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个“一名老人娶未成年女孩为妻”的视频在网上引起一阵轩然大波。
在视频中女孩一直伤心哭泣,这事引起了网友的热议。大家都很诧异,双方年龄相差太大是一方面,更揪心的是这小姑娘看起来是个未成年人,都还没达到法定婚龄,怎么能被逼着嫁人呢?
原来,视频中的“老人”是55岁的张先生,张先生确实与一名女孩在家中举行婚礼仪式,但该女孩并非“未成年”,而是已经年满20周岁了,但却是一名智障人士。我们来看看当事人和女孩的父母对这事是怎么说的:
当事人张先生:“双方已经满结婚年龄,双方家庭都已经同意,已经简单办过酒席,暂时还没领结婚证而已,至于视频里女孩哭泣是因为她第一次到他家,还不熟悉,认生。”
女孩父亲:“女孩小时候因高烧导致患病不会说话,所以结婚也没有征求过她的意见,双方对婚事都很满意,女儿饿不着就行。”
可是大家还是很诧异,就算达到法定婚龄,可是这女孩是智障人士啊,她可能连什么是结婚的概念都不懂,她能开心、幸福吗?她的权益有没有得到保障啊?虽然张先生和女孩的父亲对这事轻描淡写,一直强调双方家庭都同意,但我们别忘了女孩是个智障人士,极大可能就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什么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呢?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主要因智力发育不成熟或者精神存在障碍,不能认清自己的行为后果,所以需要法定代理人来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那他们可以结婚登记吗?
或者他们可以被代理去登记结婚吗?
我们可以看看2021年正式生效的《民法典》怎么规定的。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法律规定:“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的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从上述法律条文可以看出,法律并没有直接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婚姻是无效的。
重点来了!!!
注意了!!!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法律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这意味着什么?就是说结婚登记必须要男女双方同意,双方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对同意结婚的意愿作出正确意思表示。如果真如女孩父亲所说婚事没有征求女孩的意见的话,而且假设女孩无法对自己是否愿意结婚做出意思表示,所以是无法进行结婚登记的。
智障人士也有自己的尊严和民事权利,作为监护人应当充分保障他们的权利,尊重他们的意愿,而不是让她们悲伤哭泣,莫名其妙地成为他人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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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奔奔
编辑丨人
图丨网络
<第16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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