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公安部第162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实施日期越来越近了,好多增驾的朋友对新规关于实习期的规定却还没明白,那么新规实施以后增驾准驾车型的到底还有没有实习期呢,我们在这里就一起学习一下吧。
为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全便捷高效公共服务的新需求,2021年12月4日公安部第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也就是公安部第162号令。其中第二节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初次取得汽车类准驾车型或者初次取得摩托车类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那么之前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关于实习期又是怎么规定的呢?其中公安部第123号令第五章第三节第六十四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和增驾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新取得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车证的,实习期结束后30日内应当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考试,并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对比以后就非常明确了了:只有在初次取得汽车或者摩托车类准驾车型才有实习期,也就是说增驾是没有实习期的了。同时增驾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车证的也取消了原实习期结束后的安全考试。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的实施日期是2022年4月1日,也就是说2022年4月1日以后取得增驾的取消实习期,2022年4月1日之前增驾的的按照原规定纳入实习期管理,同时增驾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车证的在实习期结束后还要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考试,并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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