡期和过坎期,生产安全事故具有突发性、反复性、颠覆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喻树长表示,当前,新旧风险交织叠加;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主要负责人与管理机构、专职人员责任不落地;“要钱不要命、要利不要法”,逃避监管;执法不严不实,多头重复执法等问题突出,教训深刻。

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按照务实管用的原则,我省对原有《条例》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订。

《条例》顺应新时代新要求,聚焦人民群众新期待,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将《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精神和基本原则与湖南实际紧密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总结提升我省安全生产工作有效经验做法,制定了一系列适应我省安全生产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的具体规定。

《条例》的出台,对我省推动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具有里程碑意义,为推动解决我省安全生产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为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提供了强大的内生动力,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助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条例》的施行,对加强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将发挥重要的法治保障作用。”喻树长说。

(一审:张尚武 二审:李志林 三审:邓梅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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