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培育实施细则(关于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建设工作的通知)(1)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精神,加快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行动”要求,区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等部门联合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重塑重建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建立健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机制,通过对入选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企业实施重点培育,壮大洛阳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队伍,促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力争“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出成果”。

二、入库条件

(一)企业拟申报年度为2022年或2023年;

(二)入库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一年企业的所得税缴纳方式为查账征收;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拟申报年度为2022年的企业应拥有有效期内的知识产权;拟申报年度为2023年的企业应拥有有效期内的知识产权或正在申请知识产权;

(五)企业建立研发经费投入预算管理制度,上年度有一定的研发投入;

(六)企业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黑名单。

注意:已报送过《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预申报登记表》的企业将自动入培育库,不需要再次报送。

三、入库程序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按照“企业申报、县区遴选、市级备案、动态管理”的原则。

(一)区科技局按照入库条件开展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遴选工作。

(二)区科技及汇总符合条件的企业,列入备案汇总表(附件),加盖公章扫描版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市备案。

(三)高企培育库采取动态管理、集中备案的方式,区科技局常年受理,分批次报送备案汇总表。2022年度第一批入库企业报送截止时间为3月16日,后续批次分别于7月底、11月底报送。

四、联系方式

区科技局咨询电话:64337526、64603193

培育库备案邮箱:jjj4337526@126.com

附件:洛阳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备案汇总表.xlsx

(来源:洛阳高新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 【投稿、区域合作请私信或发3469887933#qq.com24小时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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