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小型机动车回收中心(竟有124家报废机动车回收点)(1)

▲整改前

报废小型机动车回收中心(竟有124家报废机动车回收点)(2)

▲整改后

  “堆成山的报废机动车没了,大片废油渍也不见了,看着就让人心情舒畅。”近日,湖北省检察院汉江分院(下称“汉江分院”)就仙桃市长埫口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乱象整治召开公益诉讼听证会,听证员、湖北省人大代表陈新云为检察机关督促整治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乱象的成效点赞。

  深入调查“多跑路”

  今年3月,汉江分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时得知,仙桃市长埫口镇的一些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或经营户,竟然在318国道两侧拆解、堆放报废机动车。

  随后,汉江分院检察官深入现场勘查,一一走访询问,最终查实长埫口镇沿318国道西起石剅湾村、东至黄益村的范围内,共有124家报废机动车回收经营户,他们没有合规的拆解场地、拆解设备,无序发展、违规经营现象严重。对此,当地政府也曾多次整顿,但由于违规经营者并不重视,加上整改不够坚决彻底、职能部门存在监管困难等,问题一直未得到根治。

  报废机动车不是普通物件,回收、拆解必须依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等规定,否则将对交通运输安全、环境安全、生产安全、经济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比如,报废机动车的零部件可能通过翻新后违法进入汽车维修市场,对交通运输安全造成重大安全隐患;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固废极易造成环境污染;在318国道沿线两侧拆解、堆放报废机动车,也严重影响道路通行安全。

  鉴于此,汉江分院公益诉讼部门分别向负有监管职责的仙桃市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等3家单位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3家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在仙桃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组成了整治专班,决定从以下方面对长埫口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乱象进行综合整治:广泛宣传《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由整治专班开展常态化监督,定期现场督办;责令违法商户停止违法行为,持续开展复查和宣传教育;与武汉城市圈(仙桃)城市矿产资源大市场沟通协调,引导相关商户迁移至此,统一规范经营。

  督促履职“回头看”

  “我想问一下,这么多垃圾清理得不干净,该找谁?你们能管吗……”检察建议发出后,汉江分院检察官在长埫口镇318国道1049界碑附近进行“回头看”时,当地居民王某指着不远处的一固废堆场,提出了自己的疑问。“他们清理不干净,一点也不顾及全村的环境问题!”王某抱怨道。

  针对“回头看”发现的问题,6月28日,汉江分院再次启动调查程序,派员携带无人机等设备前往实地调查核实。经了解,按照整改要求,长埫口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经营户陆续迁到武汉城市圈(仙桃)城市矿产资源大市场,但留下了大量的固废。因为没有存储、处理条件,长埫口镇政府便将318国道1049界碑附近的一块空地暂定为中转站,用于暂时堆放。

  这个临时中转站占地约20亩,大量报废机动车被拆解、破碎后产生的固废堆放在此,均未采取防渗透等防护措施,不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有关要求。考虑到该中转站存在污染环境的重大危险性以及保护环境的紧迫性,汉江分院于6月30日向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仙桃市生态环境局、长埫口镇政府公开送达检察建议,要求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因堆放固废引发新的环境污染。长埫口镇政府快速行动,组织车辆将2000多吨固废运至仙桃市垃圾处理厂处理。7月8日,汉江分院对该中转站进行查看,确认再也没有固废堆放。

  固废清运了,但是,被污染的环境尚未恢复原状。为此,承办检察官当即与长埫口镇政府负责整改人员进行了沟通,要求整改彻底,对中转站进行复垦,并保证有关监测数据达标。

  公开听证“商量办”

  考虑到长埫口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涉及人员多、产业规模较大、工作具有特殊性,经研究,汉江分院于8月4日专门组织召开了公益诉讼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仙桃市商务局、生态环境局及长埫口镇政府、经营业主代表、武汉城市圈(仙桃)城市矿产资源大市场有限公司代表参加听证。

  听证会上,就长埫口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经营户迁入武汉城市圈(仙桃)城市矿产资源大市场后如何更好地发展、行政机关如何进一步加强监管等问题,与会者各抒己见,热烈讨论。

  一名经营者代表说:“因为这次大力整治,我们的生意变得比以前规范多了。”武汉城市圈(仙桃)城市矿产资源大市场方面的代表则表示:“我们将按检察机关及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加强市场管理,让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经营规范有序,杜绝环境污染……”

  听证员们经评议,一致认为前期整治效果看得见、值得肯定。同时,他们建议检察机关依法履职,进一步加强监督,行政机关加强监管,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经营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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