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是皇岗公园的保安,7日上午10点多,一位游客找到他说,在公园南门旁的小山上捡到一只小刺猬,“他是6日发现刺猬的,当天带回了家,发现刺猬不吃东西,就又带回来找我问怎么处理。”陈先生说,当时他向保安队长反映了情况,还联系了辖区派出所民警,查到了动物救护中心的电话,“我打了电话,但没人接,后来我看见他把刺猬送回山上了。”因为没留游客的联系方式,后来陈先生也不知道刺猬被放到了哪里。 记者致电深圳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工作人员回应称,对外救援电话是有专人24小时值守的,“可能当时未接通”。工作人员还介绍,刺猬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不可以私养。“不过,刺猬一般分布在北方,有可能是有人私养了又放到公园的。公园管理处如果后期发现了刺猬,还是可以联系我们,我们会派工作人员接收处置。” 需要提醒市民朋友的是,三有保护动物受相关法律保护,在没有相关许可和批准的情况下,不得私自买卖与饲养。如果有市民发现公园有刺猬等“三有保护动物”,可拨打深圳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救援电话:0755-23737770。

小区捡到刺猬怎么处理(深圳市民在公园捡到刺猬后放回)(1)

来源: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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