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车主以为自己既然给爱车买了全险,“全险哪”,一听就知道全部都能赔!所以在报案时完全不讲技巧,结果往往是悲剧的,有时候可能不会获得赔偿,真是欲哭无泪。

车险报案就相当于出险了吗(车险报案别说这6句话)(1)

小编整理了一下近几年来车险被拒赔的案例,提醒广大车主,以下这6种情况,保险公司是不赔的,购买车险时一定要仔细阅读条款,车险的钱才能不白交。

1、“倒车镜丢了”

保险合同条款上通常会规定,倒车镜、车灯和轮胎等单独破损属于免责条款,保险公司是可以拒赔的。这主要是为了防范道德风险,比如有人可能会为了换新轮胎,干脆把轮胎故意损坏掉。

2、“驾驶证不见了”

保险合同条款上通常会规定,如果驾驶证丢失、损毁期间行车发生事故,将不予理赔。所以,开车时一定要将驾驶证随身携带。

有人可能会疑惑:驾驶证丢失并不等同于无证驾驶,凭什么不给赔?为此,小编特意查阅了相关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证丢失、损毁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也就是说,这个行为本身就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当然不能赔啦。

3、“这是两天前发生的”

一般保险公司要求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报案,否则可能不会获得赔偿。这主要是考虑到查勘定损和事故原因的确定。如果超出48小时未报案,对于事故原因和责任不能确定的情况,可能得不到充分的赔偿,甚至遭到拒赔。

4、“车子已经修好了,有发票”

拜托,千万别这样!车子都修好了,碰撞的证据不在了,损失和责任都不能确定,谁给你赔?车子出险后,正确的做法应该是第一时间报案,等保险公司查勘定损后再维修。

5、“发动机进水后再打就不着了”

涉水强行启动导致发动机损坏,保险公司是不赔的。发动机进水后不要试图再起点火,应当立即报案,或者叫拖车把车子拖走。如果有需要,可以投保相应的附加险,如涉水险。这是一种附加险,车辆在积水路面涉水行驶或被水淹后致使发动机损坏可以理赔。

6、“看肇事者可怜,经不住他的苦苦哀求让他走了”

当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时,对方负全责。此时千万不要因为嫌麻烦或者发善心而私下放弃向对方司机要求赔偿的权利。保险法第45条第一款规定,保险公司享有代位求偿权,既保险公司赔偿你的损失后,可以转而要求第三者对其进行赔偿。如果你放弃了向对方司机要求赔偿的权利,保险公司是可以拒绝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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