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唐朝诗人李绅,我们自然而然会想起他的《悯农二首》:
第一首: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
春天播种下一粒种子,到了秋天就可以收获很多的粮食。天下没有一块不被耕作的田,可仍然有种田的农夫被饿死。
第二首: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农民在正午烈日的暴晒下锄禾,汗水从身上滴在禾苗生长的土地上。又有谁知道盘中的饭食,每颗每粒都是农民用辛勤的劳动换来的呢?
第一首诗一开头,就以“一粒粟”化为“万颗子”,具体而形象地描绘了秋天的丰收景象,用“种”和“收”赞美了农民的劳动。紧接着第三句推而广之,展现出四海之内,荒地变良田,和前两句联起来,便构成了到处硕果累累,遍地“黄金”的生动景象。这三句,诗人用层层递进的笔法,表现出劳动人民的巨大贡献和无穷无尽的创造力。
“农夫犹饿死”,它不仅使前后的内容连贯起来了,也把最关键的问题突出出来了。勤劳的农民以他们的双手获得了丰收,而他们自己却还是两手空空,有的甚至惨遭饿死。这首诗,迫使我们不得不带着沉重的心情,去思索、去发问“是谁制造了这人间的悲剧”?
诗人把这一切放在幕后,让读者去寻找,去思索,这无疑给我们以充分的想象空间。
第二首诗,一开头就描绘在烈日当空的正午,农民依然在田里劳作,那一滴滴的汗珠,洒在灼热的土地上。这就补叙出由“一粒粟”到“万颗子”,到“四海无闲田”,乃是千千万万个农民用血汗浇灌起来的;这也为下面“粒粒皆辛苦”撷取了最富有典型意义的形象,可谓以一当十。它高度概括地表现了农民不避严寒酷暑、雨雪风霜,终年辛勤劳动的生活。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不是空洞的说教,更不是无病呻吟;它近似蕴意深远的格言,但又不仅以它的说服力取胜,而且还由于在这一深沉的慨叹之中,凝聚了诗人无限的愤懑和对农民真挚的同情。
说实话,这两首小诗在百花竞艳的唐代诗苑,同李白、杜甫、王维、李贺等人的那些名篇相比较,或许根本算不上精品,但它却流传极广,妇孺皆知,不断地被人们所吟诵、品味,其中不是没有原因的。
由这两首悯农诗,我们可以领略到诗人李绅在没有任何官职时对下层百姓的极度同情,也可以让读者想到诗人对当时看似繁花似锦的时代隐含着的忧虑。那就是这世道太不公平、太不合理了。
但是,就是这么一位对下层百姓生活极度关切、同情的诗人,后来却生活极度豪奢,对下层人们滥施淫威,还喜欢耍弄权威,无情无义,简直好像是换了一个人。
那么,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呢?
幼年丧父的李绅,出身妥妥的官宦之家。曾祖李敬玄,做过唐朝宰相,官至中书令。祖父李守一,成都郫令。父亲李晤,历任金坛、乌程、晋陵(今常州)等地县令。
不仅他的长辈都是官员,后来就连他的子孙也都是不大不小、体制内的吃皇粮的官员。长子李乾祐,建州刺史。次子李开,水部员外郎。三子李濬,职直史馆。长孙李羔容,管经略判官。次孙李无逸,算曹博士。
我们知道,在现实生活中,古代的官员们被称为大人、太爷、大老爷等,即使是时代发展进步以后,官员们也仍然被称为领导。他们喜欢被人们称呼职务,不喜欢也没人敢称呼他们的名字。他们的名字是用来填表格的,是用来光宗耀祖的,而不是用来被人称呼的。这不是危言耸听,也不是故弄玄虚。这说明了一个现实问题:地位差别。
对李绅来说,尤其如此。李绅写作《悯农二首》,普遍认为那是唐德宗贞元十五年(公元799年)。其实,我个人认为,李绅作这两首诗的年代,应该是在贞元十四年(公元798年)之前。因为在这一年,李绅赴长安应进士试,逢吕温,因为这两首诗,受到吕温的赏识。
那时候的李绅,没有功名,正在往功名的路上奋进狂奔。一个白身,除了刻苦学习,就是到处游历。闲着没事,使他能够经常接触到下层百姓,比较了解百姓的生活。
后来,他接触到的,不是达官,就是显宦,慢慢便脱离了下层百姓。特别是元和元年(公元806年),李绅考中进士,补国子助教。后来离京至金陵,入节度使李锜的幕府。这使他彻底脱离了普通人的生活,离下层百姓的生活越来越远了。
看看李绅此后的经历,我们就明白他为什么会变成一个对百姓无情无义的人了。
元和十四年(公元819年),李绅任右拾遗。
元和十五年(公元820年),李绅任翰林学士、御史中丞、户部侍郎等。
长庆四年(公元824年),李绅被贬为端州(今广东肇庆)司马。
自宝历元年(公元825年)至太和四年(830年),历任江州刺史、滁州刺史、寿州刺史。
太和七年(公元833年),李绅任浙东观察使。
开成元年(公元836年),李绅任河南尹、汴州刺史、宣武军节度使、宋亳汴颖观察使。
开成五年(公元840年),李绅任淮南节度使、入京拜相,任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晋升为尚书右仆射、门下侍郎。
会昌四年(公元844年),因中风辞位。后来又出任淮南节度使。
会昌六年(公元846年),病逝于扬州,终年七十五岁。
特别是唐朝时的“牛(牛僧孺)李(李德裕)党争”,持续时间40年,双方均以个人私利为出发点,毫无道德底线,全然不顾国家社稷和百姓的死活。而李绅就深深卷入其中,充当了李党的得力干将、马前卒。可见,李绅前后矛盾的人生,并不是没有来由的。
说起李绅的豪奢生活,那绝对可以和明朝权臣张居正媲美。所不同的是,他没有张居正的才华,也不可能给唐王朝带来任何“中兴”。
李绅飞黄腾达以后,已经完全进入了腐官酷吏的行列。他生活上花天酒地,工作中滥施淫威。
史书上说他,随着官职的升高,“渐次豪奢”。也就是说,李绅并不是一下子变成生活奢侈、贪官酷吏的,而是有一个由量变到质变、循序渐进的过程。
据传,李绅一顿饭的耗费,一般都得达到几百贯,甚至上千贯。他在担任淮南节度使的时候,对百姓疾苦极为漠视。在他治下的百姓,终日惶惶不安,很多人都不得不渡过长江、淮河,逃难到别处。
韩愈、贾岛、刘禹锡、李贺等人,对李绅的行为,无不嗤之以鼻。刘禹锡任苏州刺史时,曾应邀参加时任扬州节度使李绅的宴会。他看到李绅家中私妓成群,其中一名歌妓色艺双绝,感慨颇多,于是写下了《赠李司空妓》一诗:“高髻云鬟宫样妆,春风一曲杜韦娘。司空见惯浑闲事,断尽苏州刺史肠。”
诗的大意是:佳肴美酒,歌姬美色,轻歌曼舞,李司空早已习以为常,养尊处优过着奢侈糜烂的生活,可我刘禹锡却肝肠寸断,于心不忍。
李绅不仅生活奢侈,而且还爱耍权威,无情无义。
李绅在发迹之前,经常到一个叫李元将的人家中做客,每次见到李元将都称呼“叔叔”。李绅发迹之后,李元将因为要巴结他,主动降低辈分,先是在李绅面前自称“弟”,后来又自称“侄”。李绅都不高兴,也不理他。直到李元将在李绅面前自称“孙子”,李绅才勉强接受了他。
有一个姓崔的巡官,与李绅是同科进士。有一次特地来拜访他,刚在旅馆住下,他的家仆与一个市民发生争斗。李绅问那个家仆是干什么的,家仆说:“是宣州馆驿崔巡官的仆人。”
李绅竟然把那仆人和市民都抓起来杀了,并下令把崔巡官也抓来,说:“过去我曾认识你,既然来到这里,为何不来见我?”崔巡官连忙叩头谢罪,说他刚来,还没来得及。可李绅还是把他绑了起来,打了二十杖。
崔巡官被送到秣陵时,吓得面如死灰,甚至都不敢哭。当时人们议论纷纷:“李绅的族叔反过来做了他的孙子,李绅的友人成了被他流放的囚徒。”
由于李绅为官酷暴,当地百姓纷纷逃离本地,下属向他报告:“本地百姓逃走了不少。”李绅道:“你见过用手捧麦子吗?饱满的颗粒总是在下面,那些秕糠就让他们随风而去吧。”
上面这些故事,还不是李绅最大的“亮点”。李绅一生最让人诟病的,是他晚年经手的“吴湘案”。
唐武宗会昌五年(845年),李绅出任淮南节度使。其时,扬州江都县尉吴湘被人举报贪污公款、强娶民女。
李绅接报后立即将吴湘逮捕下狱,判处死刑。但此案上报到朝廷后,有的御史怀疑其中有冤情,朝廷便派遣御史崔元藻前往扬州复查此案。
崔元藻调查后发现,吴湘贪赃属实,但款项不多,强娶民女之事则不实,所以罪不至死。但李绅却一意孤行,还没等圣旨下来,就把吴湘处死了。
按照奏章中的说法,李绅执意处死吴湘的起因,是扬州都虞候刘群欲娶流落广陵的美女阿颜,不料阿颜的养母却悄悄把阿颜嫁给了江都县尉吴湘,刘群闻讯后非常气愤,就唆使他人举报吴湘贪污公款、强娶民女。
但是,实际情况是,李绅也看上了阿颜的美貌,想纳阿颜为妾。没想到却被吴湘捷足先登了。故此,李绅勃然大怒,执意要置吴湘于死地。
由于吴湘迎娶阿颜的聘礼丰厚,李绅便下令调查他的收入来源,很快便发现吴湘有贪污行为。
故此,有人认为这就是一场蓄意报复。吴湘的叔叔吴武陵,当年得罪过李德裕的老爸李吉甫,两家是世仇。李德裕当上宰相后,也借故整过吴武陵,并将他贬为潘州司户参军,后来吴武陵郁郁而终。
李绅自然很清楚吴、李两家的龌龊,为了取悦李德裕,李绅将吴武陵的侄子吴湘也列为报复对象,因而罗织罪名,杀了吴湘。
事实上,李德裕同此案也脱不了干系。御史崔元藻回京后说吴湘罪不至死,李德裕立即将他贬为崖州司户参军,企图掩盖事实真相。
大中元年(847年),李德裕被罢相,李党倒台。这时,吴湘的哥哥吴汝纳为弟弟鸣冤,请求朝廷复查吴湘案,三司复查后吴湘终于得到平反。
这时李绅虽然已经去世,但按照唐朝的规定,酷吏即使死掉也要剥夺爵位,子孙不得做官。由于生活豪奢、为官酷暴、滥施淫威,此时已经死去的李绅被定性为酷吏,受到了“削绅三官,子孙不得仕”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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