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农村资产数字证书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巩固和运用好农村改革成果,建立、规范农村资产数字证书的应用与管理体系,维护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合法权益,盘活农村资产,助力乡村振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资产是指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统称持有人)合法组织所有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住宅用地、农村房屋、涉农生物资产、涉农生产工具等各类农村资产。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农村资产数字证书是指由农业农村部门、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等提供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农户宅基地确权等数据,运用数字技术,按照统一标准规范核发的记载有农村资产权益信息以及相应的持有人登记信息的法律电子证件。农村资产数字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农村资产数字证书具有唯一性、通用性和安全性,具备防伪、防篡改、防抵赖、防多次融资应用等信息安全保障特性。

第四条 农村资产数字证书系统是用于农村资产电子确权以及数字证书签发、存储、管理、验证和应用的相关数据文件、标准规范、软件系统及硬件设备的总称,为全市农村资产数字证书生成、查询验证、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日常管理等基础服务提供支持。农村资产数字证书系统的统一设计、开发建设、应用和运维等工作由相关专业技术机构进行。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发放和管理农村资产数字证书的行为,持有人领取、下载及使用农村资产数字证书的行为,以及农村资产数字证书的政务和商务应用的行为。

第六条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村资产数字证书的总体部署、系统建设、制度建设、数据库管理、运维及数据安全的监管;负责农村资产数字证书在全市范围内跨区域、跨层级和跨行业的应用;负责农村资产数字证书系统的规划、指导和监管等。

第七条 农村资产数字证书的标准是按照全国统一的资产分类、编码等标准、版式和格式,记载农村资产类别、权益等要素以及持有人登记事项,经农业农村部门依法数字签名或加盖电子公章并认可的电子系统标准。

第八条 农村资产数字证书实行统一规则下的分类发证、编码编号,实现“一物一证”、“一证一号”,全市范围有效。

第九条 农村资产经过持有人确权登记后,即时生成农村资产数字证书,农业农村部门签发后存储于农村资产数字证书库。持有人可自行下载、存储或展示、打印农村资产数字证书文件。持有人对使用其自行下载或打印的农村资产数字证书文件行为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条 农村资产数字证书设立正本与副本,分别记载不同的内容。正本的主要内容、规格和版式与纸质证书基本相同;副本记载具体内容。

第十一条 农村资产数字证书的使用范围:

(一)证明资产的权属关系,认证和证明持有人身份;

(二)办理资产权属确权、登记、查询、验证等业务;

(三)办理资产流转、融资、担保(抵押、质押等)、保险、入股、租赁、托管等各项经营活动;

(四)对数字证书的电子文件、表单或数据等进行电子签名;

(五)授权相关个人或单位共享、传输或获取其资产等相关数据信息;

(六)按照法律规定使用和提供数字证书以及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 资产持有人领取农村资产数字证书后,可自行或授权其他人员保管、使用农村资产数字证书。持有人对其农村资产数字证书的管理、使用和授权使用行为负责。

第十三条 社会公众、相关机构使用农村资产数字证书应用程序或接入农村资产数字证书系统,经过授权可实时联网验证农村资产数字证书真伪、查询农村资产相关信息及状态等,并可同步比对查验农村资产数字证书持有人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 接入农村资产数字证书系统,核验农村资产数字证书、使用农村资产数字证书文件及信息的单位,应当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建立健全用户信息安全保护机制,依法严格履行信息安全保护义务,严格落实信息安全管理责任;

(二)符合农村资产数字证书有关实人、实名、实证的使用原则,保障持有人的权益和证书安全;

(三)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控制在自身业务体系中应用;

(四)通过农村资产数字证书系统使用信息的,应当经持有人授权同意;

(五)支持持有人通过手机等智能移动终端使用农村资产数字证书,为持有人使用农村资产数字证书提供方便。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篡改和非法使用农村资产数字证书,不得攻击、侵入、干扰、破坏农村资产数字证书系统。如有违反规定,依法处罚。

第十六条 本办法施行后,若农村资产证书纸质版遗失,原则上不再补办。确因需要,可按规定申请补办。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22年5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附件1:农村资产分类标准

附件2:农村资产持有人编码规则

附件3:农村资产编码规则及样式

附件1

山西农村产权管理财务系统(山西省运城市农村资产数字证书管理办法)(1)

山西农村产权管理财务系统(山西省运城市农村资产数字证书管理办法)(2)

山西农村产权管理财务系统(山西省运城市农村资产数字证书管理办法)(3)

山西农村产权管理财务系统(山西省运城市农村资产数字证书管理办法)(4)

山西农村产权管理财务系统(山西省运城市农村资产数字证书管理办法)(5)

山西农村产权管理财务系统(山西省运城市农村资产数字证书管理办法)(6)

附件2

农村资产持有人编码规则

一、目的

为加强运城市农村资产数字化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对资产持有人(以下简称“用户”)的有效识别、分类和日常管理,确保用户编码的合理性、唯一性、实用性,促进数字乡村发展,制定本规则。

二、适用范围

该编码适用于平台用户,即“一户一码”。

三、用户说明

资产持有人是指直接拥有各类农村资产的农户、家庭农场、村集体、合作社、托管人等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四、用户分类及标识

1、用户(个人)分类及标识,见表1。

山西农村产权管理财务系统(山西省运城市农村资产数字证书管理办法)(7)

2、用户(机构)分类及标识,见表2。

山西农村产权管理财务系统(山西省运城市农村资产数字证书管理办法)(8)

五、用户编码结构

1、用户(个人类)编码结构

用户(个人类)编码结构分别由一位大写字母和十七位数字组成,该编码包括三个部分:①平台标识为C;②用户(个人类)所在地区身份证前六位数;③用户(个人类)标识,农户N、家庭农场F和其他E;④用户(个人类)在平台的顺序号,按000001至999999进行依次排序,其编码结构见表3。

山西农村产权管理财务系统(山西省运城市农村资产数字证书管理办法)(9)

2、用户(机构类)编码结构

用户(机构类)编码结构分别由一位大写字母和二十四位数字组成,该编码包括三个部分:①平台标识为C;②用户(机构类)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位数;③用户(机构类)标识,村集体R、合作社H、托管人T和其他K;④用户(机构类)在平台的顺序号,按000001至99999进行依次排序,其编码结构见表4。

山西农村产权管理财务系统(山西省运城市农村资产数字证书管理办法)(10)

六、用户编码及释义

(一)用户(个人类)编码及释义

1、第1位平台标识为C。

2、第2、3、4、5、6、7位数,代表用户(个人类)身份证前六位数字。

3、第8位数,代表农户N、家庭农场F和其他E。

4、第9、10、11、12、13、14位数,表示用户(个人类)在平台的序列号。

(二)用户(机构类)编码及释义

1、第1位平台标识为C。

2、第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位数,代表用户(机构类)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第20位数,代表村集体R、合作社H、托管人T和其他K。

4、第21、22、23、24、25、26位数,表示用户(机构类)在平台的序列号。

七、用户编码示例说明

(一)用户(个人类)编码示例

用户(个人类)编码C 140822 N 000001表示运城市万荣县第一个农户。具体分解如下:

第1位C表示平台;

第2-7位140822表示运城市万荣县;

第8位N表示农户;

第9-14位表示第一个。

(二)用户(机构类)编码示例

示例一

用户(机构类)编码C 000000000000000000 H 000001表示平台第一个XXX合作社。具体分解如下:

第1位C表示平台;

第2-19位000000000000000000表示XXX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第20位H表示合作社;

第21-26位数表示第一个。

示例二

用户(机构)编码C 000000000000000000 R 000001表示平台第一个XXX村集体。具体分解如下:

第1位C表示平台;

第2-19位000000000000000000表示XXX村集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第20位R表示村集体;

第21-26位数表示第一个。

附件3

农村资产编码规则及样式

一、目的

为加强运城市乡村资产数字化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的管理,规范资产数字证书的应用,确保编码的有效性,促进数字乡村发展,制定本规则。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运城市农村资产。

三、基本原则

1、系统性----编码从农村各类资产的特点、管理、流转等方面出发,全面、系统地考虑,整体上进行设计,以便于分类、标识、处理、交换和统计等。

2、唯一性----编码根据资产特点,分类实行“一物一码”,不重复,是唯一的标识。

3、实用性----编码简单、便于使用,容易记忆。

4、兼容性----编码与国标、行标、省标相衔接,互通兼容,“一码通用”。

四、资产编码结构及说明

运城市农村资产编码结构由农村资产标识码、城乡区划代码、资产持有人(如承包人)顺序码、承包方式代码、具体资产单元序号、农村资产分类、权属分类标识(指所有权、承包经营权、经营权、使用权和收益权等)和证书顺序号八部分组成。见下表

山西农村产权管理财务系统(山西省运城市农村资产数字证书管理办法)(11)

1、农村资产标识码。统一用大写字母C来标识。

2、城乡区划代码。为准确定位、识别农村资产,以国家城乡区划代码标准取值12位数字,如果土地承包权发包方到组的,取值2位数,并按原纸质证书数填写;如果土地承包权发包方未到组的,则用“00”表示。

3、资产持有人(承包人)顺序码。按照农业部标准,由四位数组成,具体划分为:0001-8000表示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8001-9000表示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个人及其他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个人,9001-9999表示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单位及其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

4、承包方式代码。按照农业部标准,用一位英文字母表示。家庭承包用“J”表示;其他承包方式用“Q”表示;无承包方式用“W”表示。

5、具体资产单元(如承包地块、每户持股人数)序号。按具体资产单元(如每户承包地块或每户持股人数)取值两位数,取值顺序按纸质证书的排列顺序或系统自动排序进行,即从01到99。

6、农村资产分类代码。一是土地资产,依据国家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如0101为水田;0102为水浇地;0103为旱地等。二是根据业务实际需求,另行增加了一级指标六项和二级指标四十一项。一级指标包括农村房屋、涉农股权、涉农生物资产、涉农生产工具、涉农收益权和涉农知识产权。

7、权属分类及标识。主要指所有权、承包经营权、经营权、使用权和收益权等,其代码见下表。

山西农村产权管理财务系统(山西省运城市农村资产数字证书管理办法)(12)

8、证书顺序码。指本区域每一类资产对应的数字证书顺序号码,由系统自动取值,即从0001到9999排序。

五、农村资产代码及释义

1、第1位,C代表农村资产标识码。

2、第2、3、4、5、6、7、8、9、10、11、12和13位,代表农村资产所在区域位置。

3、第14、15、16和17位,代表资产持有人顺序码。

4、第18位,代表承包方式代码。

5、第19和20位,代表每户承包经营地块或每户持股人口序列号。

6、第21、22、23和24位,代表资产分类。

7、第25位,代表资产权属类别。

8、第26、27、28和29位,代表农村资产数字证书在运城地区使用时的顺序码。

六、资产编码示例

1、代码C 140822100219 0001 J 01 0103 B 0001表示运城市万荣县解店镇万和村农户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经营的01块旱地首次使用资产数字证书。具体分解说明如下:

字母C表示资产标识码;

数字140822100219表示运城市万荣县解店镇万和村;

数字0001表示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

字母J表示家庭承包;

数字01表示序列号;

数字0103表示旱地;

字母B表示承包经营权;

数字0001表示首次使用资产数字证书。

2、代码C 140822100219 9001 Q 01 0103 S 0001表示运城市万荣县解店镇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其他承包方式拥有的01块旱地首次使用资产数字证书。具体分解说明如下:

字母C表示资产标识码;

数字140822100219表示运城市万荣县解店镇万和村;

数字9001表示本集体经济组织;

字母Q表示其他承包方式;

数字01表示序列号;

数字0103表示旱地;

字母S表示所有权;

数字0001表示首次使用资产数字证书。

3、代码C 140822100219 0001 W 01 1401 S 0001表示运城市万荣县解店镇万和村农户持有集体经济组织股权首次使用资产数字证书。具体分解说明如下:

字母C表示资产标识码;

数字140822100219表示运城市万荣县解店镇万和村;

数字0001表示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

字母W表示无承包方式;

数字01表示序列号;

数字1401表示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

字母S表示所有权;

数字0001表示首次使用资产数字证书。

山西农村产权管理财务系统(山西省运城市农村资产数字证书管理办法)(13)

山西农村产权管理财务系统(山西省运城市农村资产数字证书管理办法)(14)

山西农村产权管理财务系统(山西省运城市农村资产数字证书管理办法)(15)

山西农村产权管理财务系统(山西省运城市农村资产数字证书管理办法)(16)

农村资产数字证书样式

来源: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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