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七是个侠客。

  

  在江湖上闻名遐迩,或者说,恶名远扬。

  

  大家叫他狐七。因为他狡猾,且残忍。没有人见过他的真面目,只知道他总是穿着兔皮,像一只爱吃兔子的狐狸。

  

  讨厌他的人,就叫他狐狸。

  

  只有狐七自己知道,穿兔皮,是因为自幼起,就养成的习惯。

  

  胡七是个弃儿。老道士在山里捡到他的时候,他裹着一块破布,放在一棵半朽的树下,已经快没了气息。破布里有一张破纸,写着他的生辰八字,老道士一看,生于七天前。

  

  这个孩子命大,老道士心想,把他捡回了道观里。老道士姓胡,所以他就叫胡七。

  

  道观在山里,因山高路险,连附近村民都很少来,生活过得很是清苦。冬天是最难熬的,没有棉花,连块厚实点的布都没有。但山间动物多,野兔尤其多,胡七就学着自己下套、捉兔子、剥皮、制衣,年复一年。

  

  兔子是个好东西,生不尽,捉不绝,兔肉好吃,兔皮好用。

  

  胡七就成了狐七。

  

  这些往事江湖上无人知晓,江湖人只知道有狐七。残忍,且狡猾的狐七。

  

  知道这些事的只有肖琳琅。

  

  肖琳琅是县令的女儿。宛平县令的女儿。

  

  宛平近京,能做宛平县令的,也不是普通人。肖县令出身名门,中过探花,娶了门当户对的妻子,生了如花似玉的女儿。

  

  肖琳琅从小就知道自己的一生,她学女训女则,学女红针黹,学写诗作赋,学琴棋书画,学习做一个秀外慧中的大家闺秀。

  

  她也知道自己会嫁给门当户对的表哥。她的姨母嫁给了大学士的长子,她的表哥是大学士的长孙,以后鼎立家门的人。她将会是学士府的长媳,以后学士府的女主人。

  

  她的一生,都在为此努力做准备。

  

  直到她遇到胡七。

  

  那是一个冬夜,滴水成冰,宛平下了多年未见的大雪。

  

  一颗星星也没有,月亮也被云层遮掩,月黑风高,杀人夜。

  

  肖琳琅不知道那一夜胡七到底杀了多少人,她不曾问,他也不曾说。但是看他满身的伤痕闯进来,她知道,那一夜死掉的人,大概不会太少。

  

  但是他的刀还是雪白、雪亮,而且很快。一个伤成那样的人,刀还是很快,不懂武功的肖琳琅大概也能猜到,他很厉害。

  

  那时候她还不知道他是谁。

  

  胡七用刀指着肖琳琅,说着凶狠地威胁:“帮我。我死,你就一起死。”语气却温柔地像情话,笑得一脸邪气。

  

  但是一点也不猥琐。好看的人,说什么、做什么,都不会猥琐。

  

  肖琳琅乖乖点头,她不想死,她还要做学士府的女主人。

  

  所以她帮胡七清理了伤口,那些狰狞的血肉模糊让她忍不住吐了两次。

  

  胡七看着肖琳琅用香茶漱口,还掏出绣帕轻轻擦嘴,却把伤口包扎得歪七扭八,忍不住道:“你若是在江湖,肯定嫁不出去。我反正是不会娶你这种没用的老婆。”

  

  肖琳琅惨白一张脸,轻言慢语:“我也不会嫁给一个女人。”

  

  胡七是个女人。

  

  没有人知道这件事,除了肖琳琅。

  

  本来胡七也没想让她知道,只是那个天杀的敌人,竟然一剑伤在他胸口。

  

  老子迟早要砍了他全家,胡七一边看肖琳琅给自己包扎,一边在心里恶狠狠地想。

  

  一不小心就露出了凶神恶煞的表情,肖琳琅轻声斥道:“快死的人了,还想着杀人。”

  

  “你怎么知道我要去杀人,”胡七用短刀挑住她的下巴,“你怎么知道,我不是想杀你灭口?”

  

  看着肖琳琅吓白了脸,胡七就觉得很有趣,他好像也不是很想杀了这个女人,大概因为她对他还有用。

  

  胡七命里宜七,第七天他的伤就好了,他留给肖琳琅一块破兔皮:“拿着它,以后想杀谁,找我。”

  

  肖琳琅心想,我这辈子都不会想杀人,更不会想再见到你。

  

  事实证明话不能说得太满,哪怕只是心里想想的话。

  

  后来肖琳琅总是时不时就能见到胡七,他要么受了伤,要么肚子饿。但也有时候,他什么也没有发生,就是突然造访,嘲笑一番她被关在肖家后院的生活,又骤然消失。

  

  “你出过肖家后院吗?”有一次,胡七大大咧咧靠在肖琳琅床上,拿着一个牛皮口袋,一边喝一边问她。他脸红红的,眼睛也红红的,但是很亮。

  

  肖琳琅莫名其妙就红了脸,明明对方是一个女人。

  

  她不肯在他面前认输,嘴硬道:“当然去过,我娘带我去过京城表哥家,还去过庙里上香。”

  

  胡七嗤笑:“那也叫出门?你去过北地吗,那儿冬天年年下雪,鹅毛大雪,能没过人的膝盖。去过大漠吗,满地都是黄沙,马走不了,得骑骆驼。去过东海吗,那儿的人天天吃海里的东西,一开始觉得腥,吃惯了就觉得鲜。”

  

  肖琳琅听得神往,连连摇头,面露怯色。

  

  胡七就笑:“不如你跟我走吧,这些地方我都带你去。”

  

  肖琳琅使劲摇头:“不行不行,我要嫁给表哥的。姨母已经差人来提过亲了,只等我一满十八,就出门子。”

  

  胡七就问:“你今年多大?”

  

  肖琳琅娇羞:“十六了。”

  

  胡七说:“那你该开始绣嫁妆了。绣得怎么样,拿来我瞧瞧?”

  

  肖琳琅终于找到了能够鄙视胡七的地方:“你瞧得懂吗?我的绣工可是跟着宫里出来的绣娘学的。”一边说一边把嫁衣翻了出来,细细地展示上面鸾凤和鸣的花纹。

  

  “还行,”胡七也不怎么看得懂,只觉得比自己缝的兔子皮好点,“那你给我做两双鞋。我们江湖人,到处跑,费鞋。”

  

  肖琳琅涨红了脸:“女孩子怎么能给夫君以外的男人做鞋!”

  

  “我又不是男人,”胡七一边挠头一边翻窗子,“别忘了啊,下个月我来拿。”

  

  肖琳琅“呸”了一声,随手把揉成一团的绣帕扔了过去:“谁要给你做鞋。”

  

  胡七伸手一探,接过绣帕,闻了闻:“还挺香的,但是一块帕子也绣那么多花,一点都不实用。下次给我做块儿大的,棉布的,能吸血能包扎伤口的。别绣花。”

  

  琴歌觉得最近自家小姐很奇怪,总是把所有人赶出房去,一个人神神秘秘地关在屋子里,不知道在做什么。她是夫人送到小姐身边的人,自然一五一十把这些事禀告夫人。

  

  肖夫人对女儿和娘家侄子的亲事看得很重,丈夫是名门之后,又有一身才华,若能借得大学士府之力,定能平步青云。所以她把女儿看得也很重,听了琴歌所言,肖夫人很担心。她也年轻过,知道年轻女子总有些不切实际的幻想,特别是这个女儿饱读诗书。

  

  读书太多,就容易想太多,但不读书,又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学士府主母。

  

  肖夫人搜到了琳琅做给胡七的鞋。

  

  胡七脚大。他说过,他自小在山里长大,胡道士年迈,管不了他,山上没有同龄人,他的玩伴是山里的动物。说来也是神奇,他还是婴儿的时候,就被扔在树下,林中多猛兽,却没有伤害他。后来渐渐长大,跟猴子学爬树,跟老虎学捕猎,跟狐狸学谋划……没有人教过他武功,胡道士也不会武功,但他却成为了一代侠客。

  

  所以胡七没有一双小脚,下山之前,他连鞋都没怎么穿过。

  

  胡七的鞋和男人的一样大。

  

  肖夫人一眼就看出这不是做给婆家人的鞋。肖琳琅能做给男人的鞋,不是夫君,就是公公,他们岂会穿这样朴素,连个滚边的羊皮金都没有的鞋。

  

  “娘,”肖琳琅期期艾艾地道,“我、我、我就是练练手,好给表哥做双好的。”

  

  肖夫人不动声色:“我儿长大了。”

  

  私下却吩咐护院盯紧了。

  

  胡七依约前来,与肖家护院恶斗一场,杀了五个人,全身而退。

  

  倒霉的是肖琳琅。肖夫人找来宫里有经验的嬷嬷,检查了她的身子,然后被火速嫁给了表哥。

  

  那一年,肖琳琅还不满十七。

  

  可是她没有后悔,如果不曾认识胡七,她永远也不知道,这个世界还有一个江湖,也永远不知道北地年年下雪,大漠风沙漫天,东边海上,海天一色。

  

  这些她未曾见过的风景,和从未涉足的江湖,成为后来支撑她一日一日活下去的理由。

  

  十八岁那年,她生下了学士府的嫡曾孙女。再往后几年间,表哥接连纳了三房妾室。

  

  “你既然生不出来,”表哥说,“那就让妾室生,回头记在你名下,总不能让我们家绝后。”

  

  表哥再也不来她的院子,她就守着女儿过活,给女儿讲狐七的故事。

  

  胡七跟她说过很多故事,大多都跟杀人有关。有一天他看见恶霸调戏卖花姑娘,半夜就去杀了恶霸;有一天他看见地主欺压佃户,转头就把地主杀了;有一天他看见官员贪污,冤枉好人,于是又把官员杀了。

  

  这么一看胡七还算劫富济贫的好侠客。

  

  但也不完全如此,他也有没钱花,去别人家偷钱,被护院发现,把护院杀了的故事。或者是偷进小姐闺房,怕小姐乱喊乱叫,把小姐连丫鬟一起杀了的故事。

  

  不过肖琳琅是不怎么信的,她总觉得胡七说这些都是为了吓唬她。

  

  毕竟,他可没有杀她,不是吗。

  

  肖琳琅把这些最终都是以“杀人”告终的故事修修改改,讲给女儿听,讲鹅毛大雪,黄沙飞扬和五湖四海。讲那些她从未见过也不可能见到的景色。讲那些她藏在痛苦里的英雄梦想。

  

  然后女儿就被带走了,她的婆婆——也就是姨母,坐在堂前,看她跪在地上,语重心长地说:“宛儿将来也是要嫁入名门的,你难道希望她走你的老路,被夫君厌弃,为公婆不喜?不是姨母心狠,实在是你教她这些大逆不道的东西,让我们只能出此下策。”

  

  表哥当天夜里来了,酩酊大醉,扇了她几个耳光:“娶了你,既不能传宗接代,又不能相夫教子,还有何用?养你还不如养只猪,猪还能杀了吃肉,你能干什么?”

  

  姨母走了,表哥走了,肖琳琅躺在冷冰冰的地上,一滴眼泪也没留。她想如果是胡七,肯定也不会哭,他只会把他们都杀了,然后潇洒地走。

  

  可是自从那夜过后,胡七再也没有出现过。

  

  他也许不知道自己嫁了人吧,所以他找不到她了,肖琳琅想,如果他知道,一定会来救她。这次她一定跟他走,去看江海和大漠,去看雪和沙,去看那些不一样的风景。她也要学武功,她也会成为一个侠女,和胡七一起闯荡江湖。

  

  杀人,喝酒,吃肉,远走高飞。再也不回头。

  

  “喂,喂,”肖琳琅觉得好像有人在拍自己的脸,“你怎么混得这么惨?堂堂学士府长孙媳妇,半夜鼻青脸肿躺在地上,比寻常农妇还不如。”

  

  是出现幻觉了,还是真的是胡七?那张总是带着不羁笑容的脸上,多了几个伤口,还在流着血。语气还是一样的讨嫌,带着嘲笑和讥讽,语气却很温柔。

  

  “我是死了,还是在做梦?”肖琳琅伸手摸摸头顶的面孔,血液是热的。

  

  “你死了还能见到我,要有这等好命,还会活成这样?我说你可真没用啊,肖琳琅,让你给我做两双鞋,等了这么多年,我的鞋呢,你是做好了没有?”

  

  “你知不知道你这两双鞋,害苦了我。”肖琳琅笑着,接过胡七递来的绣帕擦眼泪。这块破破旧旧的帕子,俨然是她昔日闺中所用之物。

  

  “怪我吗?还不是怪你自己没用。别人欺负你,你不会杀了他们?你杀不死,我不是说了,你若有想杀的人,我帮你就是。我给你的兔子皮呢,拿出来,我就替你报仇雪恨。”胡七抽出短刀,雪光闪闪。

  

  “你已经杀过人了,”肖琳琅说,“是不是?你刀柄上没有血,但是脸上有。”

  

  胡七抹了一把脸:“不是我的,是那些废材的。”

  

  “我表哥死了吗,姨夫姨母呢?”肖琳琅轻声问。

  

  “什么表哥,连妻子都打,留他狗命有何用?剩下的没杀,就是断手断脚,让他们也尝尝‘骨肉分离’的滋味。”胡七笑得邪气。

  

  那一刻,肖琳琅好像终于明白,为什么他叫狐七,又狡猾,又残忍的狐七。

  

  “那我呢?”肖琳琅看着他红红的眼睛,映着刀光,和刀刃一般锋利雪亮。

  

  “你这么没用,留下来等死吗?”胡七很不屑,“跟不跟我走,带你去看大漠和海。但京城你是永远回不来了,舍得吗?”

  

  “能带上我女儿吗?”

  

  “什么,还要带个拖油瓶?你真的好麻烦。算了算了,你快点啊,我就等你半个时辰。过时不候。”胡七很不耐烦。

  

  后来江湖上就没了狐七,他犹如昙花一现,只留下亦正亦邪的传说。

  

  但二十年后,倒是有个女孩,使着和胡七一模一样的短刀,刀法极快,且不论杀了多少人,刀刃始终雪亮。

胡七的老公(胡七是个侠客)(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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