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把“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作为重要原则,有针对性地设计监督制度,体现了监督和信任的有机统一具体从以下3个方面理解   ,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打铁还需自身硬?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打铁还需自身硬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把“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作为重要原则,有针对性地设计监督制度,体现了监督和信任的有机统一。具体从以下3个方面理解。   

增强监督意识。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条例》指出:“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这就告诉我们,党内监督面向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如果不加强监督,就很容易出问题。信任不是不要监督,监督也不是不信任干部。党教育培养一名领导干部不容易,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干部的监督,是对干部的爱护。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监督意识,不断提高履行监督责任和自觉接受监督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完善监督制度。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最重要的是靠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条例》针对党内监督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着眼于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规定了巡视巡察、组织生活、党内谈话、考察考核、述责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等监督制度。比如,针对监督发现问题纠正整改刚性约束不足的问题,强调“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加强对履行党内监督责任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细化完善、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防止“破窗效应”,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  

加大监督力度。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管”和“治”都包含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下,要不折不扣落实《条例》,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在严管中体现厚爱。要强化日常监督,既抓“八小时之内”,又抓“八小时之外”,及时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抓早抓小、抓常抓长,拧紧管党治党的螺丝。要抓好事前和事中监督,落实《条例》关于“上级党组织特别是其主要负责人,对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应当平时多过问、多提醒”、纪律检查机关“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等规定,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把隐患清除于未生之时。要消除监督盲区,推进巡视和派驻监督全覆盖,使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关键岗位领导干部都能受到严格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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