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网络继续教育学院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等文件精神,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德为先、育人为本、引领发展、能力为重、终身学习”的理念,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甘为人梯的师德风范和专业素养,以人们教师的人格魅力,做人民满意的教师,激励广大教师加强学习,钻研业务,扎实工作,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努力培养造就大量的高素质人才。龙游县教师进修学校联合浙江师范大学网络继续教育学院共同组织了龙游县小学骨干教师职业道德与法规 32 学时培训。
5月25日,我们邀请到了京上也研究院副院长,浙江省教育法治研究所研究员、所长,教育部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中国政法大学青少年法制教育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浙江大学兼职教授,北京城市学院特聘研究员,杭州师范大学硕士生实训导师,杭州市行政执法监督员夏雪教授。他为我们带来了主题为《校园法治研究一一人身损害赔偿与处理艺术》的讲座。
夏教授的讲座主要分为三大板块的内容:校园安全的概述、责任界定的标准和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讲座伊始,夏老师便分享了一个校园安全事故。从实际案例出发,引发了老师们的思考。随后详细的分析了案例中所出现的问题原因,处理方式等做了详细的分析。
在事故中,责任的界定也是非常重要的一块内容。除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出发,界定事故的责任。界定责任不是为了逃避责任,是为了更好的承担责任,发挥教育教学的正面意义,同时也是保护学校和教师自己。
当然,作为学校也需要做好应对事故的相关程序,老师也要具备应急处理事故的能力。夏教授对于这一块内容也进行了着重的讲解,希望学校和老师都能正确的处理应急事件,保护好自己的学生,也保护好自己。
讲座时老师们认真聆听,专家倾囊相传,结束后依旧好评连连。
师德像阳光,和煦而温暖。师德,不是简单的说教,而是一种精神体现,一种深厚的知识内涵和文化品味的体现,一种责任体现,一种爱的体现。此次师德法规专题培训,激励教师进一步立足本职岗位,不断涵养高尚师德,积极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以高尚的师德风范和良好的精神风貌续写教育新篇章! (浙江师范大学网络继续教育学院 陈飞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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