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在子女面前
应该树立文明守法、注重安全的榜样
为孩子做出表率
但这位父亲
却在一对年幼子女面前
做出了违法的行为
2月1日凌晨,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四大队在辖区开展酒驾醉驾整治夜查行动。1时25分许,一辆白色电动轻便二轮摩托车从银丰桥上往中药港方向行驶,由于车辆存在超员、3名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的显性交通违法行为,执勤民警将该车拦下检查。
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人还有酒驾的嫌疑,于是便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57mg/100ml 。
在进一步的调查中,民警还发现该车有挪用其他车辆号牌嫌疑,该车生产于2020年6月,属于电动轻便二轮摩托车;而其所悬挂的小绿牌则于2016年10月14日在车管所登记启用,属于一辆“合久”牌电动自行车。经比对,该车车架号码、电动机号码与原登记的号码不符。
在证据面前,驾驶人陈某某承认了该车所悬挂的号牌属于另一辆电动自行车的事实,并承认当晚其带着一对子女与朋友聚会,席间自己喝了一杯白酒,玩至凌晨1时许才驾驶该车回家,不料被交警查获。
最后
交警依法对陈某处以以下处罚 :
酒驾: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驾驶摩托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挪用其他车辆号牌:收缴所悬挂的小绿牌;
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罚款50元、驾驶证记1分;
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罚款100元。
合计:罚款1350元,驾驶证记22分 。
每次心存侥幸
总有一次不能侥幸
身为父亲
更应为子女做个好榜样
牢记:
只有文明守法
才能平安回家
来源: 广西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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