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厦大家教网3号群这个QQ群里面,几乎每天都会更新家教信息,内容包括家教地点、需要辅导的科目、学员年级和性别、要求、报酬和预约网址。登陆预约网站需要注册账号,除了设置账号密码之外,还要求填写姓名、身份证号,手机、QQ、目前所在大致位置等信息,此外还要求填写实名认证表,表上除了基本的个人信息之外还要求上传身份证照和学生证照片。

在“厦大家教网”的首页,实时滚动着家教老师的图片,哪位老师应聘了什么家教工作的动态等一系列信息,可以看到首页很多老师都来自厦门大学。厦门大学学生王鑫(化名)就是厦大家教网上的一名老师。她是最近才在这个网站上注册成为一名家教老师的。她说:“感觉当家教兼职赚钱比较多又比较轻松,很适合大学生。

在校大学生能做家教吗(大学生究竟要不要兼职做家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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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身边同学的推荐下,王鑫抱着勤工俭学的心态打开很久没再关注的厦大家教群,预约了最新发布的一份家教工作,中午在网站上完成所有注册流程后,当天晚上中介就通过微信联系上了她。在王鑫交了一周的课时费作为信息费后,中介告诉了她学生家长的联系方式。登陆厦大家教网可以看到信息费当前的收取规则是:

一周一至两次家教 信息费=一周工资×100% 一周三到五次家教 信息费=一周工资×80% 一周六到七次家教 信息费=一周工资×70% 试教失败 1、若还能另外安排家教,信息费=试教工资×50%(如果家长未支付试教费用,无需支付) 2、若不能另外安排家教,信息费=试教工资x100%

王鑫得到学生家长联系方式后,很快就与对方取得了联系,从学生家长那里得知了自己周末要去的具体地点。缴纳信息费和第一节课试教可以说是“家教行业的惯例”了,“一般都会有的,由中介负责向双方说明情况。”王鑫说,“我身边很多同学做家教,他们都是这样。”

这不是王鑫第一次兼职做家教,此前她也曾经在上海兼职做过家教,那时候辅导一个初一学生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课的家庭作业,一次两个半小时,能拿到三百块钱的酬劳。她说:“一小时一百二十块钱在上海不算多,在厦门家教就很便宜了。”

很多大学生都有过兼职做家教的经历,或者想要了解家教这份兼职,仅在厦大家教3号群中就有794人。而另外两个厦大家教群人数则分别达到了1315人和1414人。

接受采访的几位大学生都表示赚零花钱是自己兼职做家教的直接目的。除了做家教这个兼职方式,厦门大学经济学院的学生刘丰(化名)还曾发过传单而厦门大学材料学院的学生徐丹(化名)曾当过超市防损员,他们两位都表示相比于其他的兼职方式,当家教这份兼职工作更轻松报酬也更高。

当被问及当家教是否有给自己带来经济收入之外的收获时,接受采访的几位大学生都回答了各自在当家教的过程中得到的成长。刘丰认为当家教可以锻炼自己的沟通能力和安排时间的能力,而且“觉得自己真的变得有耐心了,因为孩子成绩不好,真的要换位思考,帮他解决问题。”徐丹也说当家教“一方面能够运用所学的知识,另一方面挺锻炼人的。”王鑫则表示当家教,和优秀的人一起在同一间教师教学,让自己认识了更多的人,而他们也给了自己很多如何走好未来道路的建议。

不仅在厦大,全国很多高校的学生都有过做兼职的经历。在2016年青社团和浙江大学硅谷创业实验室联合发布的《全国大学生兼职行为分析报告:大学生眼中的兼职》中,他们面向全国大学生随机抽样调查,搜集了12319份调查问卷,经过统计发现中国有21%的大学生在做兼职。考虑到中国大学生人数基数大的特点,这个数字是相当可观的。

大学生兼职做家教常会因为角色定位不准确而产生心理落差。徐丹在采访中表示,她曾经以为做家教都会和平时上课的情景一样,自己作为老师坐在学生对面给他讲授知识,而他则专心听讲。但现实是“有时候会接到学习态度不怎么好的学生,就是不配合。有一次我辅导一个男生数学,他是那种你让他往东,他偏往西的类型,后来我觉得很心累,就放弃了。”大学生工作经验较少,不仅是做兼职,在学生工作中也有同类情况。在报名前自己的预期情况比较美好,当心理预期与现实出现差距时,容易选择放弃。

大学生选择家教工作前,往往会将自己定义为一个传授知识的角色,但在实际情况中,大学生兼职家教负责辅导的多数是基础薄弱,没有掌握良好的学习方法,自我管理能力不足的学生。学习成绩好,出于拔高的目的选择大学生家教的学生所占比例较小。在这样的情况下,大学生家教所要负责的工作往往是管住学生,纠正他们不良的学习习惯,传授知识的重要性就相对下降了,而这往往让没有经验的大学生家教觉得自己从老师变成了保姆,从而产生心理落差。

不同于大学生对兼职做家教的期待,部分老师和家长对大学生兼职持否定态度,认为大学四年是人生非常美好的时期,应该用来学习、充实自己,为了赚零花钱而把时间用在兼职上其实是因小失大。

除此之外大学生兼职做家教还存在劳动权利难以保障以及人身安全存在隐患的问题。

参照原劳动部劳部发[1995]309号《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大学生兼职做家教并没有机构建立法律所承认并受之保护的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大学生在家教兼职过程中权利受到侵害,如家长或中介拖欠或者克扣工资,常常是打碎牙往肚子里咽。此外许多大学生因为白天课业忙而选择在晚上兼职,无形中也增加了个人安全隐患。

因此如何看待大学生兼职家教的时间成本,选择兼职家教的大学生如何保障个人的权利和个人安全,如何面对可能的心理落差、提高自己的责任意识都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大学生兼职做家教,究竟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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